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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目主要内容:六年前,一个31岁的母亲,带着三个孩子从江西老家来到了广州。和之前就在这里打工的丈夫会合,夫妻两个带着孩子们,在打工者们聚集的一个城中村住了下来。丈夫在广州干的是苦力活,每个月的收入还不到一千块,小女儿的身体不好,去了好几次私人诊所,都没看好。而正规的医院,又去不起。生活的压力让这个三个孩子的母亲心力交瘁。2005年7月,这位母亲在给自己发着高烧哭闹不止的小女儿喂完米粉之后,抱着八个月大的孩子来到了城中村的河边,轻轻的将小女儿放在了河水里。2006年4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这名母亲周模英有期徒刑6年。为了让周模英出狱之后有个全新的环境,杨斌在当地检察院的协助下,找到了周模英的老家江西新建县的领导,为周模英特批了一套在县城里的经济适用房。这事被媒体报道出来,杨斌的行为引起了外界的争议。在场嘉宾就这一争议展开辩论。(看见2011年第2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