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经频道《第一时间》报道 2006年,宋荣贵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10天内买卖黄金2100千克,用2万7的本金获利2100多万元。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巨额获利资金很快以存在交易漏洞之名,被开户银行划走。宋荣贵将银行告上法庭,此案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并挑战法律空白,因而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日前,山东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银行行为。根据宋荣贵代理律师的介绍,2006年5月30号,宋荣贵在中国工商银行济南泺源支行开立了2个账户,一个账户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还有一个账户是个人黄金买卖账户,开始纸黄金的交易。
记者随后对宋荣贵的代理律师孙奇伦进行采访,孙律师简要讲述了案件的过程:
6月29号,宋荣贵以每克145的单价委托买入,然后就没有再进行交易,结果到2006年7月6号,交易成功了,当时的市场价是每克160块钱,宋荣贵以为遇到好的行情了,就这样频繁交易了126笔,一共获利了2195万。
宋荣贵的这一行为被开户行认定有明显的恶意操作性质。工行济南泺源支行认为,自2006年6月29号起,宋荣贵在每次委托交易前,通过电话银行查询即时正常的黄金价格,然后却以更低的价格成交,这本身是银行的系统漏洞。因此济南泺源分行随即要求划走宋荣贵的获利。
当事人宋荣贵说:“ 他们(给我打电话)说核对账目,然后我第二天早上9点多去的,进屋以后好多人都坐在那儿,也说了一些我这是扰乱国际黄金市场什么的,安了好多罪名。他们当时打印了一份协议,那个协议没给我,但是我看了一眼,上面说同意把资金转给他行 不再追究我的责任,当时我也没签。”
宋荣贵说,直到当天下午,他的家人带着律师前去济南泺源支行,他才得以离开。随后,济南泺源支行将宋荣贵账户里的2100多万元买卖纸黄金的获利款,划归工商银行,并以工行交易系统存在漏洞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宋荣贵在2006年6月至7月的126笔纸黄金买卖,而对于自己账户里资金被转移的事情,宋荣贵表示完全不知情。
宋荣贵代理律师孙奇伦说:“ 工行的观点认为说交易系统有故障,交易系统存在漏洞如果是交易系统有故障的话,产生的结果是交易不能成功,事实上交易了很多笔 。”
此外,工行坚持认定交易不成立的根据还在于,自己本身是交易方之一,因此不可能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与宋荣贵成交,进一步证明系统是存在漏洞的。尽管法院最终支持了银行的说法,不过律师张远忠认为,银行在纸黄金交易中的角色,更倾向于第三方中介代理。
而律师张远忠表示:“代理关系就是说,银行就是类似一个券商的角色,类似于券商的法律地位,从收取手续费的角度看,我觉得它更像一个代理关系。”
法院终审宣判银行获胜
这起黄金大案引发了不少热议,从公布的信息来看,宋荣贵确实捡了银行的漏。但正是由于银行系统存在漏洞,没能够作出正确判定,才造成了宋荣贵的交易没有被系统发现。有人就问了,银行的漏洞为什么要客户来买单?到底什么叫不当得利?如果客户赔钱了, 那么银行会还钱吗?下面是律师的相关说法。
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2年06月28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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