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之光—传播中华文化年度人物评选》大型公益活动旨在表彰为传播中华文化作出重大贡献的海外华人华侨、国内知名人士、团体机构和外国友人,增强全球华人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励全球华人为中华文化走出去多做贡献,扩大中华文化在全球的传播广度和速度,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与国际影响力。该活动每年举办一届,评选出在传播中华文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十位个人、一个集体以及作出特别贡献的外国友人。
二、《中华之光》候选人应是立足海外不断推进中西方文化交流,并产生积极影响和卓著成效;或面向海外持续传播中华文化,成绩斐然;或由于候选人的突出成就在本年度或者近三年内成为全球瞩目的热点事件。
三、《中华之光》候选人应是在传播中华文化,推动中西方文化融通交流方面卓有建树,或者在所处的领域如文化传承、文化教育、艺术创作、体育运动、公益慈善、中医药等作出突出贡献。
四、《中华之光》候选人应以海外华侨华人为主,国内知名文化人士和对传播中华文化作出特殊贡献的外国友人也占据一定比例。
各类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之光》海外候选人应心向中华,不忘故土,延续文化血脉,推动中华文化落地生根;以个人知名度和能力,促进中华文化与所在国文化的融通对话,并产生广泛影响;其个人的经历或事业,在全球范围内或者所在国家展示了中华文化魅力、传播了中华文化精神。
2、《中华之光》国内候选人应在所处领域作出骄人成绩、担当领军人才;在对外文化交流、交往的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产生国际性重大影响,并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在推动中华文化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交流和提升中华文化全球影响力方面作出杰出贡献。
3、《中华之光》外国友人候选人应多年来从事对华友好交流事业、促进中西方文化交流;以个人知名度和能力,促进中华文化与本国文化的融通对话,并产生广泛影响;其个人的经历或事业,在本国内或者全球范围内展示中华文化魅力、传播中华文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