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民政部日前出台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纪念设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纪念烈士专门修建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烈士墓等设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将烈士纪念设施分为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四级。未列入等级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保护管理。
全国共有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3762个,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要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者有关专项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应当设立保护标志,未经批准,不得迁移烈士纪念设施。
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04日 19:18
视频简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