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25日 22:48
视频简介:今年1月,陕西省渭南市一批三聚氰胺严重超标的“毒奶粉”流入了广东和福建,被有关部门查处,几天前《焦点访谈》对毒奶粉如何流入市场进行了报道,然而近日记者在当地调查过程当中,又发现了在这起毒奶粉扩散事件当中,渭南市质检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渭南市质监部门的解释是,荔华乳业公司是在2008年9月8日之前生产的这批“毒奶粉”,没有追缴的原因是企业账目管理混乱,没有记录这批“毒奶粉”的交易和流向,而9月8日正是渭南市所属的大荔县质监局工作组进驻荔华乳业公司的日子。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批20吨“毒奶粉”的生产时间存在重大疑问。已被关押的马双林交代说这20吨“毒奶粉”中有相当数量的“毒奶粉”是2008年9月下旬和10月上旬生产的,而按照渭南市质检局的说法,这批“毒奶粉”是在2008年9月8日之前生产的,这两个说法、两个时间点的不同意味着一部分“毒奶粉”是不是在质检人员进驻荔华乳业公司后生产出来的,这直接关系到质监部门监管责任问题。记者赴马双林家查找第一手证据,马双林的妻子向记者出示了多张渭南市质监部门扣押这批“毒奶粉”时所出具的抽样单,显示相当数量的“毒奶粉”的生产日期是2008年9月下旬和10月上旬。渭南市质检部门向记者出具的13个批次的质检报告全部是2008年8月之前的产品,而另外8个批次的质检报告则被隐瞒了,隐瞒的原因显而易见,隐瞒批次是为了隐瞒生产时间,隐瞒生产时间是为了隐瞒自己的失职行为。200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发出严查“毒奶粉”的紧急通知,一是要求质监部门要向所有奶制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管人员,对奶制品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每一批出厂产品进行严格检验;二是明确规定了责任,哪个企业新生产出来的奶制品在生产加工环节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除严肃处理驻厂监管人员外,还要追究该厂监管人员派驻单位的领导责任,以确保2008年9月14日以后新产奶制品再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而作为此次“毒奶粉”事件源头的20吨“毒奶粉”,有相当一部分是荔华乳业公司9月14日之后生产的,事实上,如果2008年9月8日质监人员进驻荔华乳业公司之后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的话,“毒奶粉”的生产和流出是完全可以被发现的,就不会发生这次“毒奶粉”的流出事件了。 (焦点访谈 201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