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 近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共同颁布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规定指出: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将给予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给予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另外,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13日 19:24
视频简介:违规发补贴 情节严重将降级或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