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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 20130701 “不看父母”违法,“不管孩子”违法吗?

来源:央视网2013年07月01日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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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隔十小时,上海接连发生两起儿童坠楼事件,孩子为什么会独自在家,悬空、坠落、受伤、身亡,儿童安全不能每次都指望最美路人出现,坠楼、碾压,面对多起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那些年轻的父母们能有效履行自己的监护权吗。

  女孩父亲 薛先生:我俩就去药店拿点药,也就这么一小会儿。

  《新闻1+1》今日关注,“不看父母”违法,“不管孩子”违法吗?

  主持人白岩松:今天上午八点多钟,在上海宝山区的一个居民小区里头,大家看到有一个五岁的男孩悬挂在阳台的外面,大家很着急要救他,两个人已经进楼去想办法,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时候突然掉孩子掉了下来,人们冲了上去,一个王先生用手拖了他一下,但孩子还是重重地摔在路上,当时孩子的父母都没在家,人们赶紧开始营救,后来这个孩子送到了医院,非常非常的幸运孩子是受伤,但是脱离了生命危险,而救他的那位王先生也已受伤,不过也没有生命危险。话说到这儿,今天的《新闻1+1》不是想说好人好事,或者说是最美爷爷如何如何,虽然这位王先生也非常棒,其实帮忙的人也非常棒,我们要说的是,当你有年幼的孩子在家的时候,父母该出门吗,该如何行使监护权呢,话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今天刚才的这段视频的结局还算是幸运的,但是在昨天,同样在上海浦东的小区里头,一个姐姐七岁一个妹妹五岁,从高楼上双双的掉了下来,结局却没有今天这般幸运了。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芳芯路251弄,出事的出租屋位于一撞居民楼的13层,是一个四口之家,父母都是80后,几年前他们从安徽来到上海打工,有一双女儿,姐姐七岁,妹妹五岁,因为父母忙于生计,平日里姐妹俩人总是相互作伴玩耍,一直到昨天下午的17点50分左右。

  上海电视台 记者宣克炅:我昨天赶到现场的时候看到这两名女童,已经躺在了三号楼的二楼的一个平台上,当时有20多名刑事勘察人员正在现场进行一个勘察,我们看到这两名女孩,已经被宣告不幸死亡了,当时我看到两名女童头部、腿部、手部都是有骨折的痕迹,而且头面部当时是血迹斑斑,她们穿的都是裙子,让人感到非常触目惊心。

  从13楼到2楼, 40米的距离,两个孩子当场死亡。

  《东方早报》记者 陶宁宁:有居民看到有一个黑影迅速摔下楼,当时听到很大的一个巨响,当他们伸头往外看的时候,就看到平台上面已经躺了两个小孩的尸体,有居民报警了,还有居民就是说,听到过有大的一个孩子喊救命,猜测有可能是小的(孩子),可能是玩,先是摔出楼,大的(孩子)曾经想拉住她,但因为自己身体力量单薄,也是跟着摔下楼了。

  姐妹俩为什么会同时坠亡,之前发生了什么,至今还有太多的未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出事之前两个留在家里的孩子没有成年人的陪伴。

  宣克炅:实际上我们了解到,这对父母是在(小区)边上一家海鲜面馆内做生意,其实从面馆到事发租住的地方应该只有10分钟左右的路程,她们的父母赶到现场之后也是悲痛欲绝,一直蹲在地上哭泣,那时候六、七点钟的时候,正好是饭店生意最红火、最忙碌的时候,而且我们从邻居了解到,平时这个父母应该说工作非常繁忙,尤其在午餐和晚餐的时候,要忙饭店里面的工作。

  两个年轻的父母,两个幼小的孩子,悲剧不可避免吗?出事后小区的邻居们都表示说,他们对这对姐妹印象最深就是两个孩子一起玩耍的场景。

  宣克炅:这两个女孩平时在家里时候,经常下楼玩耍,两个女孩比较活泼好动,而且喜欢唱歌跳舞,这对小姐妹她们平时,只要父母不在家的时候,是经常家里面独自玩耍。

  主持人:一个七岁,一个五岁,就这样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没几年就又离开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监护人的疏忽,我们都知道此时父母应该是悲痛欲绝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但是从一个社会的层面来说,我们又绝不能说因为父母悲痛,就不去追究相关的责任,否则类似的事情可能还会发生。针对父母为什么会把孩子留在家里,平常状况怎么样,接下来马上连线上海报道这件事的记者宣克炅。宣克炅你好。

  宣克炅:你好白岩松,其实透过刚才的短片,我也听到了你的介绍,她的父母是一个海鲜面馆,那个时候六七点钟生意最好的时候,但是平常这五岁、七的孩子就一直放在家里吗,她们的现状,生活的现状是什么样的,从哪儿来?

  宣克炅:是这样的,我们了解一下这个五岁的女孩是其实在上海读幼儿园,七岁的姐姐之前在老家读小学一年级,可能今年6月份到上海来读书,我们了解了一下,这家人家租用了30多平米的房子,开了这家面馆,平时他们月租金可能4000元左右,在事发之后我们看到今天已经暂停营业了,平时生意还可以,但是呢我们在三楼和九楼看到晾衣架被压弯了,在事发之后应该说全家人也是悲痛欲绝,我们觉得在这样一个报道当中,追究父母的责任当然也是应该我们探讨的一个问题,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我们有时候在想,为什么这些高坠的事件,往往发生外地来沪务工人员子女身上,一方面他们也是迫于生计,忙于工作,往往疏忽了,另外一方面我们还注意到,实际上按照邻居的说法,这对小姐妹非常乖巧懂事,她们已经能够从面馆自行走回到出租房内,有时也从出租房自行走到面馆,之前是因为她们全家人住在面馆内,因为生活条件、居住条件不是太好,所以家里给她们租了这套房子,全家人搬在了步行10分钟就可以到的出租房内,昨天晚上发生这起惨剧的时候,可能是这对姐妹是自己在房间内玩耍,玩耍的过程当中不知道什么原因,从高处坠落下来,有一种说法是收被子,但是这种说法没有得到警方的确认,也没有明确的目击者确实看到这样的场景。

  主持人:好,宣克炅,我的同事说,以前你也拍过类似的高楼坠亡的事件,以前有没有研究过很多孩子为什么独自在家的时候会从窗户上跳下来,而且大家感觉到那个窗台也很高。

  宣克炅:是,以往我们采访报道经验当中,有几个特点,第一个往往高坠的孩子年龄段都在五到十岁之间,按照儿童心理学家讲,我们开玩笑说叫狗也嫌,为时间这么说呢,因为很多这些孩子他们自己有一个错误的评判,另外他们对于安全两个字根本脑子里没有任何概念,而且很容易突发奇想,比如说我以前拍过的很多高坠死伤的事件,很多父母觉得,这个小孩子身高才一米,不可能爬到一点五米或者更高的窗台,实际上很多孩子他是有这样的一个主动、能动性的,他会怎么样,他会把板凳搬到窗台前,或者把沙发搬到窗台前,今天比如说上午发生这个事件,当时父母说我们是把她反锁在房门里面的,想想她不会爬到这个窗台上,结果偏偏就是发生这样意外的事件。另外对于父母讲,他们安全意识也是比较薄弱,由于忙于生计,有种种的客观的条件原因所限,往往觉得我没办法,我必须把这个孩子放在房间内脱离我们的监护,而且以往也觉得我们也是从小这么长大的,也没什么大问题,但是实际上我们应该注意到,一线大城市,比如我们上海高楼比较多,另外上海本来也是水乡,河道也比较多,所以我们发现每年,一方面是外地来沪务工人员,另外一方面是他们的年龄层次都是五到十岁年龄阶段比较多,我们每年都有儿童意外事件的报道。

  主持人:非常感谢宣克炅给我们带来的介绍,在这儿也借宣克炅的介绍,其实给很多的父母提个醒,忙于生计我们理解,我们的日子现在还不富裕,而且很多父母还觉得委屈,我们一门心思忙,不就是为了给孩子多挣点钱,让他们更好的生活和将来受教育吗,但是当如果因为这种忙,而使孩子失去生命的话,一切忙碌还有什么意义,因此我们一方面同情,但是一方面必须去探讨这方面,父母作为监护人这样的一种职责,否则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其实我们在做这个新闻的时候,回头看过去的一段日子,类似的事情太多了。

  昨天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城东病区重症监护室,5岁的女童小燕躺在病床上浑身缠着绷带,插着各种管子。

  四川省人民医院城东病区 杨医生:颅内出血做了手术,做了手术今天复查以后血肿清除还可以,但是脑肿胀比较明显,比昨天还要好一些。

  在成都东三环的富丽东方小区,两天前的下午,5岁的小燕从9楼的家中坠落,恰好砸中了楼下路过的于女士,正因如此女孩暂时保住了性命。

  于女士:到楼底下不知道什么咚一声,我清醒了的时候就看到旁边有个小孩。

  于女士说,直到孩子的父亲赶来抱走小孩,她才恢复意识,并被120送到了医院。

  于女士:现在我就是头晕,身上没法动,没法翻身。手根本就没法举。

  孩子的家人随后主动联系了于女士,并表示会支付医药费。

  于女士:老公照顾孩子,肯定很粗心,我说也是缘分。

  坠楼女孩家的阳台安装着透明玻璃,没有防护网,而事发时小女孩的父亲正在该单元一楼麻将室打麻将,听到外面有声音他跑出去看热闹时,才发现是自己的女儿坠楼,在医院里这位父亲自责说,如果孩子有事我就是个大罪人,但是把孩子独自留在家中的父母不在少数。

  如果不是这些快递员合力救人,6月20号有可能又是一起悲剧,当天中午奇奇的父母看到孩子睡着了,于是下楼买药,窗户也没关就离开了,没想到女孩自己醒了,还爬上了窗台。

  宁海顺丰快递员工 李顺辉:我出去以后在操作区我就听到,有小女孩的哭声,声音很大,然后我就随着声音去张望一看,我们对面五楼窗户上面,有一个小女孩已经坐在窗户上面了,双脚已经悬落在窗户外。

  就在大家正在商量如何搭救时小女孩突然从楼上跌落,两名快递员受了伤,万幸的是小女孩奇奇只是眼角轻微擦伤,在奇奇住的地方有很多都是打工者家庭,大部分人家的窗户上没有任何防护装置。

  女孩父亲 薛治龙:当时我一听,我在那里的时候就听到小孩从楼上掉下来了,我当时,摩托车感觉一下子就快倒了,连自己都吓死了。这样的事情以后千万不能把小孩留在家里面,我说这是一个教训。

  意外发生快递员受到了社会的赞誉,但是儿童安全为什么总发生一样的错误?

  宁海顺风快递员工 杨文求:就像那天两位家长以为小孩子一个人在家里能睡着没事,但是意外却偏偏发生了,就像这样的谁也意料不到,所以千万不能让小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

  幼儿家长:给我们家长敲响了一个警钟,孩子任何一件(意外)事情,对我们来说都不能发生的。

  6月27号广西贺州一名4岁小男孩独自在家被卡在二楼的防盗窗上,6月24号广东东莞一名三岁孩子独自在家爬到了六楼窗口的防盗网处,脖子被卡住。

  主持人:每当孩子出现这样危险的时候,我们不能总是指望有最美妈妈或者最美爷爷路过,真正该指望的就是让自己做最称职的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监护人的职责必须去行使好。我们仅仅梳理了过去30天的新闻有发现了这样几个,7月1号一个五岁的孩子获救了,父母在市场营业不在家。昨天刚才片子中两个孩子都死了,父母外出工作。前天在成都一个5岁的小女孩家长外出打牌,6月20号浙江宁海县两岁半女孩获救了,父母下楼买药也不在家,6月11号在武汉汉阳,三岁的男孩重伤,儿童独自在家父母也没在。

  我们很多父母的确非常的粗心大意,想当然以为孩子应该没事,我给他锁上就行了,窗台那么高,没想到鬼机灵的孩子有的时候会想出方法,给自己创造了这种非常危险的境地,有时候他也出于恐惧等等很多的原因,针对家长的误区,接下来我们要连线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的副会长宗春山,宗会长您好。

  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所副会长 宗春山:你好岩松。

  主持人:您怎么看待有很多家长他自己觉得没事,孩子睡着了,或者他爬不上那个窗台,然后就走了,这里存在什么样的误区?

  宗春山:其实我们表面是有两个问题,一个是监护能力低下,比如说一些老人监护,一些保姆监护,或者一些没有这样的一些在家庭能够很好照顾孩子的人监护,另外一个层面就是监护责任低下,这两个问题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我们叫疏忽,疏忽按照国际惯例来说是刑事犯罪,是虐待罪的一种,虐待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而疏忽罪是你该做的事情没有做,实际上是一个问题。

  主持人:宗会长,您一定也听到了,有很多理解的声音,父母不容易,因为要打工挣钱,给孩子将来创造将更好的生活条件,没必要追责了,同情就够了,是不是社会应该在这个时候,用追责制止这种行为发生?

  宗春山:这是必须的,因为我们对成人的软弱实际上对儿童的一个犯罪,这样的事情我们只是靠大家的自觉来维护是不够的,必须要靠法律的严肃性,因为法律本身还有一个教育的功能,从这方面说光是呼吁不够,因为我们的研究发现,儿童的意外伤害41%是发在家庭,父母监护的过程当中,还有15%发生在家庭和学校之间,这个又是跟监护人有关,这样看来包括台湾的结构也是六成发生在家里面,这样的结构说明我们的成人的监护责任,不能光靠他们的觉悟,一定要法律进行教育和惩治。

  主持人:没错,非常感谢宗会长给我们带来的介绍以及相关的数据,其实六成这个概念孩子受到的伤害是在家里,这时候就提出一个很大的命题,你如何做一个称职的监护人,想要把这个命题回答好,就取决于法律是否可以在惩戒、追责和教育方面扮演更好的角色呢,法律该做什么?来透过下一个案例咱们继续深入。

  五岁的成都女孩小燕幸运暂时保住了性命,而一个月前的5月26号,成都另一个四岁半的女孩从21楼家中爬出窗户,掉了下来,当场死亡。

  小区监控室工作人员:就听见响了一声音,以为是什么东西掉下来了,我就过去看了一下。

  事发几分钟后,孩子的父亲被人搀扶着来到了现场。

  小区监控室工作人员:扶着她爸爸过来的,当时反应当然强烈,当时哭倒在地上了。

  原来又是一起家中无人,导致孩子发生事故的事情。

  小区监控室工作人员:把孩子反锁在屋里。

  而由于父母的各种疏忽,导致孩子发生伤害事件实在太多,这是6月17号北京丰台一个农贸市场的门前,两个孩子围着一辆三轮车,正玩的起劲,不知为何突然红衣儿童穿过路口跑向对面,跟在后面的白衣儿童却摔倒在地,事故发生之后,在路口对面的家长飞快跑过来,抱起了孩子,孩子因为车辆的撞击受了伤。

  丰台交通支队丰北大队民警 李云龙:因为家长离小孩太远了,够不到小孩,肇事驾驶员车比较高,从司机角度视线没有发现小孩,致使这起事故的发生。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了北京丰台区大井村,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从平房里走出来一个小孩,似乎要去捡地上的东西,就在这时危险降临了。只见汽车的左前轮和左后轮两次从孩子身体上碾压,司机逃逸,万幸的是这两起事件中,孩子都没有丢了性命,但是不知道他们的父母能不能就此吸取教训。

  主持人:不蛮您说,刚才这个放这段视频的时候我扭过头去,我没敢于看,实在是太不敢看,也太不想看这样的镜头出现了,如何做一个好的监护人,在这方面我们的法律应该有所作为,但是如何作为,接下来连线北京青年少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张主任您好,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张雪梅:您好。

  主持人:之前这样的一个案例说句实话我都有点不忍心看了,可是从法律层面说,您帮我们分析一下,有没有方法去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张雪梅:我们国家法律这样规规定的,在《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里规定了监护人要履行监护职责,如果不履行的话应该承担责任,但是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缺少实施性的条款,一般情况下监护人失职的话,没有人来启动这个追责的程序的。

  主持人:张主任,我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前两年的佛山的小月月事件,大家都在谴责路过者,但是很少有人谴责你的父母怎么把两三岁的孩子放在外面,随处乱跑呢,你如何行使监护责任,包括看到父母根本不在家,五岁、七岁的孩子全坠楼身亡,造成严重的后果,可不可以追究这样的父母的法律责任?

  张雪梅:是这样的,就是必须要让父母知道,父母要看管好孩子,在国外的话如果将孩子独留在家里,可能就是对孩子的一种忽视,就要启动相应的国家的主动干预程序,但是在我们法律上完善明确监护人责任的追究的程序,让父母有这样的责任意识,如果说严重失职,或者严重侵权的情况下,还要撤销父母监护人的资格的程序,还要主动干预对儿童保护,同时我们还要思考,我们要有一个临时监护的制度,对于父母一些特殊原因,或者父母要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时候,要有人管这个孩子,否则的话没有人管,可能就是法院不敢判,所以我们要从福利制度上要以监护支持,监护监督为核心的,来建立一种综合的儿童保护和福利的制度。

  主持人:但是现在我们没有这方面的判例,现实的可操作性太弱,今后的法律能做点什么?

  张雪梅:说话来说我们说对儿童的保护,应该是一种综合的保护机制,核心是家庭,对于家庭的监护必须要有监督的机制建立,在社区当中有一种早期发现的系统,来筛查高危的家庭,这些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父母对孩子有暴力侵害的情况下,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且由我们的相关部门及时给予干预,同时司法对家庭监护的这种干预。

  主持人:好,时间的原因就先说到这儿,不过今天想起了徐达内专栏作家他写的这样几句话,是不是也得用法律教一教这些年轻父母,该怎样做父母了,让孩子起诉父母,让父母起诉孩子,听上去残酷,但我还真的盼着有这样的案例,因为为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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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01日 22:45

视频简介:本期节目主要内容: 经常会发生孩子坠楼事故,是父母没有时间照看孩子么?很多父母粗心大意,以为把孩子锁在家里就不会出事,可是仍然会有无人监护的小孩爬上窗台发生坠楼事故。本期主持人连线专家解读“不管孩子”是否违法,只有靠法律追责,才能让父母行使监护权。更多详情,敬请关注。 (《新闻1+1》 20130701 “不看父母”违法,“不管孩子”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