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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 20180818 “以房养老”为何两头遇冷

来源:央视网2018年08月18日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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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几年前,中国人开始听说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叫“以房养老”。它其实依托的是一种保险,专业名称叫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通俗地讲就是指老年人把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但是可以继续住在房子里,并按照约定的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去世。老年人去世后,抵押房产的处分权就归保险公司了,保险公司用处理房产的钱再来偿付养老保险的相关费用。对老年人来说,这么做最大的好处就是一边住着房子,一边又能把房子变现,手头多了活钱,可以改善生活质量。本来听着不错,国际上也不乏成功经验,但自从四年前开始试点以来,以房养老并没有取得预想中的火爆,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开展的以房养老业务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近日银保监会发布通知,从今年8月起,把以房养老保险推广到全国范围。那么,以房养老究竟是怎么回事?现在有哪些困境?我们从一个实例说起。

康先生住在北京市北五环边上的一个小区里,康先生今年71岁,几年前,他的独生女儿不幸去世,只剩下他和68岁的老伴儿相依为命。老两口每个月的退休金加起来有7000多块钱。虽然不愁吃喝,但康先生总觉得手头有点紧。

康先生居住的这套三居室的房子是老两口最大的财产。2015年3月,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这是指年龄在60到85岁之间、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可以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同时他们可以继续住在这所房子里,还可以出租房屋,只是不能买卖。保险公司则每月向老人支付养老金,老人身故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对房屋进行处置,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还支付给老人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按照康先生和老伴的年龄,经过精算,康先生夫妇每月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9000多元的养老金。康先生认为这条件还不错,两人就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合约。这套房屋的建筑面积为80多平米,康先生自己选了家信得过的房屋评估机构,经过评估这套房子价值305万,保险公司扣除10%作为房屋折旧和老人去世后处置房产的费用。

康先生是北京市第一个办理“以房养老”反向抵押的老人,那么,康先生现在的生活情况又是怎样的呢?记者再一次来到了康先生的家里。

康先生说,每个月拿到的这笔钱改善了自己的生活质量,不仅能够出去旅游了,还把家里的电器都换成了新的。

“以房养老”这种方式并不是我国首创,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以房养老”保险业务已经开展了几十年的时间。美国是最早推行“以房养老”的国家之一,目前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制度较为完善的“以房养老”体系。这种模式也被欧洲国家,日本、新加坡等国效仿。

近年来,我国也开始进行“以房养老”的探索。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以房养老”保险。

2014年7月,原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2016年7月,原保监会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部分地级市,试点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为了了解到这种“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销售情况,记者来到了目前全国唯一一家实质性开展“以房养老”相关业务的保险公司。

在这么多的城市试点,却竟然只有139人购买,从试点情况来看,业务开展并不理想。既然是好的产品,为什么像这样“以房养老”的方式没有得到更多老年人的青睐呢?

专家表示,从购买“以房养老”保险的人员组成来看,这款产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会属于“小众”产品。

老人有自己的顾虑,那么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他们又是否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呢?据了解,尽管多家企业获得试点资格,但实际上在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方面有实际进展的保险公司目前只有一家,更多的保险公司是担心这其中存在风险。

那么,既然存在较大风险,保险公司怎样赚取收益呢?这也是老百姓比较关注的问题。

按照合同,老人在签约时需要指定一位继承人,在参保老人去世之后,这位继承人有权优先赎回老人名下的房产。如果继承人不打算赎回,保险公司则会通过交易或拍卖等方式处置房产,处置房产所得,优先用于偿还保险公司已经支付给老人的养老金和相关利息,如果有剩余的部分,仍归继承人所有。而如果老人领取的养老金本息和超过了房产的未来处置价值,超发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目前,这项“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产品5.5%的年利率。这在众多保险产品中,属于利润较低的,这也是一些保险公司现阶段态度不积极的一个原因。

因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在我国属于一种新产品,这个产品涉及到房地产的波动问题,因此比较复杂,保险公司在之前的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难题。

那么,困难这么多,也存在风险,供需双方都遇冷,为什么还要继续在全国推行呢? 

专家认为,对于一些老人来说,“以房养老”还是可以有效提升晚年幸福指数的一种途径,也是我国个人商业养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那么,如何让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到其中,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对很多中国家庭来说,房产就是最大的投资。守着这笔大投资,却苦于手头的钱不够花,无法提高生活品质,这是很多老年人面临的尴尬。要摆脱这种尴尬,以房养老是个选项。但是新模式的陌生,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来自儿女的压力,都让老人们仍然有着种种顾虑,以至于对“以房养老”产品敬而远之。如何从政策上激励更多的保险公司投入以房养老,保险公司如何设计出更合理的产品和规则,如何来打消老人们的顾虑,取得多方共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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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8年08月18日 20:05

视频简介:本期节目主要内容: 以房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通俗地讲,就是指老年人把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但是可以继续住在房子里,并按照约定的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去世,老年人去世后,抵押房产的处分权就归保险公司了,保险公司用处理房产的钱再来偿付养老保险的相关费用。自从四年前开始试点以来,以房养老并没有取得预想中的火爆,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开展的以房养老业务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近日银保监会发布通知,从今年8月起,把以房养老保险推广到全国范围。那么,以房养老究竟是怎么回事?现在有哪些困境?(《焦点访谈》 20180818 “以房养老”为何两头遇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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