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09年10月20日 11:59
视频简介:会计张武德因养鱼需要资金,向同村孙某借钱,孙某借给他二万元,打了借条,按下手印,各执一份。两年期限已到,张某以种种理由拖延不还。法院经过调查,判决孙某胜诉。张某败诉,又向法院提出借条上的指纹不是自己的,并要求指纹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张某指纹有问题,他把指纹磨掉了。张某承认借款一事,但提出不到还款时间,借据上写的时间是20008年5月1日还清。法庭审理结果,张某不仅要限期还钱,还要承担起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 (法律讲堂 2009年 第9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