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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 20150414 “无业”青年飙“豪车”?!

来源:央视网2015年04月14日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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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目导视)

  解说:

  车祸当事人虽称自己非官非商无背景

  但公众对其飙车行为仍有诸多追问

  同期 《北京青年报》评论员 张天蔚采访:

  首先就是对这两个车主的身份的疑问。

  解说:

  长1.2公里宽10米

  限速60公里的大屯路隧道

  为何成了著名的飙车地?

  同期 陈震:

  因为它是一个隧道,它那个隧道的环境是封闭的,而且有回音,很多车到了那儿的时候,都会愿意大踩三脚油门,追求一点所谓的音效吧。

  解说:

  专业的赛道越来越多

  追求极速的安全性保障也越来越高

  但为什么还有人选择在公路上竞速狂飙?

  新闻1+1今日关注:无业青年飙豪车?!

  主持人 白岩松:

  你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从4月12日零点开始,《速度与激情7》这部电影在内地上映,两天的时间票房5.79亿,这是在内地的票房史上最快速度超过5亿的这种电影,为什么会取得如此高的票房呢?有人开玩笑的时候说,因为这部电影采用了一个很少见的广告促销方式,什么广告促销方式呢?就是在北京上演一个真人版的《速度与激情》,然后引起所有媒体的关注。这还真是真事,在《速度与激情》这部电影,在内地正式公映前2个多小时,在北京,一辆兰博基尼,一辆法拉利,加起来千万左右的这样的两辆车,玩了一把被怀疑是飙车当中的相撞。最后两辆车面目全非,而这个驾驶员一个是20岁,一个是21岁,据说也都没有自己的职业。

  你想想,就在《速度与激情》上映之前,这样的一个千万级的对撞,要速度有速度,要激情有激情,后果就是电影火了,驾驶人抓起来了。

  解说:

  “兰博基尼、法拉利、无业青年、飙车”虽然过去三天,但在各大新闻网站,事件的进展仍然备受关注。在一家网站头版,一篇题为《北京相撞豪车两司机被刑拘 家长自称非官非商》的报道,还是获得了将近两万条的最多评论数。

  昨天,在北京朝阳区一家跑车维修店,记者看到了肇事的兰博基尼,蒙着防雨布,安静地停在角落,等待拆解。工作人员说,这辆车的市场价值近400万,维修费用无法估算,或许比买一辆新的还要贵。

  同期 工作人员:

  拆解、然后报价、然后订做,我们都从意大利那边进货。

  记者:

  这个车算是报废了是吗?

  工作人员:

  你看这个车修花多少钱了。要是比买一个新车还贵,干吗还修车。

  记者:

  这个车现在撞得程度算是严重吗?

  工作人员:

  相对来说严重。

  解说:

  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最新官方通报:称法拉利驾驶人于某、兰博基尼司机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通报同时透露,驾驶红色“法拉利”牌小客车的男性于某,21岁,吉林长春人。而驾驶绿色“兰博基尼”牌小客车的为唐某、20岁北京市人。二人目前均无业。

  一纸不到200字的通报,依然无法满足公众对这起豪车车祸的想象。

  一组电视评论:

  这起事故是不是由于飙车引发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

  你还注意看这个绿色的兰博基尼旁边了吗?有一只黑色的高跟鞋,这不免让人浮想联翩啊。

  看来两个开豪车的竟然是无职业的青年的身份。

  解说:

  面对公众质疑,唐某的父亲对媒体说:自己非官非商无背景,儿子是用股市赚来的钱购买的兰博基尼。而这样的回应,不但没有消弭公众的疑问,反而更加引发了公众对“无业”“炒股”等话题的热议。

  同期 《北京青年报》评论员 张天蔚:

  虽然他们家里对他有解释,说是孩子自己炒股挣来的钱,当然这种话显得是没法说服公众的,大家认为他们钱还是来自于家长,实际上大家后面就有一系列的价值判断,就会认为这些人好逸恶劳、为非作歹等等,目前这样一种贫富差距很大的社会背景下,又添了一个刺激。

  解说:

  今天的《环球时报》也以“无业飙豪车,富人形象集体埋单”为题发表评论说:两名“无业”小青年能开豪车“撞着玩”,舆论场顷刻之间像是打翻了五味瓶。各种“仇富”“厌富”的段子迅速冒出来,在互联网上“满天飞”。“我和无业人员的差距咋就那么大?”

  今天的新京报也发表评论称:故事本身延伸的想象似乎已足够劲爆,有关部门也就不能指望对此“冷处理”,而应以扎实、细致的态度,依法查处,搞清楚车祸背后的故事,让民众看个明白。

  主持人:

  也许从这起车祸开始,无业就不再是弱势群体的一种称谓,而是富豪或是富二代的另外的一种说法,这个词可能很快就会火起来。其实一辆法拉利和一辆兰博基尼在被怀疑是在飙车的过程当中,相撞而且面目全非,这样的新闻,不只在中国,放到世界上哪个国家,恐怕都会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广泛的关注。因为这里设计了太多的问题,他们是谁?他们的家里头为什么会纵容他们采用这样的一种生活方式。而且回到中国,立即就会说他是不是富二代,或者说他是不是官二代这件事情一发生之后,大家首先的这种关注点也的确在此,其实接下来就去解释了,是炒股这个赚的钱等等,那得多大的成本?说春节之前,春节之前的股市刚涨了走过的一段路程,那么他得用多大成本多弄,他得是一种股神的这样的一个概念,更重要的是,他让人直接摇头。

  就是说,中国似乎的确像大家想象那样,很多人知道怎么富起来,却不知道富起来之后该怎样生活?其实该怎样生活,你也管不着,如果您在家里头天天吃金子玩,那也拦不住,但问题是,你可能干涉其他的安全,而且带来相当大的隐患,这社会的这种舆论场自然会发酵起来。

  其实就在这样一个千万级别的对撞发生之后,有一位网友公布了这样的一段视频,这个视频呢是他当时恰巧在事发之前,路过这个隧道,然后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的一个画面,并不是特别地清楚,但是这里会显现这样的一些,的确有这个兰博基尼,也有法拉利,而且一个在倒车,另一个还在逆行,而且还停有其他的几辆车,并且有人站在车外,似乎是在围观,这几辆车,后来有人指证人说可能是玛莎拉蒂,还有GT2,等等这样的一些这个车,而且都是相当不错,与飙车紧密相关的。

  因此,这样的一段视频,虽然又不能说什么,但是接下来我们再来了解一下相关的信息。我们看这两个驾驶员,一个是20岁开着兰博基尼,是北京人。另一个呢,是21岁,吉林长春人,是开着法拉利,然后官二代、富二代、有背景,但是现在这些未证实,家里说不是,尤其是唐某这个父母都说不是,无业,说是股市收入。接下来我们看看,北京交警公布的官方微博,这里透露这样几个信息。

  第一个肯定了他们的这个无业的这样一个概念和岁数,接下来呢两车严重损坏,这是第二个信息。第三个,经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不是仅仅怀疑的问题,

  进一步调查取证,于某和唐某存在,就是说这还不是100%确立了,驾驶机动车追逐竞技违法行为,但是这个是确定的,在隧道内行驶的最高时速超过每小时160公里,而隧道内的限速是60公里,也就是在60公里翻了倍还要再多出很多。然后目前这最后一个信息是,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刑事拘留。

  其实看似很短的一个这个交警的官方微博,还是提供了相当多的信息,那接下来我们就继续去关注,这样的事情,究竟该怎样用法律去整治?又该怎么样去面对?我们一起去关注。

  解说:

  究竟是飙车,还是“雨天路滑”?在种种质疑之中,夹杂的是公众对交通安全的深深不安。目前,警方已按照“涉嫌危险驾驶”,将两名驾驶人刑拘。

  事实上,因这样的罪名而站上被告席的,近年来并不少见。

  2013年,备受社会关注的“东坝飙车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同期 公诉人: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徐某、刘某法律意识淡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说:

  随着汽车社会的到来,汽车等交通工具对公共安全的负面影响也日益凸显,像醉驾、飚车这些危险驾驶的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危险性危害性也逐渐突出。因此,2011年版的刑法修正案里,就增加了“危险驾驶罪”,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要处拘役和罚金。

  同期 南京大学经济刑法研究所 所长 孙国祥:

  那么我们刑法的功能之一,就是要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所以刑法把危险驾驶行为入罪,实际上是担当起了自己应有的责任。

  解说:

  严肃的法律摆在那儿,然而已经实施了近四年的“危险驾驶罪”入刑之下,飙车案件仍然屡屡发生。

  2014年11月,甚至有12辆香港豪车专门到深圳飙车,由此成为深圳警方查处的规模最大、涉案人数最多、潜在危险最大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同期 涉案司机:

  我们去玩,约在一起在公路上,公路比较漂亮,所以开的快一点。

  解说:

  这些司机表示,香港路窄出行严,而深圳道路又平又宽又直,飙车感觉很刺激舒服。今年2月,这起首例集体飙车案宣判,深圳宝安法院对13名被告判处拘役一至五个月不等,缓刑六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二至五万元不等。警方依法吊销13人的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或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但是,拘役、罚金,这样的处罚措施,果真和飙车的危险程度匹配吗?

  同期 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副教授 劳东燕:

  实际上现在关于飙车案件,我们国家除了适用危险驾驶罪之外,现在还是可以适用另外一个罪名,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名适用的法定刑,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图形,在飙车过程中假如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话,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一直到死刑。

  解说:

  事实上,在处理飙车案的司法实践中,也适用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012年5月26日发生在深圳的侯培庆醉酒飙车案,造成三人死亡,法院判定侯培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那么,“危险驾驶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到底在哪儿?是有可能的抽象性危险,还是具体性的危险和实际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飙车,究竟该怎么治?

  主持人:

  我们再回到这个千万级别的这个对撞,当时的这样一个现场,它是在北京北四环的北侧,这个隧道总长是1.2千米,也就是1.2公里了,是双向六车道,路宽十米,限速是60公里,刚才这个北京交警的官方微博已经说了,这辆车的速度是160公里,那是严重超速了。那是一辆兰博基尼、一辆法拉利不说了,时速是这个,损失是两辆车严重损坏,在第一个短片里也看到了,修车有可能比再买个新的还贵,那显然可能就很难修了。伤亡,驾驶员倒是没问题,一个成员受轻伤,隧道内而且是刚才有这个行车记录仪的显示,隧道内还有其他的这种围观的车辆。

  好了,接下来我们看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技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拘役并处罚金,请注意处拘役并处罚金。但是后来呢,高法、高检也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包括醉驾、包括这种飙车,是可以以危险驾驶罪来这个量刑的。

  接下来我们就连线一位专家,是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政法教学部主任,张柱庭,他是参与了起草《道路交通法》的专家,张主任你好。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政法教学部主任 张柱庭:

  你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

  首先您怎么看待,这次我们说叫千万级别的对撞,一辆法拉利,一辆兰博基尼,而且是在晚上10点来钟左右了,这还是一个交通使用量相当密集的程度,而且并不是一个封闭的车道,是在其他的车也可以路过的时候,假如就像官方微博中显示,有可能最后就是飙车的话,您怎么去看待,他们的这个司法量刑,尤其以危险驾驶罪来去拘捕他们,又是否是非常合理?

  张柱庭:

  我们注意到,2011年第8次修正《刑法》的时候,增加了一个就是危险驾驶罪,这个罪对打击这种相互竞逐的这种行为是很有力的,但是呢实施几年看,这个条文它的弊端已经显现出来了,它主要的问题是,一是它限定在是,仅仅就是指相互竞逐,而且情节恶劣,才能够定罪。另外一个,就是它的量刑幅度比较度,那么是拘役以下和罚金,那么特别是跟这个《刑法》相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把这一类的问题,向醉驾一样,那么列到那个终身不能取得驾驶证,或者说是几年内不许取得驾驶证,现在执行的仅仅就是通用的,那么两年内不许再取得,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处罚显然轻了一些。

  主持人:

  那现在张主任,用这个危险驾驶罪来这个拘捕了他们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是否具有足够的威慑力?

  张柱庭:

  目前看从这个《刑法》的实施角度看,有一定作用,但还没有达到一个对这些行为足以震慑的这么一个水平上来。

  主持人:

  那张主任您的建议是什么,我这里先加一个辅助,就其实恰恰是后来这个网友,提供了一辆他正好在事发之前,他路过了这个车道,其实当看到这样一个新闻的时候,更让人感觉,这是你想想这是在正常使用的一个交通道路,如果要是正好在其他的车辆通过的时候,这两辆车突然出现了失控的这种局面,那造成的后果另人不堪设想。

  张柱庭:

  所以我们对这类问题的认识上,那么必须要重新调整一下了,那么过去把这类问题认为,你这个仅仅是你自己一个飙车,自己一个对速度的一个爱好这么一个水平上,实际上我们注意一下,这一类行为它是发生在道路上,这个道路是公共产品,是一个涉及公共安全的地方,它不是你专门的赛车道的地方,所以在这个地方,发生的这一类危害安全的行为,是要把它定性成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所以对它的认识,看来我们还是低了一些。

  主持人:

  然后相应的量刑也就会加重,而不至于出现因为仅仅是拘役,即使我们在采访相关人员的时候,也是很轻松地说,嗨,因也拘留了几天,很轻松地就过去了,所以对他没有一定的这种震慑力?

  张柱庭:

  对,所以我们建议是2011年这个《刑法》修正有作用,但是应该考虑继续完善。这个完善的意见,我觉得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一个30号文件,叫《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其中,就专门提出了要研究推动将严重超速、超载、超限,那么超员这一类的行为,列入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来予以定罪量刑。

  那么如果说这个意见能够最后进入到正式的司法解释里面,或者进到《刑法》里面的话,它定罪会更严厉一些。

  主持人:

  就是这种震慑力就达到了相当多的程度,就可能会制止很多已经把这样的行为,看似很轻松,甚至觉得后果也没那么严重,就会更多地在生活当中实施。

  好,接下来我们要去关注的是,其实的确有很多的年轻人现在爱车,像《速度与激情》,否则在全世界恐怕也都是一个热潮,否则不会拍到7,甚至还要向8去挺进。但是,就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那么很多的年轻人喜爱速度,可是又如何在一个合理、合法的范畴之内去完成这种喜好呢?我们继续关注。

  解说:

  (飙车视频)2006年2月10号,北京二环路上的监控录像记录下了两辆汽车在密集的车流中飞驰的场景。全长32.7公里的北京二环,只用13分钟跑完。当年不止一次在二环路上飞车的陈震,人称“二环十三郎”。

  电话采访 独立车评人 业余车手 陈震:

  我原来,的确在小的时候,年幼无知的时候,也在马路上干过这种不负责任的事儿,到后来我为我那会儿做出的事儿付出了代价,也被惩罚了,也被拘留了。

  解说:

  陈震坦言,当年自己觉得好玩、追求刺激。而在那之后,他再没有去马路上飙车,而是选择了专业的赛车场。

  电话采访 独立车评人 业余车手 陈震:

  去赛车场赛过一两次之后,觉得好像在马路上,其实离真正意义上的极限,或者临界点还很远,因为赛车场是把什么安全因素都考虑到最坏了,可能把车骑得更快,然后刹车更晚,弯速更快。

  解说:

  陈震说,在正规的赛车道上,因为环境更安全,对极限的追求可以更高。从2009年开始,他陆续参加了一系列的比赛,还拿到过不错的成绩。

  电话采访 独立车评人 业余车手 陈震:

  我合理合法的在那跟别人去飙,去拼,如果跑赢了还有奖杯,即使失误或者怎么样,也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

  解说:

  目前,北京、珠海、成都、上海、鄂尔多斯等地都有一些赛事供赛车爱好车们参加,而如今,加入这个群体里从十几岁到四五十岁,各行各业的人也都有。不过,对于大众来说,这类的比赛关注度还并不高,所以仍然有一些人选择了在马路上飙车,以吸引眼球。而北京大屯路隧道,就是这样一条被车手称为飙车地的道路。

  电话采访 独立车评人 业余车手 陈震:

  因为那个隧道的环境是封闭的,而且会有回音,很多车到那边以后,会大力踩油门,追求一点所谓的音效吧。还有一点儿愿意在那边待,就是因为有一个特别宽的停车带,可以停车,所谓的飙车也好、开快车也好,大油门也好,他们管这个叫做“炸隧道”,就是到那特别大声音。

  解说:

  一些住在附近的居民表示,自从大屯路隧道这一带成为有名的飙车圣地后,他们夜里经常饱受噪音之苦。

  同期 附近居民:

  (路段)没有减速带,没有测速器,所以好多人来这里比赛。

  记者:平常你都能听到

  附近居民:

  就是(晚上)11点以后,你就能听到了,天天有几乎。

  解说:

  其实,仅仅在北京,所谓的飙车圣地不止这一处。住在北京朝阳区东坝附近的居民,对于这样的场景也并不陌生。

  2013年6月25号凌晨,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北路的这场飙车大赛,引发了不小的关注。同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东坝飙车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三名参与飙车的被告人就以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

  主持人:

  好,我们要继续连线张主任。张主任,其实你看就是旁边的这种居民,包括在这个圈里都知道大囤路这样的一个隧道,是一个飙车的加一个引号,“圣地”,然后经常是在这上演这样的一个故事,那么警方难道不把这个当成某一种已经非常明确的举报,去进行相关的治理吗?

  张柱庭:

  我觉得发生这类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这些当事人他追求这种刺激,特别是从国内外情况看,都是一些年轻人他专门追求这种在路上,还有其他车辆在的情况下,他的一种刺激感,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有一些他是因为要进赛车道他要交费,他不愿意去交费,所以发生这类。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对这类问题的打击不力,这个打击不力,既有我们认识上的问题,也有装备上的问题。比如说像这类隧道这些地方,那么地下通道这些地方,它往往没有监控器,所以就被这些当事人就选择这些地方,所以就需要。

  主持人:

  你看张主任,这也恰恰是我想说的,我相信经过了这一次千万级别的对撞之后,大囤路的这个隧道,想再成为飙车的“圣地”几乎不可能了,因为全社会的这种关注,导致警方必然会在这安装减速带、安装这个监控器等等等等,那如果要更早地去有了这样的一种警觉,这种事不也不会发生吗?

  张柱庭:

  是的,这就是说我们普通的公民,那么一旦听到这种赛车在你这个地方,发出这些刺激声音的时候,也要向警方去报告,那么警方接到报告以后,要在这些地方,加大设备的布控,加大警力的布控,这样使得他一露头就制止,才能更有效地,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

  主持人:

  就是其实我们还是有办法的是吧?

  张柱庭:

  对。

  主持人:

  嗯,好,非常感谢张主任带给我们的解析。其实这件事在即将结束的时候,又要回到这件事的最初,不管是我们探讨相关的法律的这种因素,还是警方如何更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危险的区域,然后未雨绸缪,比如说相关的监控等等等等。

  但是另一方面是不能够忽略的,那究竟是我们该有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回头去看,啊,用股市挣的钱这个真假,反正现在这个警察已经把这两个人抓起来,接下来会有详细的调查,但是父母该纵容孩子,有这样的生活方式吗?您究竟是爱他呢?还是害他呢?现在可能会觉得,真是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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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5年04月14日 22:35

视频简介:本期节目主要内容: 一辆红色法拉利和一辆绿色兰博基尼11日夜间在北京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内飙车出事,两车严重损毁。两名飙车男子分别20岁、21岁,另据警方提供的信息,两人均“无业”。尽管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两名肇事者刑事拘留,但事情并未到此完结。车主唐某的父亲称兰博基尼是由唐某自己炒股赚钱买的车,这一说法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社会背景下又添了一个刺激。(《新闻1+1》 20150414 “无业”青年飙“豪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