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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年话·回家的遭遇

来源:央视网2010年02月13日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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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0年02月13日 20:59

视频简介:山东小伙刘立祥在北京工作,春节回家,他并没有选择在车站购票上车,而是在汽车快到高速公路口的地方拦车。小刘上了一辆开往山东的汽车后,售票员要价180元,而并非小刘原本以为的130元,因此他被要求补上50元差额,车行至半途,小刘下车准备从行李箱里拿钱时却发现钱和手机都不见了,补不齐余额的小刘被要求下了车,小刘只能背着包行走在寒冷的高速路上,心中倍感酸楚。在小刘不知所措的时候,巡逻民警发现了他并把他送到了高速路的出口,民警给他讲了关于高速路上不许私自卸客的规定,小刘决定回去跟汽车运输公司打官司,却没成想自己回到家就先病倒了。春节假期一过,病体初愈的小刘就去法院起诉了当地的汽车运输公司,要求他们退还自己的130元车票款,并支付自己1600元的医疗费用,由于将小刘撂下不管的那辆车并不属于这家汽车运输公司,诉讼主体不对,法院判小刘败诉。正当小刘感到无助之时,他得知那辆车属于本市的另外一家私营的长途运输公司,于是小刘状告了这家私营的交通运输公司,但在法庭上,听了汽车公司的反驳意见,小刘有些傻眼了,法官对这个案件作出了分析,最后支持了刘立祥的请求。节目中,庞标律师还解读了相关道路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 (法律讲堂 2010年 第4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