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消息:吴英集资诈骗案自2005年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七年的时间,现在我们就回顾下吴英集资诈骗案的整个过程。
吴英是原东阳本色集团董事长,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欠债。2009年12月18号,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1年4月7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竟是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将成为判决的关键。2012年1月18号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二审判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吴英犯集资诈骗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二审裁定,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吴英的死刑判决。
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15日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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