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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 20150211 病房里的“老赖”,怎么治?

来源:央视网2015年02月11日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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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目导视)

  解说:

  生病住院,大多数人盼着出院。可这位,却需要法院强制抬着出院。

  医院执行现场 陈某:

  我住院三年零六个月了,我要治病,我要健康。

  解说:

  他,为什么要在医院赖床3年。

  陈某:

  我是合法的住院,没触犯任何法律。

  解说:

  他 他 他,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赖在医院?

  医院门诊管理部主任:

  有正常程序走,可以医学会的鉴定,法医的鉴定,甚至可以到法院去诉求,但是他这些手续都不走。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病房里的“老赖”,怎么治?

  主持人:

  晚上好,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对于绝大多数人说,如果生了病不得不去住院的话,都希望赶紧治好,赶紧走,但是也有一些人,医生给他们现了出院的通知书,但是仍坚持不走。我们接下去看几张照片,这个情形是发生在昨天下午,在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你可以看到穿病号服的这个人,身上又是铁链子,又是锁,人们可能会猜想这会不会是相关的执法人员为了让他强制带离的时候,带的一些东西,其实不是,这是这个人自己想出来的办法,为什么呢?他把自己用这些方式锁在了病床上,用这样的方式能够在医院的病床上能够继续待下去。2012年的时候,医院就给他下了出院的告知书,但直到昨天,你们看,这是法院的工作人员通过强制的方式把他带离了医院,并且送回了家,到底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事件,我们先去了解一下。

  解说:

  昨天,北京门头沟法院,在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的骨科病房里,对一名在这里住了近3年半时间的陈某,进行了强制腾退行动。

  (电话采访)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厅法官王淑霞:

  我们就是想通过执行法官给特示明一些法律,让他有一个正当的渠道来维权。

  解说:

  在2011年的8月,陈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进入京煤总医院住院治疗,但是在出院后半个月,陈某因左腿肿痛再次入院治疗。而这一次,他认为医院总是无法治愈他的后遗症,一直拒绝出院。就在昨天,当面对前来执行案件的法官和法警,陈某及其家人都产生了强烈的对抗情绪。

  (电话采访)《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昨天执行法官一进病房的时候,五六个家属都在房间里严阵以待,非常有警觉性,他的老婆马某,是第一个冲出来,然后开始囔囔,说他们没有违法,然后就跟法官开始撕扯,然后那个陈某他的情绪就特别的激动,他最开始,一直囔囔着说,我要治病,就不愿意走,腿还没有治好

  王淑霞:

  应该说是比较严重的(抗法),因为之前我们跟他接触过多次,他的行为和举动我们也做过一些估判,但是超出了我们的预算,这个执行难度确实比较大。

  解说:

  因为妨碍司法,陈某的两名亲属被法院司法拘留15天。而当法警打算带走陈某时却发现,他的两只手上还各拴着一根和床边的柜子相连的铁链。

  (电话采访)《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当法警把他被子掀开以后,就发现他的两只手都被锁上了铁链,就左手被锁在床头,右手被锁在旁边的另一张床的床腿上,后来没办法,法警拿过来一个一米多长的一个压力钳,就是把那个铁链给剪断了

  解说:

  最终,陈某是在6名法警的强制执法下,才被推出病房,抬上警车,并被法官带回他自己三年多都从未回过的家里。

  杨凤临:

  送他到路上的时候,他也一直情绪特别激动,法官和记者一路上都在劝他,他始终是听不进去的,他一直在说自己的想法,然后我们把他送到家的时候,当法警打开门的时候,那一刹那,他突然就哭开了,就呜呜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然后我们就觉得可能是因为他近三年了都没有回家,可能就是情绪突然的失控。

  解说:

  赖在医院的陈某,到底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王淑霞:

  他在这儿住了三年多,但是是不是医院的责任现在都不得而知,必须得经过鉴定,任何人都不能现在拿出一个结论说就是医院的责任,或者说不是医院的责任。所以我觉得出现这种纠纷,首先一个是院方,一个是当事人,应该留痕,保留证据,时间长了之后,有一些证据就遗失了。

  主持人:

  这是一个横跨的几年的这么一件事,我们不妨来梳理一下。这个陈某第一次住院是2011年8月29日,然后9月22日出院,就可以看出来这个过程是相对正常的一个过程,但是接下来事情就变味了,2011年10月的时候,他又一次住院,他因为有并发症,那么这一次住院应该就生了根了,你看,从2011年10月一直到2012年3月25日,从这一天开始一直到2012年的7月18日,医院20多次通知让他出院,都被他拒绝了。

  然后医院采取的做法,就是7月18日为他办理了出院手续,就是我不再给你治疗了,但是医院的这种做法并没有阻挡住姓陈的这个人想在医院继续住下去的这种举动。从2012年7月18日,一直到昨天,一共两年半的时间,他一直赖在医院里面,他说因为医院把他治坏了,所以医院要负责,医院是不是把他治坏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这需要做出医疗的鉴定,但是在从整个的过程中,记者说,医院说他都没有去做这样的鉴定,那么未来他会不会去做,我们也无从得知。

  但问题是这个病人想维护自己的权利,就一定要用赖在医院的这种方式去给自己维权吗?接下去我们就连线一位专家,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郑雪倩。郑秘书长我们先说总体的一个概念,就说如果一个病人,像陈某,我们就拿他为例,他想为自己维权,他认为医院把他治坏了,或者没有给他治好,他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的话,他应当怎么走,而不是采取这样一种赖在医院的方式。

  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郑雪倩:

  实际上他完全可以通过,北京市也有医疗纠纷调节委员会,他通过调节委员会以后,专家给评议一下,医院的诊疗行为对他究竟有没有损害,如果医院如果有损害,那么调节委员会给出一个调节意见,他就可以和医院达成调节。如果他认为调节不满意,他可以通过到法院直接诉讼,来解决,而不是说他一定要在医院住着,他的问题才能解决,而他住院了,法院就不解决。

  主持人:

  如果他要是采用这样的一些程序的话,他所花的这个时间和钱的成本会有多大,会和他赖在医院相比哪个更大?

  郑雪倩:

  实际上很快的,大概不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解决,而他到法院的诉讼最多一年时间,实际上你看他用了三年时间住在医院里,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主持人:

  按照大多数人正常的理解,就是正常的逻辑的话,不会采取这样的做法,但是他要用这样一种极端的方式,而且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这几年的日子也并不好过,但是他之所以要采取这种做法,他会出于一种心态,赖在医院里能够得到什么样的解决,就如果从他的心态分析考虑的话?

  郑雪倩:

  我觉得从他心态,就觉得我人在这,你一定想办法给我解决,那我人不在了,医院可能就不管我了,我觉得这是一个误区,实际上不因你在不在医院住,这个矛盾,国家有规定,可以依法来解决这种医疗纠纷。而不是说你一定要住在医院里,我人一定要在这,医院才给你解决,因为解决的问题不是在医院,而在调节委员会,在法院,所以他在哪里住,不影响他的问题的解决。

  主持人:

  但是我们在看这件事情的时候,绝大多数人觉得这件事能发生,而且三年的时间,觉得有点匪夷所思,但是这件事它就是发生了,而且发生在医院,医院我们看起来似乎也没有办法,那么它能够发生,而且持续了那么长时间,为什么它会发生?什么原因会人它能够发生?

  郑雪倩:

  我觉得是这样的,首先一个患者没有遵守医院的诊疗秩序的这种法律意识,他不认为他住在医院不出院,他是侵犯了其他患者的利益,他没有认为他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同时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也确实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他不出院应该怎么办,所以这就是我们国家在法律上有一个空白,在病人的理解上有一个误区。

  主持人:

  好。郑秘书长,稍后我们会有更多的问题给您。刚才我们是站在陈某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应当得到怎样的解决,那么接下去我们换一个角度,这件事情发生在医院,而且发生了那么长时间,几年的时间,而医院面对陈某的这个做法,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他几乎是无计可施,面对这种情况,医院到底可以怎么做呢?另外什么部门在这个时候可以干涉这样的事件呢,我们继续关注。

  解说:

  这3年我是含着泪过的,我没有离开过一次医院,没有洗过一次澡,连儿子的婚礼都没有去参加。这三年来,55岁的陈某,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选择?

  陈某:

  我住院三年零六个月了,我现在检查身体,先治病,治病没错吧,我要治病,我要健康,我要生活,血栓多了没命。

  解说:

  根据记录,陈某在2011年接受手术后,在当年的9月22日就已经出院。但是,在10月11日,陈某因“左下肢肿痛一周”,再次入院,当时的诊断为:“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DYT、左膝关节镜术后。”

  张进颖:

  手术以后,下肢静脉血栓,本身创伤以后,还有做手术以后,有的时候他活动少了,可能造成血栓,本来这是一种术后的或者创伤后的一种常见并发症。

  解说:

  再次入院的陈某,接受了相关治疗,不过,在医院认为他已经符合出院标准的情况下,他却仍选择留在医院。自2012年3月25日到同年7月18日,近四个月的时间里,院方先后20多次通知陈某出院,但他都拒绝了。

  张进颖:

  这个病人他不理解,还继续滞留在我们医院。

  解说:

  而在这四个月,医院,就俨然成了陈某的生活场所。

  张进颖:

  他自行带着他爱人,有时候带着孩子上我们食堂去吃饭,甚至有一次,把我们的玻璃都砸了以后,抢饭吃,他有一年多时间,一直在我们那儿吃饭,他赶紧离开医院,因为他占着我们这床,三年的时间,这个床位的损失,所以我们没办法。

  解说:

  从2012年3月25日到现在,三年多的时间里,骨科病房第34床,就成为了陈某一个独特的居所。“赖床”不走,也是三年多医院的无奈。

  张进颖:

  有正常程序走,和医院谈,如果医院就是双方谈不成的话,可以到医疗人民纠纷调节委员会,可以报这个程序来解决。还有你可以去鉴定,可以医学会的鉴定,法医的鉴定,甚至可以到法院去诉求,但是他这些手续都不走。

  解说:

  无奈之下,2013年7月31日,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只能将陈某告上法庭。

  门头沟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韩晓飞:

  当时先是给被告陈某发起诉书和传票,他也不接受这些材料,也不同意签字,就是千方百计不配合法院工作,阻止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第一次起诉的案由是排除妨害,我们也研究了一下,觉得这是属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动员医院先撤诉,然后重新按政府的案由来起诉。

  解说:

  在2014年6月11日,医院再次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腾退病床。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法院两次开庭,陈某都没有到庭,既没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也没有提出答辩意见。

  如今,面对法官将其强制执行送回家,陈某坚持表示:“鉴定都是医院做的,我是一介草民,医院不可能给我真实的结果,我不相信他们,我也不相信法律。

  主持人:

  刚才最后的那一番话是陈某的一种看法,在患者和患者这两方,人们总是本能地觉得医院是强势的一方,患者作为个人恐怕是弱势,但是在这个事件里面,医院显示出来的更多的是无奈,是弱势,为什么这么讲,我们不妨看看京煤医院门诊管理部主任张进颍,她说的这么一番话,她说“近三年了,他一直霸占床位,床位费至少2万多块钱,我们没有收过他一分钱,而且因此还少收了好多病人,我们不去追究损失了,只要他离开就行,医院能说出这些话来,应该说是非常非常无奈了”。好了,医院面对这种情况,到底有没有办法,应该怎么做,我们继续连线郑秘书长。医院有了这种表达,我们现在分析的是这样的一个个案,但是这个医院的表达,是不是也是其他的医院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一种普遍的心态?

  郑雪倩:

  我觉得确实医院很无奈,因为到现在为止,据我知道,我们全国很多医院,大概都有那么两到三个这样的病人长期滞留在医院,那么医院解决的方法只有一条路,就说你只有到法院去诉讼,而法院的诉讼又是漫长的,大概到一年半或者两年的时间,因为公安机关的认为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他在医院不就是一个扰乱社会治安,就是一个扰乱社会秩序的一个事件。其他的人,医生说法律只赋于我诊断病人,治疗病人和可以决定他是否应该出院,但是没有赋于我说他不出院,我能够做些什么。

  主持人:

  举个例子,医院假如让病人,你五天就应该出院了,但是这是医生这么看,而且已经下了通知书了,但是病人我就不出院,医院方面医生有什么办法吗?

  郑雪倩:

  现在真的没有什么办法,医生只能是反复地向他下通知,而且他还不能够马上就停止对他进行治疗,还有一个对他进行说服工作,如果说服不了的话,那只有通过法院或者是通过周围的朋友或者是家属做做工作。

  主持人:

  有两种情况不出院,一种是医生让他出院,他没有出院,但是他按时交各种费用,可能医院,就这个病人来说他们都没有更多的损失,损失的是其它需要医疗资源的一些人,这是一种情况,这算比较好的。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我不仅不出院,我还不交钱,那面对这样恶劣的情况,医院有没有办法?

  郑雪倩:

  就像你刚才说的,如果他住在医院,他还交钱,他损害的是其他患者的利益,对医院的利益并没有损害。但是他又不交钱,他又不出院,他不但侵犯了医院的正常的诊疗秩序,他还侵犯了其他患者的就医,在我们国家现在医疗资源这么紧张的下,他占据了这种资源,可是警察认为好像他这个行为是不是违法,是不是应该由我警察来处理。那么医院说我有没有权利来清理处理他,所以这块都是界限不清晰的。

  主持人:

  您说到一个界限的问题,因为我们老是说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那么医院、医生和这个患者之间,应该说权利和义务也是对等的,那么现在医、患之间有没有一个非常清晰的边界,就是说你怎么做就是不对,我怎么做就是不对,这个边界有没有?

  郑雪倩:

  我觉得现在不够清晰,它只有对医生的要求,说你不能违反那些诊疗规范,不能侵犯患者的利益,你要尊重患者的利益,那么它从这些法条的规定,它体现了患者的权利,但是对患者的义务却没有一个规定,只说患者你应当配合诊治,如果你不配合,自己承担责任,但是对于他应该怎么样来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没有一个详细的规定,也就是说对患者的义务没有明文规定。

  主持人:

  好,谢谢您。刚才我们通过分析,也可以看到,从这个京煤医院的做法来看,他们是走了法律的程序,目前来看,医院除了走这条路,似乎没有更好的做法。但是站在全社会的角度,为了避免这种糟糕情况的发生,我们还能做些什么?继续关注。

  解说:

  但凡看病的,都想少去医院;但凡住院的,都想早点出院。可是,偏偏有人住进医院,拉都拉不走。而这,绝不仅仅只有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这起个案。

  2014年6月23日,上海第九人民医院

  法院人员:

  法院的判决要你迁出这个床位,明确地,你有什么问题通过正常的途径。

  陈某:

  你来迁,你来迁,废纸一张。

  陈某:

  去年6月23日,当天5点多,上海黄浦区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将睡梦中的陈某叫醒。在此之前,他已经霸占床位长达7年。2007年,因为不满动迁安置方案,在与动迁公司争执中,他脚部骨折住进这家医院。康复后,他因为动迁问题没有解决,就从此赖上了医院。

  解说:

  在深圳,还有更极端的,挂历、咸菜、月饼盒,墙上的油渍,很难相信,这是深圳儿童医院心血管科的一间病房。

  深圳儿童医院 护士:

  发现他在洗手间的边上,那里搭了灶台、在做饭。

  记者:

  沟通了以后他还是继续做饭吗?

  护士:

  对,他还是做。因为我们整个用电量,经常会跳闸,跳闸导致我们整个超声机器经常会中途中断。

  解说:

  患者小敏,2010年突发心脏病前来这家医院抢救。救治成功后,医院先后14次建议小敏出院,但他们父女拒绝离开,直接把病房当成家。白天上班上学,晚上洗澡做饭,这一住,就是三年半。父女不仅欠费百万,竟然还做起了倒号赚钱的生意。

  深圳市儿童医院医务科副主任麻小鹏:

  这个孩子,每天早晨上学之前,参与倒号行为,就是把这个号转给长期盘踞在我们医院的票贩子,交给他们手里头,然后拿取一定的佣金。。

  小敏的父亲:

  你们医生认为她可以出院,这是你们的看法,我认为医院一直在为难她,一直在赶她出院。

  解说:

  虽然医院请来外院专家进行会诊,并做了详尽的病情说明,但小敏的爸爸坚决要求女儿完全停药后再出院。

  小敏的父亲:

  我们现在生活模式很简单,就是她上学,我工作。

  解说:

  深圳2014年的数据显示,全市共有61例类似案件,这些病人占用的住院日,可以接收近1900号病人。而在江苏,当地卫生厅的数字显示,每年因病人赖病房等原因,医疗机构至少损失4亿元。

  翻阅媒体报道发现,“病房钉子户”很早之前就曾出现,并且各大医院似乎都未曾幸免。

  【播报】2014年8月28日 新闻

  北京市召开集中开展社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部署会,决定对社医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打击。

  解说:

  针对频发的“病房钉子户”,去年8月22日,北京9部门联合采取了行动,进行专项治理。而在深圳,去年底也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患者在规定时间内应当出院而拒绝出院的,医疗机构有权加收一至五倍床位费用。

  主持人:

  长期赖在医院里面的这些人,从他们自己的这种实际情况考虑,有值得同情的一面,但是从更多人的利益来说,他们这么做是极端自私的一种做法。

  我们再回过头里看,发生京煤医院的这种诉讼,他们为什么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的理由其中有这么一句话,就是这些老赖他们不仅侵害了原告,也就是医院合法的权益,那么也影响了其他公民,公平地享受医疗服务的权利,尤其是这句话,为什么这么说我们国家是一个人口大国,尤其在大医院,像京煤医院的大医院,可能他每个月下来,一个床位如果不发生的情况的话,他可能接受很多病人,去挽救很多病人的生命,但是由于这样的一个人的存在,姓陈的这样一个人的存在,使很多人正常的医疗资源受到了侵害。

  刚才我们在短片里也看到了,深圳,还有北京在面对这种做法,都在想我们应该怎么去应对,应该说也并没有找到很好的,有效的做法。那未来应该怎么办?我们继续连线郑雪秘书长,您看我们两个探讨的,比如说从法律层面去把它鉴定,医生应当做什么,医院做什么,病人做什么。但是我们看,有没有一个近期的,就是眼下,面对这些人,就赖在医院不走,我们一个有效的办法去应对,长远的也要做,但是近期的应当怎么做?

  郑雪倩:

  我觉得现在政府可以成立一个综合治理小组,比如说有公安,这个患者所在居住地的街道委员会,还有一个派出所,还有他们单位,可以找他子女共同来协商怎么解决,比如说无人照顾的老人是不是考虑送到福利院,有子女的,应该要求他子女尽到抚养义务。可以在一些措施上制定一些办法,给他一些处罚,比如说你如果不来接,限期你来接,你不来接,你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郑秘书长,应该说仔细想办法,还是有办法的。像病人得了病,医生可以治,但是面对这种情况,恐怕开药方的就不仅仅是医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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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5年02月11日 22:20

视频简介:本期节目主要内容: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住院了都希望赶紧治好赶紧出院,但是也有些人就是“赖”在医院不走。北京门头沟男子陈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到医院治疗,待其康复后,医院多次下达出院通知,但是陈某称其手术后腿部有血栓,坚持霸占病床近3年不愿离开,最后医院无奈诉讼至法院强制他出院。针对此事件,什么部门能干涉这样的事情?病房里的“老赖”,霸占着医疗资源,到底该怎么治?敬请收看。(《新闻1+1》 20150211 病房里的“老赖”,怎么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