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今天下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2011年10月5日在湄公河泰国水域劫持中国两艘商贸船只,并枪杀13名中国籍船员的主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名罪犯执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被告人扎西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四被告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且均无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核准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判决的裁定。
人民法院对糯康犯罪集团依法审判,充分体现了中国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和国家利益、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忠实履行国际义务的信心和决心,彰显了中国司法的公平和正义。今晚焦点访谈将播出《糯康伏法》。
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3年03月01日 19:29
视频简介:[视频]湄公河惨案主犯糯康等被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