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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财经评论》 20170104 理清村集体的账 大家怎么看?

来源:央视网2017年01月05日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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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清村集体的账,央评嘉宾居然这样说

  2016年12月29日,《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之后,又一项农业的重大改革。怎样让农民充分共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红利,怎样让沉睡的农村资产变成农民的收益,是大家特别关心的。

  1月3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国新办的发布会上介绍说,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资源性资产达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平均每个村近500万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集体产权关系,盘活集体资产,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活力。

  在我国,农村集体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韩长赋表示,经营性资产改革将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把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然后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时间方面,意见明确,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据介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在目前已有的29个县市区的基础上再选择100个县市区来扩大改革试点。

  昨晚(1月4日)《央视财经评论》演播室请来了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和央视财经评论员赵悦,一起来聊一聊如何理清村集体的账,让农民笑开颜。

  央评说

  为什么在这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集体所有制的优越性激发村民个人的活力

  俗话说大河流水,小河里才会满。集体就像一个大河,集体所有制优越性激发我们小河里每个村民个人的活力,这二者结合起来,大家才能够心往一处使,一起把农村经济组织资产做得更大,做得更好,这样农民个人也能取得更好的收益。

  李国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这是全面深化改革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是我们整个全面深化改革当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部署了一系列的深化改革,农村的深化改革就包括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什么在这时候出台?一个是我们农村资产的管理问题很多。第二个也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都希望把这块资产能够盘活。第三个,我们农民集体经济指望因为这个改革能够发展起来。

  张照新(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产权制度明晰有利于农村人口的流动

  集体资产制度改革,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因为我们国家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原来李克强总理提过,要解决三亿人的问题,实际上很多农民要变成市民,这时候就涉及到他原来的土地,他的资产怎么办?我们在推进的过程中,急切地要把这些产权制度明晰化,这样才能有利于人口的流动,适应我们整个市场经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过程。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李国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历史积累的很多问题处理起来非常复杂

  现在农村资产很多,但是我们的家底是多少,有的时候说不清楚。第二个,你资产放在那里是谁的,也不知道,有的甚至被人占用了,过去有乡镇企业把它占用了,他认为这个土地就是他的,资产就是他的,应该来说这是错误的。还有我们现在财政每年大量的投入也形成了很多的资产,国家说我给你的投资,好比我给你新修的水利,这个资产就是农民的,但是农民说不是我的,因为这不是我拿的钱投资的。还有很多的农民,有的很可能在这企业里面做过很大的贡献,但是他现在得不到利益分配,所以意见很大。现在处理起来非常复杂,历史积累的。

  张照新(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不能一刀切,要因地制宜

  农村因为它是集体资产,实际上在发展的过程中各个村,各个区域,它都不一样,它的资产形成也不一样,资产的类型也不一样。所以对我们改革来说,我们就不可能出台一个统一的政策一刀切,它一定是要因地制宜。所以我觉得一个要先搞试点,在不同的区域搞一些试点,看看哪些办法能得到大家的同意。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要看清复杂性

  要看清这个事情的复杂性,市场要理清相关的资产,我们要想把利益分配好的话,你就把权利要确认,确认的前提是你要把资产先盘算好,所以说这是一系列的问题,要通过这样一次改革理清。

  改革具体该怎么做?农民股权怎么分?

  张照新(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第一步要摸清家底

  第一步肯定就是要摸清家底,这个事我觉得应该主要是集体来做的,县政府来制定方案。

  李国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政府成立一个农村资产管理的机构

  所有集体的土地,集体的资产,清产核资基本上都是政府来做,如果你不让政府来做,你要让农民来做,很难做得了。所以现在,按照这次出台的意见,要有镇级以上的政府,有的甚至要到县级以上的政府专门成立一个农村资产管理的机构,由他们来确权、登记、办证,首先要进行清产,把资产摸清楚,接下来肯定有股份化了。如果是资源性资产,不一定确权到户,要股份化,首先量化,量化到每个人或者量化到户。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查清债权债务再谈分股权

  我觉得在怎么分之前,还是先把账查得更清楚一点,这次也说了,重点要查那些还没有承包到农民手里的资源性的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以及现在村里的现金、债权、债务。连这个村集体到底有什么债权、债务都不清楚,怎么分?


  《央视财经评论》主持人张琳问,核资结束之后,具体到分,估计又是一件难事,该怎么分?

  李国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首先按贡献大小来决定

  我觉得应该发挥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代表的作用,由他们根据好比说集体的成员是老成员还是新成员,大家都认为老成员贡献大,所以可能占的股份就比较多,新成员所占的股份就相对比较小,首先按贡献,第二个可能考虑到户籍。

  张照新(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由这个集体的成员来共同决定
  我觉得可能不同的集体,它的资产情况不一样。有些集体可能家底比较厚,原来搞村办企业,有经营性资产,涉及到原来的厂长、经理,他贡献比较大。但有些村,像中西部好多村,其实就是一点荒地。需要不同的地方找自己的折股量化。第二个,村集体本身就是集体成员所有,它本身就不是国家的,它是公有制的一部分,但它不是全民所有,所以它本身是由这个集体的成员来共同决定的。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户籍问题也是难题
  村集体的成员怎么来界定?在试点过程当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比如媳妇是嫁进来的或者把闺女嫁出去了,她在另外一个村也拿到了经营资产的股权,在这边拿不拿?还有的大学生当了几年村官,户籍在这儿,怎么分,各种各样的问题都出来了。

  《央视财经评论》的互动平台上,网友们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网友松:农村集体产权用来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带头做?

  李国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产权对应的是一种资产

  大家都弄不清楚什么叫产权,这是个经济学的术语,实际上它对应的是一种资产,是一种实物,那么这种实物,它不能够分到每家每户,它就拥有了这种权能,拥有了这个做什么?很简单,好比说集体的资产,如果是有一个股权拿到我家里头,我就凭这个股权证到时候就可以分享收益,这叫收益分配权。以后我不在了,我的小孩他有可能回来继承。所以这个产权我们界定了,我们发个产权证给你,表示那个资产我拥有占有权。谁来带头做,刚才我们说了,还是当地的政府,还有农村的集体。但是做的时候,政府是不介入的,政府肯定是作为局外人。

  网友追梦人: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农民扮演一种什么样的角色?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农民成为股东了

  成为股东了,你有股份了,你有相应的权利,你有知情权,你还有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更多的权利。

  张照新(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农民有了财产权和民主权利

  第一个财产权,我有这份产权,我量化到我身上了,我有收益,以后有继承和抵押的权利。第二个民主的权利,我要有知情权,我要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参与监督的权利,这叫民主权利。

  网友汉风雅途:怎么样把土地利益转化为农民的基本保障?产权怎么样来明晰?对于其中出现的基层造假、腐败怎么样来监督?出现问题有这方面的法律保障吗?

  李国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一定要防止少数人侵占多数人的利益

  我们文件上面非常明确,一定要防止少数人侵占多数人的利益。实际上我们在按人承包的时候也出现这样一个问题,村干部都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把整个的分配方案制定得有利于自己,这个问题我们今后确实要避免。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多数人也不能剥夺少数人的权利

  我补充一句,不仅是少数人占了多数人的便宜,同时也要注意多数人不能剥夺了少数人的权利,可能这村里大多数人一举手,这事不分给你了,那也不行。

  张照新(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当时广东外嫁女的问题非常突出

  有现实的例子,广东南海股份制改革,因为广东南海有很多农民妇女嫁到广州,因为广州股份合作制改革比较早,收益比较多,所以这些妇女户口不迁出来,可能孩子也是农村户口,最后这些村民就集体表决就不给她,当时外嫁女的问题非常突出。

  《央视财经评论》主持人张琳追问嘉宾:所以这次就特别提出了要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李国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首先要扭转村民固有的观念问题

  首先要扭转村民的观念,我到很多农村调查时候,他们都是反过来邀请我来写文章或者呼吁,“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村民大家都认为是这样的。所以一投票,妇女只要嫁出去了,你不能让她享受这种分配权,不能让她变股民了,实际上这就是观念问题。要改变这种性别意识,男女平等。

  农村还有哪些资产是可以盘活的?

  张照新(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农村资产主要分成三大类

  农村的资产主要是三大类,资源性的、经营性的、还有非经营性的,具体的其实就是一些没有包出去的荒山荒坡,原来集体建设用地,机器设备基础设施。

  李国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产业升级之后老的资产需要盘活

  现在应该不太多了,现在集体里主要是物业,什么是物业呢,集体的地盖上了厂房,这个可以将来作为租赁的。现在经济转型了,经济转型了以后腾笼换鸟,产业升级,这块资产按照老的办法就不行,必须要盘活,人家要盖新的厂房搞新的产业。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收入可参与入股龙头企业

  盘活资产怎么盘活,我注意到一句话,农村集体经营资产积累下来的收益未来可以入股参股农业的龙头企业。

  如何保障农民的权益?

  网友万水千山:政府能将农民的利益纳入城市化进程一并考虑,最大限度挖掘农村土地资源价值,是一个好事,但是现在经济下行的压力比较大,同时还要抵制房地产业巨大泡沫的侵蚀,这个时候大力推进这样一个制度改革最终受益会不会是广大农民朋友?

  李国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资产泡沫化会损害农民利益

  这个网友的担心确实非常有道理,我们也知道现在一个资产泡沫化,第二个现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到底是让哪一部分农民来受益。在改革的时候,如果你现在资产处置不当,或者改革没有设置好制度,有钱的人他们就把这个资产占有了,价值评估不合理的话,没有钱的人资产用不了,有可能他一下把整个资产贬低了,农民得到的股份短时间为了要钱卖掉了,转让掉了,有可能利益受到损害。

  网友刘华:农村集体产权明晰之后,需要对于产权流转进行规范,防止形成系统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比如说私自转让或者是非法圈地等等。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股权转让在村内来完成

  这个我倒不觉得,因为这次已经明确这是一个封闭型,未来的农村集体产权,农民拥有了村集体经营资产的股份,将来我要转让还是转让给我本村集体的成员,或者集体完整的收回,这样在村内来完成。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发来了他的场外观点。

  张晓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曾提出赋予农民更多的财权权利,农民所拥有的最大的财产是他们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拥有的,集体的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但是2015年底在农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里面来自财产性的收入只占2.21%,所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终的目的,是使农民能够更好的落实他们对集体资产的财权权益,使他们来自财产性的收入有进一步的增长,同时能够夯实他们的主人翁地位,能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最终为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夯实一个良好的制度基础。我们最终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深化改革尤其产权制度的改革,使得农民的收入能够增长,农业现代农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快,同时最终农村能够更好的繁荣,这样的话解决“三农”问题就有一个比较坚实的产权制度基础。

  《央视财经评论》联合数字100做了调查,第一个问题“您觉得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弊端是什么?”将近70%的人会选择收益分配不均衡,之后依次是土地他项权利被忽视,承包权不稳定,配套改革措施不健全,权属意识单薄,几位嘉宾怎么看呢?

  李国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收益分配不均是现在农村集体资产最大的问题

  这个调查我觉得非常有代表性,现在农村集体资产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收益分配不均,但是这是资产不值钱的时候,有一部分人就占了,也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当时私了,村干部说了算,结果现在就导致我们很多的村民从中得不到收益或者得到的收益非常非常少,这也是我们在农村调查很多的农民反应的问题。

  《央视财经评论》主持人张琳问几位嘉宾:这个改革推进的时候,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农民权益真的能得到保障吗?

  赵悦(央视财经评论员):清产核资之后农民权益受保护

  通过这样清产核资之后,再确定了权益之后就受相关的保护了。而且这次包括村集体资产公积金每年怎么分配都很明确。

  李国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分配规范化了,应该好很多

  应该好得多,因为现在把分配规范化了,这是最重要的。过去很多东西不规范化,我们现在给你三年五年时间,理清之后,你的资产就是你的。

  张照新(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

  实际上把这个财产择股量化到人,然后分到户,通过股份,我就有表决权,我有监督权,就像公司一样,我是股东,这样一方面收益要拿,另一方面我要监督、我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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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7年01月05日 03:57

视频简介:本期节目主要内容: 2016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之后,又一项农业的重大改革。韩长赋介绍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集体产权关系,盘活集体资产,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把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权,有利于开拓农民增收的新渠道,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的发展成果。(《央视财经评论》 20170104 理清村集体的账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