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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爱与欠款(20120808)

来源:央视网2012年08月08日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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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丽沙与安岩曾经是一对恋人,分手以后,王丽沙把安岩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她手上握着一张安岩写给她的欠条,金额为50万。

  王丽沙:安岩,你讲点良心好不好,你只要承认欠我这个钱,你说没钱还,还多少都可以。

  安岩: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松法官:安岩,毕竟你俩曾经有过那么一段感情,就算最后没有走进婚姻,现在还是不要成仇人,考虑一下,你俩商量商量这个钱怎么弄?

  安岩:我欠她钱的话我一分不少还她,问题是我不欠她钱。

  王丽沙:安岩,你太无情了,你太无情了,人在做,天在看。

  安岩:是啊,天在看,谁说谎谁遭雷打。

  法官已经不是第一次把这两个年轻人叫到一起进行调解了,可每次都在一个关键问题上卡壳,那就是,安岩究竟欠不欠王丽沙的钱。

  安岩究竟欠不欠王丽沙的钱?王丽沙手上有证据,安岩打了欠条嘛。没错,这张欠条上写着,今借王丽沙50万元整,落款是安岩。白纸黑字,明白无误,而且,对于这张欠条,安岩也认可,说的确是他本人写的,这个没有疑问。可即使这样,他也并不承认欠王丽沙一分钱。官司从一审打到了二审,两审的法官竟然也都觉得,两个人之间究竟是否存在这笔欠款,确实难以判定。既然安岩不承认欠王丽沙的钱,那他为什么要写这么一张欠条呢?

  安岩说,那是2009年的冬天,他与王丽沙相识在江苏沛县海纳歌舞厅。

  安岩:当时我在店里当经理,开车接送这里面上班的。

  在每天接送的这群女孩儿里,有一个人吸引了安岩。

  安岩:就是觉得她人还不错,很善良,她也信佛。

  那个信佛的女孩儿,就是王丽沙。

  安岩:慢慢地跟我成为朋友了,然后就天天在一起上班下班。

  很快,两个人同居了,并且开始谈婚论嫁。可就在这时候,王丽沙与海纳歌舞厅的老板因为酬金问题发生争执,被开除了。当时,安岩为了表示对王丽沙的支持,也从歌舞辞职出来。之后,两个人一起回到了徐州。

  安岩:然后跟她到徐州天天在一起玩,玩了大概有两个月。

  安岩说,自己家里经济条件不错,住几个月旅馆,一段时间不工作,都不是什么大事,可王丽沙不一样。

  安岩:她当时来(海纳歌舞厅)上班是最落魄的时候,身无分文,甚至连个住的地方也没有。

  离开海纳歌舞厅两个月以后,王丽沙待不住了,她向安岩提出要做生意。

  安岩:当时在徐州她天天在我旁边就说这种事儿,然后为了给她表现,我给她开了服装店。

  按照安岩的说法,在恋爱期间,他不仅没有向王丽沙借过钱,而且为王丽沙花了不少钱,可如果是这样,他又为什么还要给王丽沙打那么一张50万的欠条呢?

  安岩:借条纯粹是一种开玩笑打的。

  记者:打借条的时候是在什么地方?

  安岩:打借条就是在宁波余姚。

  安岩说,王丽沙服装店只开了十来天,又提出要到浙江宁波去,还找夜总会的工作。安岩虽然不太情愿,但热恋中的他,还是又陪着王丽沙到了宁波的余姚市,王丽沙的一个妹妹当时也在那里工作。

  安岩:那天天热,在房间看电视,然后突然她妹妹的男朋友聊天,聊到了别(女)人因为感情方面让男人打欠条。然后她(王丽沙)听了她也叫我打,她妹妹听了也叫他(妹妹的男朋友)打,当时就跟开玩笑一样的,非得逼我打。

  安岩说,他当时只当是个玩笑,所以王丽沙要他怎么做,他都同意。打完欠条后不久,安岩从余姚回到了徐州。

  安岩:回来后好就不断打电话来,说我找别的女人,我一烦就想要跟她分手。

  安岩说,就这样他写下了那张欠条,不久,他就和王丽沙分手了。他说做梦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王丽沙真的会拿它来要求自己还钱,因为事实上,不是他欠王丽沙的钱,而是他为王丽沙花了不少钱。这是真的吗?那张50万欠条,真像安岩所说,只是一场玩笑,一个爱的凭证吗?

  记者见到王丽沙的时候,提起她和安岩之间那一段感情,王丽沙依然显得很伤感。

  王丽沙:可能是因为感情投入太多了,我真的确实很爱他,很爱他。

  当时,王丽沙相信,安岩也是爱自己的。

  王丽沙:他很体贴我,我记得那时候我俩在海纳的时候,要是来个客人,他在门口上班的时候,我不是进去得接待客人吗?他总在门口趴着看着我。还有一次印象很深刻,那一次,就是客人喝醉了,结果那客人把我打了,然后他就很生气,然后拉着保安就上,那一次让我就非常非常感动,我就觉得有一个这样的男人这么体贴我也知足了。

  两个人很快陷入热恋,并且在歌舞厅租了一个宿舍同居,王丽沙说,就在那里,安岩第一次向她提出借钱。

  王丽沙:他第一次向我借钱时是在租住的那个宿舍里边,当时第一次借钱是一万五,当时你想,我这个行业,本来就来钱也快一点,我觉得他对我又不错,两个人又确定这个关系了,一万五千块钱对于我来说不算什么,我就把钱借给他了。

  令王丽沙没有想到的是,时隔不久,安岩再次提出向她借钱。

  王丽沙:等到第二次,就是2010年1月中旬的时候,他又向我借钱,当时我心里肯定有会有点顾虑,想刚开始谈对象,你家庭条件那么好,你怎么又老跟我借钱。我有这个想法,然后他说你放心,你看我家这个条件,我不会不还你这个钱的,我确实是这一段时间就是紧,手头比较紧。

  这一次,王丽沙又拿出八千块钱,借给了安岩。

  王丽沙:等到借完第二次钱的时候,他就带我去他家认门。我去了他家,我一看一家人那个环境,加上他家里边爸爸的工作也是听说银行的,也不错。你想那么厚的底子,我就更没有顾虑了,觉得他能讹我这一点钱吗?

  去过安岩家之后,两人开始谈婚论嫁。这时候,王丽沙向安岩坦白了一个秘密。

  王丽沙:就是我的这个婚姻情况还有我孩子的情况给他讲了。

  原来,在认识安岩之前,王丽沙曾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还有一个4岁大的儿子。而当王丽沙说出这些的时候,安岩的选择竟然是毫不犹豫地接受!

  王丽沙:他不但不嫌弃,还宽慰我心,只要咱俩相爱,这又算什么?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他就这样跟我讲。

  王丽沙比安岩大5岁,结过两次婚,还带着孩子,这一切,安岩都能接受,在王丽沙看来,这一次,自己总算找到了真爱。可是,既然两个人都要谈婚论嫁了,安岩为什么要给王丽沙打50万欠条呢?

  王丽沙说,到安岩家认过门以后,两人就从沛县的海纳歌舞厅出来,回到了徐州,住在王丽沙父亲的房子里。这时候安岩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向她借钱。
  因为已经开始谈婚论嫁,安岩开口要钱,王丽沙也没太往心里去,只是有一次,安岩要的数额不小,王丽沙开始有些犹豫了。

  王丽沙:我记得好像是(2010年)5月底的样子,他一张口就跟我借8万,我当时就问他,我说你一下给我要8万,你干什么?我就问他,然后他说你别问,意思我还能钱不还给你吗?再说了,咱两个人都见过父母了,咱俩是要结婚的,你的钱不就是我的钱,我的钱不就是你的钱吗?

  虽说不太情愿,但这一次,王丽沙还是又把钱拿给了安岩,王丽沙说,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2010年6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发现,安岩竟参与了赌博游戏。

  王丽沙:天天去赌游戏机,天天去赌游戏机。跟我借钱,就是还人家赌徒债,好像是玩斗牛牛。

  这个发现,让王丽沙十分震惊,而此时,她还想将安岩从赌场拉回自己的身边,可接下来一次去赌场找安岩的经历,彻底粉碎了她的希望。

  王丽沙:当着游戏厅(里面人)的面把我,拿头就开始踢我,揍我,那一次让我心碎了,当着那么多人揍我,把我揍得都不行了,我那一次我心想了,我怎么瞎了眼了,我相信他。

  从那以后,王丽沙开始天天逼着安岩还钱,有一天,安岩答应说从徐州回沛县家里去拿钱,可这一走,便杳无音信。

  王丽沙:他就消失了,他就人间蒸发了那样好几天,不接我电话,不见我面,然后我就怎么也找不着他,我给他五哥,我打个电话我说五哥,我说我找不着安岩了,我给你说,如果安岩再不接我电话,我就报警了,我就报警,我逮他,他诈骗,我就这样说的。他半个小时给我回的电话,他说我这不是操办钱了吗?你还急什么急?

  就这样,安岩又回到了徐州。因为两个人闹矛盾,王丽沙的父亲不再接纳他们,安岩回来以后,他们一起搬到了王丽沙四妹妹租住的出租屋里。这一次回来,王丽沙心里已经盘算好了,要他写一张欠条。

  王丽沙:也就是8月2号那天他回来了,回来前我姐给我说的,三儿,你可别憨,你千万千万不要给谈不好直接就K,就吵,他一会儿他就别一生气就又跑了,不给你写欠条,你也没办法。

  8月2号那天晚上,两个人在这间屋子里,开始为写欠条的事商议。

  王丽沙:我就说,安岩,我说岩岩,你看你天天这样赌什么时候是个头儿?我说我真的感觉跟你一块儿看不到希望了。我也毕竟30岁,你还很小,我说你给我写个借条吧?我说你给我凭良心,拿我多少钱给我写个欠条,我说如果咱们能结婚,这个欠条就当是一个爱的信物。

  至此,王丽沙不仅说出了欠条的由来,而且将自己借给安岩的每一笔钱,也几乎都能说出详细的时间、地点、理由,只是没有旁证,那么,对于她说的这些,安岩又作何反应呢?

  安岩:全都是骗人的,我不欠她的钱,我怎么能够欠她的钱?

  2011年5月,王丽沙起诉安岩归还50万欠款一案,在江苏沛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几次开庭,王丽沙都未到庭,全权委托律师处理此案。而在法庭上,安岩为证实那张50欠条的由来,他请来了一个重要证人,这个人证实,那张借条的确如安岩所说,是去浙江余姚玩的时候,几个人一起开玩笑打的。

  他叫郝福强,就是安岩称亲眼目睹他和王丽沙开玩笑写下借条的那位

  证人郝福强:当时在余姚王丽沙妹妹住处,我说谁谁的男朋友给她打了个欠条,要不然那个女的就不高兴,说只有打这个东西才证明真正爱她。王丽沙和她妹也就都叫我们打借条,当时安岩就同意了。

  除了郝福强的证词,安岩说王丽沙不可能借钱给他还有一个理由。

  安岩:正常来讲,这么多现金不可能帐户上一次没有存过吧?我就敢说这句话,09年到2010年,09年11月份和2010年我和她散的时候,可以查一下她帐户上有过五万块钱的帐户吗?

  对于安岩的这种说法,法庭上,王丽沙的律师并没有作出过多解释,只是说王丽沙原本就习惯将大额现金带在身边而不是存入银行,与此同时,律师拿出一份了一份电话录音,证明王丽沙曾经向安岩讨要过欠款。

  录音中王丽沙明确提到还钱,安岩不置可否。可对此,安岩说,这份录音中提到的还钱,跟王丽沙说的那五十万全然无关,而是一笔信用卡的欠款。

  安岩:录音上完全没有钱数,她只是给我下了一个套。

  安岩说,分手时,他曾答应,两个人在一起时曾用王丽沙信用卡消费的1万多块钱,由他归还给银行,王丽沙电话录音中提到的,就是这笔钱。

  王丽沙和安岩究竟谁在说谎,从证据上看,王丽沙虽然持有借据,但她并没有证据证明实际交付了安岩50万元,而安岩说那张欠条只是一场玩笑,一份爱的凭证,也有证人替他出庭作证。在这种情况下,法官采纳了安岩的申请,决定对两人进行测谎,对此,王丽沙的律师代表王丽沙表示不接受,最终,安岩一个人接受测谎,结果是,安岩的记忆中,不存在收到50欠款,也就是说,测试结果是安岩说了实话。

  2011年10月,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了这样的认定:王丽沙虽持有安岩签名的借条,但对50万元款项为现金交付没有举证证明,也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王丽沙就借款时间、借款原因、借款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借款时在场人状况的陈述无足够证据,不能证明王丽沙将50万元借款现金实际交付给安岩的事实。据此,判决:驳回原告王丽沙的诉讼请求。

  王丽沙:天地良心,他真是对不起我。他这一次在法庭上他说不欠我的钱,让我心里面心都碎了。我是有这个能力给他的,不是他说的我就是个穷光蛋。

  王丽沙说,她从19岁开始出外挣钱,10年里,走遍了大江南北,虽然辛苦,但收入还是比较可观的。

  王丽沙:有客人高兴了,给你个一万、两万、三千、五千的小费,这个都是很正常,因为这个夜店确实就是这样的,从北方到南方,所以说一直干这个,确实我心累了,干得很累。我要每天喝不同的酒,其实这一行的辛酸只有我们自己知道,都觉得你穿着华丽的衣服,用着好的手机,用着好的包包,其实不是,这都是我们一点一点喝回来的,我到现在我胃都不好,但是其实挣的这些钱,都让安岩给我坑走了。

  王丽沙决心继续将官司打下去,不仅仅是为了讨回欠款,还为了出口气。

  王丽沙:我挺恨他的现在。他哪怕说,他欠我的钱,对吧,我们感情一场,你说咱们来个庭外和解吧,我现在确实没有那么多,我少给你一些,我不是那种没有人情的那种女人,光认钱不认人,现在他能这样对我,那我得为了我自己,为了我的孩子,为了我的名声,我一定要打下去。

  2011年12月,王丽沙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的王松法官接到案件,首先将两人找到法院,进行了调解。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松法官:你们俩都冷静冷静,先把基本事实说清楚。安岩你说,这张欠条究竟在哪里打的?
  安岩:宁波、余姚
  王丽沙:完全是胡说,法官你看2010年8月2号打的借条,我有证据证明那时候我们根本没有去南方,借条是在徐州打的,用我四妹妹家的帐本打的。

  二审中,王丽沙提出要求法院从通信公司调取她和安岩2010年8月2号,也就是借条形成当天的手机通话记录,以证实他们当时人在徐州而不是余姚。与此同时,她还提交了一份新的电话录音资料,其中有安岩赌博欠款,她向安岩催要还款的记录。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松法官:这一次如果要求测谎,你们是否愿意?

  王丽沙:愿意,安岩:我已经测过了。

  王松法官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根据王丽沙的申请,调取了两人在2010年8月2号前后的手机通话记录,结果显示,当时两人的确都在徐州而不在余姚。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松法官:安岩,借条究竟是在哪里写的?

  安岩:在余姚。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松法官:你仔细想想。

  安岩:就在余姚。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松法官:通信记录显示你们手机并没有漫游,就在本地,你为什么说谎?

  安岩:这个时间久了,记不太清楚了。

  2012年4月20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松法官:根据合同法第210条的规定,大额借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不仅要求双方之间形成合议,如借条借款合同等,而且要求债权人实际把借款交付给了债务人。王丽沙主张说分多次将借款交付给安岩,安岩则说没有收到钱,那么谁在说谎法院如何认定呢,法院向电信公司的调查取证证明,8月2号前后的几天,双方确实是在徐州本地,而非浙江余姚。这说明安岩及其证人的陈述是虚假的,同时王丽沙向法院提供的录音光盘可以证明,王丽沙向安岩索要借款,安岩也没有表示反对,这也说明安岩和王丽沙之间,存在借款关系的事实,根据这些证据法院认定王丽沙提供的证据证明力明显大于安岩提供的证据,最终采信了王丽沙的主张。

  问:法院最后为什么没有启动测谎程序呢?

  法官: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测谎证据不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只能起到辅助作用和作为法院办案的参考,鉴于王丽沙提供的证据,已经能够证明安岩向其借款的事实,法院最终没有启动测谎程序,而是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直接做出了裁判。

  这场恋人之间的感情与金钱纠葛终于尘埃落定,孰是孰非,直到此刻,相信您和我一样,并不明了。的确,感情是很私人的事,无论怎样取舍,恋爱中的两个人都可以自己决定。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一些经济往来,像本案中的借款,就已经不仅仅是感情的事了,它同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一旦产生纠纷,能够站出来说话的,只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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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年08月08日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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