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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糯康伏法/应急救助救人急(20130301)

来源:央视网2013年03月01日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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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

  糯康伏法

  历经近一年半的时间,震惊中外的10.5湄公河案终于告一段落。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案的四名主犯——金三角大毒枭糯康等4人,今天在云南昆明被依法执行死刑。糯康领死,罪有应得!这一结果,是对无辜被杀害的13名中国船员和其家属的告慰。这也是外国人在国外伤害中国人,中国利用国内法律审理和执行死刑的第一案。

  今天下午,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糯康因犯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所以,虽然糯康等4人是外国人,但依据我国法律,我国法院依然可以依法对其执行死刑。

  死刑执行后,糯康等4名罪犯的骨灰、遗书及遗物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向其近亲属或所在国驻昆明领事馆进行移交。

  再来回顾一下,糯康等人从作案到被捕、被公审再到伏法的过程: 2011年10月5日13名中国船员遇害;2012年4月25日糯康被捕;2012年5月10日糯康被移交中方;2012年11月6日一审判处死刑;2012年12月26日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2013年3月1日执行死刑。历经16个多月,以糯康为首的犯罪团伙终于受到应有的惩罚。糯康这个猖狂一时的大毒枭,生命的最后几天是如何度过的呢?

  此前的2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糯康等4人的死刑复核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2月24日,法院将死刑复核裁定送达糯康等4人手中。

  在得知自己死罪难逃后,除糯康外的三人中,有两人突发心脏病,被及时救治,而糯康本人的血压,也是一度升到了高压170多,低压110多,医务人员给他服用了少量镇静剂。

  自2012年6月28日之后,糯康就一直被羁押在云南省看守所,迄今已经有8个多月,他和中国犯人一起被羁押在一个6人的普通牢房里。期间,糯康的情况一直比较平稳。

  由于常年在热带雨林活动,生活饮食很不规律,糯康及其犯罪集团的其他人,刚入狱时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疾病,有的血压高,有的心脏不太好。在监狱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照顾下,他们的身体状况都比刚进监狱时好转了很多,但每次提审、庭审后,糯康等人的情绪都会有些波动。

  临刑前一天,为防止糯康出现意外,看守所人员一直在近距离接触他。2月28日晚,法院向糯康等人宣布了3月1日执行死刑的决定。

  我们来看一下这张图,这就是10.5惨案的事发地。澜沧江-湄公河,流经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6国,是亚洲唯一的一江连六国的国际河流,也是六国进行友好交往、促进发展的“黄金水道”。这里就是著名的“金三角”,糯康犯罪集团曾是盘踞“金三角”水域的最大武装贩毒团伙,贩毒、运毒、劫财、绑架、杀人,无恶不作。几年来,因为糯康集团在这一带的横行霸道,“黄金水道”早已沦为了“魔鬼水域”。惨案发生后,黄金水道更是元气大伤,陷入了箫条冷清的状态:1200名船工和600位码头务工人员失业,中方有100余条船在这条航道上停运。那么,现在湄公河流域的情况怎么样呢?

  2011年10月31日,在10.5惨案发生后不到一个月,在我国的大力倡导下,中、老、缅、泰4国,建立了湄公河流域安全执法合作机制。当年12月,成立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指挥部,建立四国主管部门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24小时联络渠道。随后,从2011年12月10日到2013年1月24日,四国先后开展了8次联合巡逻执法。在巡逻执法船的保护下,湄公河流域的我国商贸船只增多,贸易量加大。同时,在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框架下,4国执法部门联合侦办、调查取证、联合审讯、证据交换,16个月的时间里,10.5惨案告破,主犯糯康等人被执行死刑。今天,糯康等人已经伏法,但湄公河流域未来的安全,依然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湄公河流域目前的治安状况,我国公安部门也十分重视。

  公安部门指出,针对现状,将充分运用侦破10.5案件积累下的联合安全执法经验,加强与老缅泰三国警方的合作,进一步推动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国犯罪,以保障民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湄公河流域的稳定和社会安宁。

  从案发到糯康等4人伏法,10.5案件的侦破审理创下了多个第一:首次启动四国警务与联合执法合作机制,为缉捕罪犯布下天罗地网;第一次案件的侦查、抓捕、证据收集都在境外展开;第一次创下了海外犯罪在国内审判的司法先例,在每一个司法诉讼和执行环节,都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而且在这一案件上,国家和公安部门投入的力量,也是前所未有的。这一案件的判决,既彰显了中国有理有节保障中国公民安全的能力,也展示了中国对危害国际安全秩序的跨国犯罪严惩不贷的决心。

  应急救助救人急

  我们常说,时间就是生命。在生命面前,一切都要往后站。然而现实生活中,等钱救命的事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突发事故中的伤者或者是一些无主病人,常常因为无法支付医疗费而被医院拒之门外,很多人就在等待中,病情加重甚至是不治而亡,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而从今天开始,这样的事就将成为历史。今天,国家发布《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后没有家属陪伴的无主病人,以及实在没有负担能力的病人都可以得到及时救治。而费用将由国家解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紧急救援中心的一位医生告诉记者,他们最头疼的事情是转送无付费能力的危重病人,这样的病人被拒收,是家常便饭。

  这名医生告诉记者,一些医院往往会以没有床位为由拒收病人,但真正的原因还是费用问题。安徽省马鞍山市一家公立医院,不久前收治了一名社会流浪人员,随后发现患者还患有精神疾病。由于医院没有精神科,需要转院继续治疗。为联系转院,工作人员这些日子一直在忙活。

  对方医院工作人员一听病人的经费没有落实,答复到:“那对不起,我们这儿没有床位。”工作人员再次拨通了这个电话,这一次改口说需要转院患者不存在费用问题,对方医院接电话的还是刚才说“没有床位”的那位,不过这一次他的回答却完全不同了:“那行,那我们来安排。”

  同一家医院,由于需要转院患者的费用支付能力不同,得到的答复不一样。看来,没有床位是假,担心治疗费用没有着落才是问题所在。

  另据媒体报道,也有病人因为无法支付医疗费,被拒绝治疗,导致延误病情而最终死亡。

  治病救人本来是医疗机构的天职,怎么能为了钱,置自己的职责于不顾呢?何况主管部门已经三令五申要“先救治再结算”,但为什么拒收病人的现象还会屡屡出现呢?

  2012年,南京市鼓楼医院救治了240多名不明身份的病人,但也被拖欠下了上百万元的医疗费用。在南京,这种医疗费用成为困扰很多医院的一大难题。

  因为无法负担这样巨额的医疗费用,这家医院明明开设了“先救人再收费”的急救绿色通道,却不敢四处声张。

  先救命,后收费,是医院职责所在,可是履行了职责的医院却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不堪重负。长此以往,就会导致违规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而《指导意见》的实施,既进一步规范了医院治病救人的责任,也为医院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确保医院和医生尽职尽责,让病人都得到及时救治。而要想“好花结好果”,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让这项政策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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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3年03月01日 20:51

视频简介:本节目主要内容: 1、糯康伏法:历经一年半的时间,震惊中外的“10·5”湄公河案件终于告一段落,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案件的4名主犯,金三角大毒枭糯康等4人今天在云南昆明被依法执行死刑。糯康领死罪有应得,这一结果是对无辜被杀害的13名中国船员和其家属的告慰,这也是外国人在国外伤害中国人,中国利用国内法律审理和执行死刑的第一案。本期节目讲述了糯康伏法。 2、应急救助救人急:我们常说时间就是生命,在生命面前一切都要往后站,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等钱救命的事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突发事故中的伤者,或者是一些无主病人,常常因为无法支付医疗费而被医院拒之门外,很多人就在等待中病情加重,甚至是不治而亡,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而从今天开始,这样的事将成为历史,今天国家发布《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后,没有家属陪伴的无主病人以及实在没有负担能力的病人都可以得到及时的救治,而费用将由国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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