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今天上午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汽车包修、包退、包换的“三包”规定。规定将从今年的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规定要求汽车销售者对所售车辆“三包”的有效期限,不低于两年或行驶里程五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汽车销售者应该为消费者免费退换整车或者免费更换零件: 第一、汽车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六十天内或行驶里程三千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如果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第二如果汽车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换车或退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除了上面的两种特殊情况,出现其他符合退车或换车要求的情况时,车主退换车的同时需要支付使用汽车产生的补偿费用。
除更换和退货外,规定要求汽车销售者对所售汽车的包修期限为:不低于三年或行驶里程六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包修期内,如果汽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要求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三包规定还要求,从消费者要求换车或退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汽车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出具更换汽车证明,或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此外此次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只针对家庭个人使用的汽车,因此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为生产、公务等购买的汽车不在三包范围内。
2004年底,汽车三包规定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后来经过了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一次立法听证,在广泛听取了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后,又进行了多处修改。其中一些核心的内容都作出了有利于消费者的改动,比如:将三包的有效期从原来征求意见稿中的两年四万公里调整到两年五万公里;将草稿中30天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退换车的30天期限延长到了60天,并且还专门增加了罚则,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行为如果违反三包规定内容,将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以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等罚款。
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15日 19:11
视频简介:[视频]质检总局发布汽车“三包”规定 今年十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