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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犯罪案件22日在宁波开庭审理。(图)
央视网消息:22号起,各方关注的全国特大“地沟油”系列案件,开始在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被告人柳某等20人,涉嫌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提起公诉。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7年12月起,被告人柳某等7人将餐厨废弃油,提炼成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非食用油销售,以正常豆油名义销售给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和袁某等人,至案发,销售额达9920多万元。其中,仅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利用该非食用油与正常豆油勾兑后对外销售,销售额就达3.5亿多元。
此系列案作为全国特大、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犯罪案件,已被列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第一批督办案件,分别经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宁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宁波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高法院指定该系列案共3起案件由宁波中院审判。
编辑:鞠澄昊
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23日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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