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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 20150102 深圳“闪电”限购

来源:央视网2015年01月02日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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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视)

  解说:

  17点40宣布,18点实施生效,深圳闪电实施限购政策。

  市民:

  感觉很突然,没有做好一个思想准备。

  解说:

  一样的城市难题,不一样的治理方式。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规划处 龚德宇:

  如果稍有不慎的话,会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这样使我们的限购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所以我们就借鉴了其他城市的利弊得失,迅速实施增量调控的措施。

  解说:

  深圳闪电限购,其他城市的消费者会不会也忙着买车,《新闻+1+》今日关注,深圳“闪电”限购。

  主持人 张羽:

  晚上好,欢迎正在直播的《新闻1+1》,在今天节目开始的时候,我们首先来看两张新闻图片。我们看这两张新闻图片是拍摄在去年的12月29日下午6点之后,深圳的某个汽车销售4S店,它所讲述的是在当天下午5点40分,深圳市政府宣布了小轿车限购令之后,20分钟之后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和警察到4S店,监督实施这项政策。

  由于限购政策发布的突然,执行的果断,它被媒体称为“闪电式”限购。我们来回顾一下。

  解说:

  2014年12月29日下午5点4分,深圳市政府一场突如其来的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深圳成为了全国第7个实施汽车限购的城市。于是抢购场景再现。

  深圳市民:

  我是过来抢的。

  记者:

  抢车是吗?

  深圳市民:

  对。

  记者:

  抢到了吗?

  深圳市民:

  抢到了。

  记者:

  现在什么心情?

  深圳市民:

  就是以后不用摇号了,这个信息出得太仓促了。

  汽车销售人员:

  现在已经卖了20多台车了。

  记者:

  今天一天之内吗?

  汽车销售人员:

  没有,就是这一会儿,差不多半个小时。

  解说:

  或许正是预料到肯定会出现一些情况,深圳此次限购政策出台堪称是“闪电”式,下午5点40召开发布会,6点就开始生效实施,如此算来留给深圳市民抢购的时间理论上不到20分钟。当天6点整,由交警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就赶赴到各个4S店要求他们关门上锁,并停止使用POS机。

  实际上从2010年12月23日北京开始汽车限购令以来,广州、天津、杭州等城市都在宣布限购政策当天,掀起了购车狂潮,只不过这些城市预留的时间,多则9个小时,少则3个小时。而发生在这些城市里的突袭限购,在造成市民慌乱的同时,也引来了舆论的质疑及反对,这一次的深圳更是进行了一场20分钟的“闪电战”。

  龚德宇:

  如果是集中抢购的话车辆会急剧增加,这样我们的交通拥堵会更加严重,如果稍有不慎的话,会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这样使我们的限购政策,实施效果大打折扣,所以我们当然也是借鉴了其他城市的利弊得失,迅速实施了增量调控措施。

  解说:

  事实上,这次深圳让人有些猝不及防的汽车限购,并不仅仅体现在时间短上。2013年7月深圳市交通委员会就曾表示,按照2012年的《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深圳在加强交通需求调控方面,住通过利用设施供应、经济杠杆、出行管理和宣传倡导等综合手段,引导车辆合理使用,并没有限购计划。

  就在去年5月10日,深圳市交警还依法传唤了两名涉县散布限购虚假信息的4S店负责人。

  龚德宇:

  未来两到三年,根据测算,机动车的保有量可能会达到四百到五百万辆,深圳晚高峰拥堵的时间将由现在的45分钟可能拉长到92分钟。那么到那个时候,可以说市内交通任何措施都无法解决。

  解说:

  据了解,截止到2014年12月20日,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314万辆,每公里道路机动车约500辆,这样的密度位列全国第一,而之前一直在推进的提高停车费等经济手段,并没有达到很好的效果。面对深圳市如此的道路交通形势,或许也让深圳市政府显得有些无奈。

  主持人:

  我们看到跟已经实施限购的城市相比,深圳是从政策发布到政策执行留给限购者的时间是最短的,只有20分钟。那么之所以这么做刚才深圳市的相关官员已经讲到了,是为了让政策的效果不打折扣。

  确实在之前我们也看到了,在一些其他城市由于消息提前泄漏,或者留得时间窗口过长而导致了全程抢购。那么深圳为什么要限购小汽车?这也是被逼无奈之举。我们来看一下深圳市给出的理由。

  第一就是机动车增长迅猛,现在车辆的密度已经达到了全国第一;第二就是机动车的尾气排放已经成为了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这是交通和污染的压力;第三停车位总计是104万个,现在缺口达到了三分之二,就是有地儿开没地儿停;第四就是以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为主要经济手段的调控措施,目前无法推行。

  我想还有其他一些经济手段可能是效果甚微,总结起来其实就是两个原因,一个原因就是现实的压力,无论是交通还是环保的压力,让不得不限行。第二就是其他的一些经济社会调节手段,执行起来不那么顺畅,或者效果并不明显。那么最后使用了行政命令,对于增量调节这样一个最有效,也最直接的一个手段。

  那么深圳已经是全国第7个限购小轿车的地方了,会不会还有第8个呢?我们来看一看其他地方的反映。

  解说:

  北、上、广、深,中国四个一线城市已经全部限牌限购,准一线的天津、杭州也已经限购,下一个又会是哪个城市?

  事实上对于此次深圳的闪电限购最大的影响是,其他城市的消费者会不会忙着买车,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在不少二线城市,限购传言一直就没有中断过,例如武汉。虽然市政府此前曾做过官方回应,称机动车限牌暂无时间表,但深圳的限购仍然引发了当地市民的担心。

  武汉市公安交管局局长 李顺年:

  涉及到城市交通科学规划谋划的问题,在中国很多特大城市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那么武汉也在这方面在进行研究,目前还没有出台限购的时间和时间表。

  解说: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距离2020年的200万至250万辆的武汉市总体规划还有一定的距离。

  李顺年:

  这个问题我们一直没有停止过对这方面的研究,市政府很重视,市民群众关注度很高,武汉市的交通专家和市民一直很关心这个问题,也提了很好的建议。

  解说:

  然而每次一个城市的限购政策出台,都会刺激其他城市消费者的神经。例如天津限购政策出台后,兰州、石家庄就都出现了购车高潮。

  兰州市民:

  听说(要)摇号,尽快提前买上,赶快把车牌挂上。

  石家庄市民A:

  我说实话有一辆车,我就怕限购、限号啊。

  石家庄市民B:

  担心就是将来买车买不上,像北京一样。

  解说:

  去年3月,南京也出现购车上牌高峰,上牌量达到平日的数倍,因为南京和杭州都被传言汽车限购,最终杭州限购而南京则表示不会搞突然袭击。

  除此之外重庆、成都、济南、沈阳都时不时会有限牌传言,这些城市会怎么办?

  重庆市民A:

  趁早把车子买了,就是说以后可能要限牌。

  重庆市民B:

  现在不知道限不限牌,如果要限牌的话我肯定要买,但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限牌。

  解说:

  那么下一个被猜中的限购城市会是哪一个?

  主持人:

  说实话,城市限购小轿车真是被逼无奈,而且限购带来的其实并不是环保和交通压力的改善,只是防止进一步恶化,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再来看深圳的数据。

  那么截止到2014年的12月20日,深圳的总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314万辆,那么按照过去5年,年均增长率16%这样一个标准,到了2016年机动车保有量将超过400万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到时候城市中心区的高峰拥堵时长从现在的55分钟,也就是将近1个小时,拉长到92分钟。

  那么超过1个半小时,我想不仅是深圳面临着这样一个车流和人流极度增长,和城市规模这样一个矛盾,其他一些二线城市、准一线城市也面临这样的压力和矛盾,所以在深圳汽车限购这个政策出台以后,一些城市也纷纷猜测自己是不是下一个深圳。我们看这些城市报道题目。

  “深圳限购,苏州会是下一个吗?”“深圳限购了,成都还到等多久呢?”“郑州是下一个深圳吗?闪电汽车限购令!”“深圳后,重庆存在实施汽车限购可能”

  确实这些城市可能已经都感受到了这种交通和环保的压力,那么他们会不会效仿深圳采取这样的措施呢,那么下面我们来请教一位专家,他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学院的副院长,王敬波女士。王院长您好。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 王敬波:

  您好。

  主持人:

  我们首先来看深圳的做法,深圳出台小汽车限购令从政策发布到实施只用了20分钟的时间,那么相关部门是担心如果时间窗口过长会引起集中购买,使政策效果打折扣,您怎么看待政府这方面的作为呢?

  王敬波:

  这涉及到限购政策本身的实施效率问题,应该说从深圳市的情况和其他城市的情况来看,加快政策的实施效率目的就是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我想是可以理解的。

  主持人:

  到目前为止,深圳市第七个进行小轿车限购的城市,我们也来看一下现在全国已经进行限购的城市有上海、北京、广州、贵阳、深圳、杭州,那么各方都在推测,会不会再出现新的也就是第八个限购的城市。深圳这个政策出台之后,现在很多人都会担心突然公布这个限购令甚至是急于购车。那么您觉得深圳这个做法会不会给其他的城市带来效仿的效应呢?

  王敬波:

  应该说随着这个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很多大城市都面临着停车位不足而导致没法停车急剧增加的问题,也面临着城市严重的交通拥堵以及空气污染等等这些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很多地方政府都迫切需要应对的问题,那么在所有的调节这些问题的这些措施当中,限购、限行,尤其是限购应该是简便易行、见效最快,对政府的管理来说,又是最好管理的一种方式,所以受到很多地方政府的亲睐。

  主持人:

  我想现在很多城市可能已经面临着这样严重的车和路的矛盾,整个城市规模和汽车保有量的矛盾,那么要解决现在已经积重难返、尾大不掉这样的问题的话,刚才您讲到了,可能是限购是最直接也是最见效的一个办法,也就是说,有可能出台第八个或第九个,您看来?

  王敬波:

  有这种可能性。

  主持人:

  刚才我们也看到有很多汽车保有量接近饱和的城市,在其他方法并不能见效的情况下,比如说经济手段社会手段调节,见效慢的情况下使用了限购这样的一个行政手段,看似是无奈之举,但是在使用这样的无奈之举的时候,还有什么应该相关应该注意的细节呢?

  王敬波:

  应该说在所有限制机动车这些政策当中,限购是最严厉的,虽然它见效很快,但是它对老百姓的权益影响也是最大的,因为它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公平交易权,那么我想在这样的政策颁布之中,应该注意到这样几个问题,第一个就是科学性的问题,我们现在很多城市都在讨论限购的可行性,应该说每个城市的情况是不一样的,那么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需要一窝蜂的去采取简便易行,对于政府来说,管理效果立竿见影的这样一种措施,所以科学性是非常重要的,每个城市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城市的情况,来采取适当的这种调节措施。第二个我想应该坚持一个最小损害的原则,毕竟在所有的调节措施当中,限购政策它直接影响到了老百姓的公平交易权,那么应该说在所有的措施当中它最严厉,对公众的权益影响也最大所以是应该基于最小损害的原则,就是在所有的措施都不灵的情况下,才应该采取这种最后的最极端的一种措施。第三个方面就是一个正当程序的原则,因为这样的措施涉及到很多人的权益,政府还是不要搞突然袭击的话,应该吸收充分的民意,让老百姓的这种意见和官方的意见能够充分的沟通和融合,在尽量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再出台这样的政策,这样执行起来老百姓的接受程度也会更高,也会形成更好的民意基础。

  主持人:

  王院长我想跟您咨询一个细节,您刚才讲到最好能有一个充分的意见的沟通,比如说有一些敏感政策的出台,像深圳的限购,如果有一个过长的民意的沟通,或者广大的知晓的话,这样会提前引来大范围的购买汽车,这样使限购的政策本身就打了折扣呢?您怎么看呢?

  王敬波:

  事实上,为了避免这种引起不必要的一些经济波动,有些政策的颁布实施确实有一定的保密问题,但是政策实施的保密和政策制订之前的充分的民意沟通并不矛盾,因为在政策实施之前我们需要充分的吸收民意,目的就是要决定这个政策它是不是必须有必要来实施,那么它的民意的基础是什么,这样政府可以不出面,那么可以有一些民间的行业组织包括专家,民间的机构来进行讨论,主要的目的是解决这个政策本身的科学性的问题,那么政策一旦决定,就进入到立即实施阶段,这样就可以解决这个政策实施当中带来的不稳定经济因素。实际上,我们在制订政策的过程当中,通过保密这种方式避免民意的这种加入,或者避免政策提前泄漏,并不能够切实解决因为政策的颁布就可能引发抢购的问题,其实如果从现在的这种购买能力和老百姓的这种交易的承受度来看,只要给一个小时的时间,甚至半个小时的时间,都可能引发经济的不稳定,或者迅速的进行抢购的风潮,那么实际上深圳虽然只给了20分钟,但是实际上也是有一些人抢购的,所以这两者之间并不是矛盾的一个关系。

  主持人:

  好,多谢王院长的分析。那我们看到很多城市进行管理的过程当中,都用了限这样一个行政手段,那么这些手段效果到底怎么样,应该注意哪些呢?我们继续来往下看。

  解说:

  深圳闪电限购社会反应不一。有法律界人士表示,限购毕竟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应该举行听证会或者是先制订草案,在试行中看看效果如何。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授 宋儒亮:

  你可以制订按照那个(草案)出台以后,实施两年以后,如果深圳还需要,那提请深圳市人大制定地方性的法规,就制定这一块来走,我觉得这才是法治之道。

  解说:

  但也有专家认为,深圳实施限购是无奈之举。

  珠江智库专家组成员 韩志鹏:

  交通拥堵已经成为了,深圳这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你如果是先行公式,先去征求意见,我想就在那段时间,机动车的保有量就成几何级增长。你这个限购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解说:

  城市生活一旦遇到限购、限行、限贷等等,这些和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措施肯定会带来争议。2014年北京举办APEC会议期间,就采取过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临时举措,随后,关于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的种种猜测与讨论,延续至今。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汪玉凯:

  实际上整个单双号限行就意味着每天有一半的车是上不了路的,我当时30万买了一辆车,我这车只能行使一半,该行使不能行使,那我这个价值就大大折扣。

  解说:

  就在上个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其中,《草案》规定,地方政府的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或增加其义务,这条规定被舆论认为是此次草案中最受关注的重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锡锌:

  在一些地方房屋的限购,对汽车限行应该说是要面临考验,因为这样一些规定本质上,是一些地方政治出台的行政措施或者说管理手段,这些管理手段它在某种程度,就对当地的民众施加了某种新的义务。就可能与我们的立法法修订以后,所要求的不得增加新的义务,不得减少原有的权利就会相冲突了。

  解说:

  有专家任务,这次立法法的修订案草案,更加严格规范了地方政府的权限,对地方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法制化要求。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封丽霞:

  有的时候在一起特定的时期,或者是因为一些特定的事情的发生,有必要进行一个限行或者限购,在客观上,也是有合理性的,但是我们要经过一个大家都认可的程序,比如说以人大力发或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来就这样的一些事务进行规范,远比政府规章以一种行政命令行的行政强制式的方式来推进限行限购了,我觉得民众的接受度会更好一些。

  主持人:

  我们注意到当地方政府在推行一些行政和治理城市的管理手段的时候,涉及到百姓的权利和财产的时候,是非常敏感的,往往会引发一些争议,那么下面我们继续来连线王院长。王院长刚才我们讲到,最近十二届人大十二次会议审议立法修正案的时候,其中有这样一条说,地方政府的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义务,您觉得这一条主要是针对什么呢?

  王敬波:

  这一条规定主要是针对一些损益性的行政行为,因为增加公民的义务,减损公民的权益都是损害老百姓权益的一种行政行为。那么如果通过地方政府规章来设定,实际上就给地方的一个比较随意的这样一个口子,那么《立法法草案》实际上就是为了限制地方政府利用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随意设定这样一些损益性行政行为,所以才做这样的规定,它的目的就是为了限制政府的这种权利,保护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

  但是地方政府在管理城市过程当中,使用一些行政手段,比如说确实是要调整公民的财产或者权利,这是非常敏感的,那怎么能保证这种调整是可以接受的,达到双方的平衡呢?

  王敬波:

  我想一个就是尽量的有相当一部分的重大决策,尤其是关涉到公众权益比较大的决策,放给人大,由人大通过地方性法规,或者人大议决的方式来进行,这样它的民主基础就更好一些。第二个如果是在行政决策的过程当中,那么行政决策当中应该有充分的民意沟通机制,这样可以让公众的意见能够充分的表达,同时也促进我们政策本身的科学性。

  主持人:

  那么在城市管理过程当中,除了行政手段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手段可以配合调节?

  王敬波:

  单纯靠行政手段是很难解决城市管理当中的任何一个问题的,所以在管理的过程当中,我们要充分的既要运用行政命令、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这样的一种损益性的行政行为。那么同时我们要更多的鼓励政府采取行政指导,行业引导、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这样的一些其他的管理方式,只有这样刚柔并济、共同使用,政府的管理和行业自制,包括老百姓的自我管理,共同地配合起来,才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

  主持人:

  比如说汽车限购只是一个暂时手段,那么争取一个时间窗口还应该有什么措施跟上呢?

  王敬波:

  对,汽车限购它作为一个最严厉的一种手段,它不可能是长期使用的,因为它直接的影响到了老百姓的公平交易权,所以与汽车限购相配合的,与限行或者是促进公共交通的发展,提高公共交通管理的水平,这些方式应该综合运用,才能够达到彻底的治理交通的这种目的。

  主持人:

  好,多谢王院长的评论。那么政府在进行行政手段管理城市的时候,一定要做到行政有法可依、科学评估、尊重民意,这样才能让我们行政措施得到百姓的认同,才能执行的顺畅。

  好,感谢您收看今天的《新闻1+1》,谢谢您,欢迎您继续收看新闻频道其他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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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年01月02日 23:01

视频简介:本期节目主要内容: 2014年12月29日17点40分,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当日下午18时起,实施机动车指标调控(限购)政策,调控有效期暂定5年。每年暂定指标10万个,按月分配。深圳略显突然的限购政策,会对其他城市产生怎样的示范效应?主持人张羽邀您关注:深圳“闪电”限购,如果被效仿?(《新闻1+1》 20150102 深圳“闪电”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