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1月20日河南省新野县4位耍猴卖艺的农民被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无罪的庭审现场。因为耍猴卖艺,2014年9月,这四位农民被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犯有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但免于刑事处罚。4位农民上诉后,黑龙江省林区中级法院二审做出了四位耍猴农民无罪的判决。一年的过去了,当年经过两次官司困扰的耍猴艺人如今怎么样了呢?
几天的跟踪拍摄,记者切身体会到耍猴人在城市里卖艺的尴尬和艰辛。据了解,河南新野猴戏属于河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样的传统项目是否有必要存在和传承下去,如果要传承,如何解决街头表演谋生与文明城市管理之间的矛盾呢?
三农观点:乡下猴子如何进城?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耍猴应当是乡愁中最打眼的场景之一。在经济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曾经拼命远离乡村文明,现在我们却发现,嘈杂的都市也需要乡愁改善文化生态。问题是,这一理念还只停留在文件上,警察和城管队员们还不知道如何让乡愁和猴子一道进城,乡下的泼猴也不知道如何适应城里人的规矩。要不要乡下猴子和乡愁一起进城?乡下猴子如何和谐地融入城市生活?这考验我们对传统文化的态度,也考验我们城市管理的智慧。
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6年01月29日 22:54
视频简介:耍猴人的路在何方:耍猴卖艺的农民被起诉,古老的文化遗产如何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