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上这两个人是一对夫妻,男的叫戴家康,女的叫周颖,两人家住江苏省泗阳县,这张照片是十几年前两人刚在一起的时候拍的,看上去很幸福也很恩爱,可就在今年,戴家康意外发现了妻子的一个秘密,从此,这个家,乱了。
最先发现这个秘密的是戴家康的母亲,发现的过程非常偶然。
戴家康的母亲:小孩说奶奶,奶奶,我说干什么啊,(她说)妈妈的东西放在家里,我一揭在底下压着。
戴家康的父亲:掀起来一看露出一个红彤彤的东西,有一个照片在上面,她也不知道,不识字,不知道什么东西,只看到周冬梅(周颖)的红彤彤相片,还有钢印,还有一个大章,还有钢印,我回家一看,我说坏了。
儿子和儿媳妇已经结婚十几年了,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份东西,而且还悄悄藏在床底下?老两口感觉不对,马上告诉了儿子戴家康。
在床铺下,被发现的是这份东西。
戴家康:她自己办了一个,从泗阳民政局里面办了一个未婚证明。
戴家康的父亲:就觉得这个女的心坏了,她的思想变动了。
这份证明上的写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本婚姻登记机关从2005年1月1日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或离婚的登记记录。出具单位是泗阳县民政局。
这份证明开具的日期是2010年12月,戴家康说,自己和妻子早在1999年就已经结婚,而且还有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已经结婚十多年了,周颖为什么要瞒着家人去开这样一份未婚证明,要用来做什么呢?
戴家康今年33岁,家住泗阳县农村,1997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一岁的周颖。
戴家康的父亲:是戴家康的姨娘介绍的,跟他姨娘一个队。
当时两个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都在外地打工,虽然不能经常见面,但每个星期都要通一两次电话,渐渐地彼此都有了好感。
戴家康的父亲:我没有反对,他母亲反对,说这个小孩太可恶了。可恶就是不讲理啊,农村话就是不讲理啊。脾气不好,不讲理。但是我家小孩同意了,小孩同意我又不能反对。记者:您儿子还挺喜欢这个女孩的?戴家康的父亲:对。
虽然对周颖并不是很满意,但儿子喜欢,父母也没再说什么。1999年两人在老家举行了婚礼。
戴家康:刚开始还挺好的。记者:这个好是指怎么个好?戴家康:感觉就是这样吧,反正。
戴家康说,婚后妻子几乎不再出去打工,大部分时间都在老家和公婆生活在一起。
戴家康的父亲:相处得挺好的,她也没有吵过,没有闹过,每天早晨睡到8点钟,我们吃过饭了,我们有时吃过饭了,该干活干活,他们在床上睡着,他们起来吃点饭就出去玩去了,我们不管事,后来我们又不和她吵,现在的小孩都享福。
小事虽有磕磕碰碰,一家人的生活还算和睦,很快,周颖就怀孕了。
戴家康:第一个孩子2000年吧。
戴家康的父亲:还没有满月,满月差一天,29天,给她闷死了,在被子里面闷死了,是女孩。
第一个孩子的不幸夭折让戴家康和妻子很难过,好在没过多久,2002年他们又有了第二个孩子,这次是个男孩。
戴家康说,儿子的出生,给这个家带来了很多快乐,两人的感情也越来越深, 2006年他们又有了一个小女儿,儿女双全,一家人其乐融融。这生活应该很幸福了,可周颖为什么要去开未婚证明呢?戴家人说,当时,在床底下还有另一样东西。
戴家父母说,床底下除了藏着未婚证明,还有另一样东西--一份购房合同。
戴家康的父亲:一看变成她一个人的名字,我不激动吗,我们做老的不激动吗。
戴家康:(妻子)早有预谋,早有这种想法了。
为什么戴家人看到这份购房合同会如此激动,戴家康为什么口口声声说妻子是早有预谋呢?
戴家康说,结婚后他一个人在外地打工,和妻子聚少离多,直到2006年小女儿出生后,两地分居的情况才有所改善。夫妻两人一同到苏州,在一个村子里开了一家小超市。
戴家康的父亲:经营日常用的东西,日常用品,牙刷,牙膏,粮食这些东西。(一个月)两三千块钱,好的时候一个月能挣五千多块钱,几毛钱卖一块,就对半获利了
因为担心两个孩子照顾不过来,夫妻俩把稍大一些的儿子留在了爷爷奶奶家,只把小女儿带在身边。虽然小店只有十几个平方,但几年下来夫妻俩省吃俭用也攒了不少钱。
戴家康:存了20万不到吧。记者:有十八九万有吗?戴家康:大概有十六七万。记者:都是你们俩一起在苏州挣的?戴家康:对。
戴家康说,有了积蓄,妻子周颖提出来想在泗阳县城买套房子。
戴家康:我孩子在泗阳念书,她提出来在泗阳买房子,我说你买就买吧。她提出来的。
之后,周颖带着女儿回了老家准备买房,戴家康一个人在苏州看店。戴久岭说,因为儿子没有回来,所以看房子都是他和儿媳妇一起去看的。当时考虑到小孩上学方便,最终决定买下逸景嘉园20号楼3单元206室这套90多平米的两居室。
戴家康的父亲:当时是团购的,照顾两万块钱一户。记者:这个房价总体多少?戴家康的父亲:总体是25万,实际上是27万块钱。
戴久岭说,因为不想还利息,他和儿子、儿媳商量后决定不做按揭,除了儿子的十六七万积蓄,他和老伴又找亲戚朋友凑了七八万,分四次,到2010年年底把购房款交齐了,眼看着新房马上就要到手了,戴家人却意外发现购房合同上的买方竟然变成了周颖一个人,而和这份合同放在一起的还有那份周颖的未婚证明。
戴家康的父亲:我说这不坏了吗,房子变成她一个人的。
戴家康:感觉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也没有想过。
戴家人说,当时他们想马上找周颖问个明白,却怎么也联系不到她。无奈之下找到了开发商。
戴家康的父亲:说我想办法把你儿子的名字添上,死活也添不上去。记者:为什么添不上去?戴家康的父亲:必须得要周冬梅(周颖)去签字,到房产公司去签字才能够把戴家康名字添上。
按照戴家人的描述,周颖是趁着丈夫不在家,偷偷去搞了一张未婚证明,然后拿着这张证明找到开发商,把购房合同上的买房人变成了她一个人的名字。照这种说法,整个过程周颖是精心谋划,就是想把房子占为己有。可人做事总有个理由啊,好好的日子,周颖为什么要这么做?
戴家康的父亲:第三者插足。
戴家康:我发现后来就是她经常上网聊天,跟人家瞎聊。
戴家康说,早在2006年,刚到苏州没多久,他就发现周颖有些不对头。当时妻子几乎天天泡在网上和别人聊天,根本就不管店里的生意。
戴家康:她不让我看的,我没有看,这种事儿如果没有什么太大的妨碍我们之间的话,我不可能问这些事儿的,聊天你就聊了。
当时两人已经结婚七八年了,还有了两个孩子,戴家康也没多想。直到2010年的一天。
戴家康的父亲:去年来家栽稻子的时候,把稻子栽上,等到稻子收掉了她还不在,我们就找她说话,我说你赶快上小康那儿给他洗洗衣服,弄弄饭给他吃就行了,她不去,她隔一个星期她就上泗阳过两晚回来,我对象就说这个周冬梅坏了,周颖坏了,隔个一星期就跑到泗阳过两天回来,不是坏了吗。
戴家人回忆,夫妻俩在苏州开店这几年,虽然戴家康不怎么回家,可周颖几乎每个月都要回婆家住一段时间。
戴家康:她到家的时候经常是晚上,过几天到泗阳去过个几天晚上就走了,经常是出去的,因为你到泗阳又没有亲戚又没有熟人,你去干嘛呢?
慢慢地,戴家康也对妻子产生了怀疑。
戴家康:出去以后不知道怎么弄得,一打电话就是正在通话中,不知道怎么弄的,一直都是这样的。
戴家康发现妻子和一个人联系十分密切。
戴家康:我就在卖手机的可以调话单的,上面一排全部都是一个号码,发短信的,上面有多少条短信,每一条都有记录的。
种种迹象让戴家人猜测,周颖是早就不想和戴家康过了,但处心积虑要先把房子骗到手。若真是这样,这个周颖的算盘打得可真是响。真过不下去了离婚再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周颖真的是要先背叛婚姻,再独自霸占房子吗?记者见到了周颖,谁知,一坐下,周颖却讲述了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版本。
周颖:(哭)为什么我家里房子我不能住,我买的房子我还不能住,现在房子已经到期了,5月30号开始交房了,老头子把我合同偷去不给我。
究竟怎么回事?周颖看上去满腹委屈,不但一口咬定房子是她自己一人出钱买的,还说合同是被戴家人偷走的。
周颖说,她从来没有把合同藏在床底下,一直随身带着。今年年初的一天,她出门办完事回到婆家。
周颖:我有一个习惯,从楼梯上去的时候,里面有一个门开开来,旁边放着洗衣机,从那个楼梯上去,我的包就放在那个地方是这样的。
周颖说,当时购房合同和未婚证明都在她的包里,可当天晚上她离开婆家后,发现丢失了。
周颖:我拿包一看东西没有了。我第一个反应是他偷去了。
周颖说,她当时就给公公戴久岭打了电话。
周颖:我直接问他(戴久岭)要的。记者:他当时怎么说?周颖:他不承认。记者:他为什么要拿你这个东西?周颖:还要问吗,肯定是为了钱的,他看我一个人买房子了。肯定是想霸占,就是这么简单,肯定是这个道理。
这事越来越蹊跷了,戴家人说,周颖想独占两人共同出钱买的房子,可周颖却说,是戴家人想霸占自己花钱买的房子。这房子到底是谁出钱买的?如果真是周颖一个人买的,她哪来的钱,为什么要瞒着结婚十几年的丈夫和婆家人呢?
周颖在断断续续的叙述中,向记者传递了一个信息,结婚十几年来,夫妻俩人的感情并不好。
周颖:性格不合,他说的是少,一般就是砸,砸东西,也砸人。记者:还打你吗?周颖:我这儿还有疤,膝盖上面,现在长好了,当时就是他打的。
周颖说,戴家康表面上看很老实,但发起火来却经常动手打人。
戴家康:你打她,她也还手的呀,你能打过她吗,你敢打她吗。记者:你媳妇儿的脾气挺不好的? 戴家康:是,挺凶的。
周颖说,虽然两人经常因为一些小事起争执,但考虑到两个年幼的孩子,她还是尽最大努力维持着这个家。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丈夫竟在外面沾花惹草。
周颖:在我的心目中就是什么呢,给小孩一个完整的家,给小孩完整的家,家还是家,两个人不好归不好,家还是家,但是他最后直接把女人带到店里面了。记者:你看到了?周颖:我也不知道哪一个,他的女人去了肯定是有,我没有捉到奸。
周颖说,她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但有一次她在丈夫的手机上发现了一条短信。
周颖:我说小小是谁啊,我就问他,我说小小是谁,你不要管,你不要问,他就跟我抢手机,你抢,我肯定也就抢了,最终手机就搞坏了。
戴家康:没有的,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情。记者:有一个叫小小的是什么人?戴家康:你听她的,我都忘记了,我根本就没有上过网什么的,是她上网,我基本上都不上网的。
记者:你这些(短信)也不能证明他就已经有了女人?已经和这个女人有关系了?周颖:我可以凭女人的直觉,他是百分之百的。记者:只能是凭你的直觉?周颖:凭女人的直觉,但是我刚刚已经讲了,我就少一个捉奸在床。
周颖说,正是因为丈夫的行为让她伤透了心,她才决定瞒着丈夫自己买个房子。
周颖:毕竟我跟戴家康的关系又不太好,钱又是我自己出的,而交契税的时候要有那个结婚证,你两个人买的你肯定要有结婚证明去买,一个人买的必须要有未婚证明去买,所以我只能,这个钱是我出的,我也没有说不给你戴家康住,你要跟我好的话,我不可能不给你住的,房子到最后一天我老了死去的话,我不能够把房子带走,我还是两个小孩的。我的这种做法也不是说什么错的。
至于如何开出的那张未婚证明,周颖说,是因为两人结婚的时候还没到法定婚龄,根本就没到民政部门登记,所以很顺利就开出来了。
两人互相指责对方有不忠行为,却都没有确凿证据,都是自己的猜测,谁真谁假已经说不清,但两人的感情就此却是真的破裂了。2011年3月,戴家康将周颖起诉到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要求结束同居关系并确定孩子的监护权。法院判定,男孩由男方独自抚育,女孩由女方独自抚育。随后,4月21日,戴家康再次将周颖告上法庭,称逸景嘉园20号楼3单元206室这套房屋是两人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法官: 1994年2月份之前,法律承认有事实婚姻的存在,在1992年2月份之后,法律就把这个关系定义为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如果要求分割的话,基本原则是等分原则,同时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如果全部是她(周颖)个人财产进行购买的,那么这份财产应该是她个人财产,如果说是同居关系期间原被告双方共同出资共同购买了这套房产,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双方对这份共有财产都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法庭上,双方围绕这套房子的出资情况争论不休,成为最大的焦点。周颖说,钱是从她的账户上提的,有银行的单据为证。
戴家康的母亲:他挣钱,两个人好好的(钱)在儿媳妇儿手里,她回家,他不回家,都在我们家儿媳妇手里。
戴家康:刚开始都是我有一张绿卡,我到邮电局办一个绿卡,都是往上面打钱,她(周颖)回家有的时候自己办个卡,她再转到上面存个死期。
周颖:不是,我不承认。我在外面打工的钱,肯定是存在我这里的。
周颖说,当时她的存款有十二三万,其余的购房款,是她从远在上海的姐姐那借了两万,又向弟弟借了十万凑齐的。采访过程中,记者来到周颖的弟弟家了解情况。
周颖的弟媳:头一次好像借给她四万吧好像是,第二次我们借给她几万,可能是五六万块钱,我也不知道。记者:这两笔钱是什么借给她的?周颖弟媳:头一笔是四万块钱好像是四月份借给她的。记者:2010年4月份,后来这六万呢?周颖的弟媳:这六万我也不清楚,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借给她的。他一般事情也不跟我讲。
戴家康的妹妹:她说话没有真的,她说她兄弟借了十万块钱,她兄弟哪有钱借十万块钱给她,她姐姐为什么借了两万块钱,她姐姐家刚买了房子,她哪有钱借两万多块钱给她,她弟家是很穷,三个小孩子。
周颖说,弟弟家有一辆收割机,每年都帮很多地方的农户收割,收入很不错,所以有钱借给自己。可周颖的弟媳妇似乎也说不清楚借钱的来龙去脉,周颖的弟弟不在家,记者询问了当地的几个村民。
村民:收入,一年大概十来万。十万块钱能有。记者:你说他的纯收入一年就有十来万?村民1:一年最起码挣七八万。
但对于弟弟拿出钱借给姐姐周家人手上并没有确切的证据。
记者:借的时候打借条了吗?周颖的弟媳:没有,那自己亲姐妹,哪能算的这么清楚。记者:那也是十万呢,挣好几年挣得了十万呢?周颖的弟媳: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说的,我也不识字,一字不识,从小连学校都没有上过,我也不知道他们姐弟怎么弄的。
没有借条,并且周家人说这十万都是放在家里的现金,所以也没有银行的取款凭证。不过,周颖说,现在最重要的,购房合同和契税单上都是她自己一个人的名字,这已经足以证明房子是她一个人买的。可戴家人不这么认为,说他们手上也有证据。
戴家康的父亲:四次发票都是戴家康的名字,我们认购的也是戴家康的名字,到第四次交了八万块钱是周颖和戴家康的两个人名字。
在缴纳购房款的四张收据上我们看到,前三张都是戴家康一个人的名字,只有最后一张是戴家康和周颖两个人的名字。而房子的定购单上也是戴家康的名字。
记者:(收据上)是你签的字吗?周颖:对呀。记者:签的是谁的名字?周颖:我的。记者:那现在上面是你前夫的名字?周颖:那我怎么知道,好比是那句话,如果不是我的,合同怎么会变成我的,合同变成我的,契税变成我的,还有总的发票怎么会变成我的,这不就是事实吗。
但戴久岭说,那边没有借钱的证据,他这边却有,当时买房子的钱不够,他总共向亲戚朋友借了6万块。
戴家康的三姨:借了三万。记者:什么时候借的?三姨:2010年12月1号。这有一个32000,这是12月1号,32000,我提了三万给他,两千我就留下来了,这是他写的借条。记者:这个借条是戴家康写的吗?三姨:是他借的,写了他的名字,后来以后他过了没有几天来家按的手印。借条是我写的,戴家康来按的手印。
戴家康的妹妹:从银行把两万块钱取了七千块钱出来,我们手里有一万三,提了七千块钱凑了两万块钱给他了。
邻居:找我们家儿子还借了一万块。
2011年7月,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新袁法庭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商品房定购单和房产公司出具的四张收据上面均有戴家康的名字,周颖的名字只有一次,可证明原告戴家康对本案争议的房产进行了出资,且据房产公司工作人员陈述,在收据上面具名“戴家康”字样时被告周颖也在现场,并未提出异议,证明被告心理上认可本案争议房产属于原、被告共同财产,故对本案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应根据等分原则处理:位于泗阳县众兴镇逸景嘉园20号楼3单元206室房产一套归原告戴家康所有,原告戴家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被告周颖房产析价款130000元。
一套房产的出资情况,一家人好的时候,谁也不会刻意留意这些,一旦起了纷争,就经常变得说不清,变得扑朔迷离。其实如果原本是夫妻的话,没有这么复杂,共同财产平等均分就行,但麻烦就麻烦在这种貌似婚姻实际不被法律承认的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在分割时,就需要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到这时,不知道说真话的那一方,会不会懊悔当初没有重视那看似普通的婚姻登记,没有对这一纸登记背后法律的含义足够尊重?
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22日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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