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聚焦中国土地管理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双重突破。1987年,深圳率先破冰,敲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第一槌,一宗地块成交价525万元。紧随其后,福州也开展试点,改革探索逐步铺开。在理论层面,改革坚守土地公有制底线,创新确立“两权分离”模式,明确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可依法流转。1988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自此,土地告别了无偿、无限期使用的旧时代,正式成为一种可以流通的“商品”。









邮箱:guojiajiyi@cctv.com
微博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