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14日 20:30
视频简介:48岁的陈志远是个生意人,他与周蓉结婚,然后生了个儿子。儿子长大,他们决定把儿子送到国外读书,妻子周蓉也随儿子去陪读,一去就是十二年。女秘书方茜对陈志远照顾有佳,两人日久生情。方茜怀上了陈志远的孩子,并生了下来。陈志远得知以后,便给了她五十万的补偿金。可是妻子周蓉发现后,要求方茜返还五十万钱,法院予以支持。方茜不服,进行上诉,以女儿方媛的名义,要求陈志远给付一百万元的抚养费。最终两人达成协议,一百万元的抚养费按照逐年给付的方式来进行给付,每年给付五万,到了方媛18岁以后,剩余的款项就向方媛本人来进行支付。 (法律讲堂 2012年 第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