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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 20130520 神秘的窃贼

来源:央视网2013年05月20日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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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顺清:你在这里做什么,我今天来就是要钱,跟你没有关系,这个事情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还很高兴是吧,为什么不高兴呢。

  这是发生在四川省什邡市,一个居民小区里的一幕,画面中的三个女人刚一见面就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随后,她们不顾旁边哭泣的孩子和旁人的劝阻,竟相互厮打起来。

  眼看着对方人多势众,这个穿花上衣的女人转身就跑。然而,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

  罗顺清的女儿:这么多年了,她咋对待我们,你晓得。

  罗顺清:你晓得,我怎么对待他们。

  画面上这个穿粉色上衣的女人叫罗顺清。她说,最近家里发生了一系列的怪事儿,她怀疑这些怪事儿都与这家人有关。于是这天,罗顺清就带着家人找上门来。

  然而,在这户人家的男主人王宇春看来,罗顺清的作法完全是无理取闹。

  罗顺清:我就是要钱,我要钱。

  从画面上看,这个叫罗顺清的女人,怒气冲冲地闯入王宇春的家里,声称要对方还钱,感觉是,罗顺清受了很大的委屈。可这边王宇春一家,竟然理直气壮,压根不认错儿。这两家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又存在着怎样的纠纷呢?罗顺清说,这一切还要从在她家里发生的,一系列怪事儿说起。

  今年45岁的罗顺清,和丈夫胡志在什邡市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厂,家里还有一辆出租车。经过多年起早贪黑,辛苦奔波,夫妻两人渐渐过上了富裕的日子。然而,苦尽甘来之后,夫妻之间的感情却出现了裂痕。

  胡志(罗顺清的丈夫):我们都写好了怎么离婚(协议),谁要修理厂,谁要出租车。

  罗顺清:我说娃娃我带,我说你把修理厂拿着,我简直气得很。

  这对曾经共患难的夫妻为何反目,甚至闹到离婚的地步?罗顺清说,不是因为什么婚外情,而是家里发生了一桩离奇失窃案。

  罗顺清:我一般在厂子里数了钱,回去就没数钱,回去,再带到厂里来数钱,就糊涂了。

  罗顺清说,她每天都会把汽车修理厂当天的货款放在背包里带回家。可是每次包里的钱会莫名其妙地丢失。

  罗顺清:岔三五天,我就觉得钱没对,就要丢一两千,两三千。

  罗顺清说,如果丢钱的事情只是偶尔发生,她也不会在意。但是从2008年开始,她丢钱的事儿就频繁发生了,多则几千,少则几百。

  罗顺清:你想每天丢一千多,两千,丢七八百,一个月偷我一万多块钱,你想想这个收入多可观。

  胡志(罗顺清的丈夫):她告诉我,她今天又丢了几百,过两天说又丢了一千多。

  放在家里的钱会不翼而飞?不是内鬼,就是外贼啊?这还不好查,是小偷,总会留下线索的。可令罗顺清感到毛骨悚然的是,这个小偷偷钱的手段特别高明,几年来从未留下过任何痕迹。

  罗顺清:屋里什么痕迹都没有,就是钱不在了,什么都没偷。

  家里丢了钱,还没有任何线索,已经让罗顺清很恼火了。更让她想不明白的是,这个小偷拿钱时,每次不是全部拿走,而是从中抽取一部分。

  罗顺清:八千多,九千(块钱),他就拿九百。那天晚上,我只有450元钱,我那天晚上数得规规矩矩,我就出去了,(那天)偷了我20(元)。

  每次家里丢了钱,罗顺清都要和丈夫胡志唠叨唠叨。时间一长,连丈夫胡志都认为,家里丢钱这件事很可能是罗顺清的错觉。

  胡志(罗顺清的丈夫):窗户也是好的,防盗门啥都是好的,那就不可能偷,她长期跟我说钱不在。

  连丈夫都认为罗顺清是神经衰弱,产生了错觉。可罗顺清自己知道,丢钱的事情一直在频繁地发生,没有停止过。

  罗顺清:你算嘛,从2008年开始,一个月就一万多,三年就是三四十万。

  丢了三十多万,也就三年多的时间,平均一个月丢一万块钱,这可不是个小数目。罗顺清赶紧报警啊!可罗顺清说,家里连续三年发生丢钱的事儿,她始终没有报警。因为她觉得,这事儿很可能与丈夫胡志脱不了关系。

  罗顺清说,为了尽快抓到那个偷钱的人,她可谓是绞尽脑汁。
  罗顺清:开始发现有贼的时候,我就这样子,我说如果有贼来动我的锁,我这个泡沫星星就要落下来。

  罗顺清分析,每天晚上她都有饭后散步的习惯,而钱应该是在这个时间段丢失的。为了确定丢钱地点是否在自己家里,罗顺清做了一个实验,她往家里的锁芯塞了棉片之后,照旧将装钱的背包,放在了靠近门口的沙发上,然后像往常一样出门散步了。

  罗顺清:我数了之后就少了九百元,当天晚上少了九百元, 第三天晚上,我就有点虚火了,我就少放点,放了有两三千块钱的样子,那天晚上他就拿了三百。

  经过几天的实验,不仅钱丢了,连锁芯里的棉片也掉落了,罗顺清更加断定,这个偷钱的人一定拿着家中的钥匙,还对家里的一切都十分了解。她断定,这个人一定是自己身边的人。

  罗顺清:百分之百是熟人作案,连续这么多晚上都来偷。

  罗顺清说,女儿又在外地上学,没有偷钱的可能。经过一番分析之后,罗顺清把怀疑对象锁定在丈夫胡志身上。

  胡志(罗顺清的丈夫):她说你是不是把钱拿去用了,她说用了就用了,当初还这样说,我说我真没用过钱。

  尽管丈夫胡志矢口否认是他偷了家里的钱,但是,罗顺清还是从朋友的口中听到了这样的消息。

  罗顺清:她就跟我说,她说你们胡大爷还在跟人家借钱。

  从朋友那里得知,丈夫胡志一直偷偷在做卖兰草的生意,还因此欠了外债。这就更加坚定了罗顺清对丈夫的怀疑。从那之后,她与丈夫常常发生争吵,几乎让这个家分崩离析。

  胡志(罗顺清的丈夫):我们两口子都要动刀了,那种感觉,没有办法,我说我真没拿这个钱。

  钱,罗顺清怀疑是丈夫偷拿的,可证据呢,罗顺清始终没找到。而丈夫胡志一口咬定,偷钱这事儿,他根本就没干过。夫妻双方越闹越凶,不可开交。为了尽快找到真凶,在女儿的提醒下,罗顺清背着丈夫,偷偷干了一件事,在家里安装了视频监控,监控的方向正是罗顺清每天放背包的沙发。

  在家里安装了视频监控后,罗顺清决定再做一次实验。2011年11月11日晚上七点多,罗顺清在包里放了12700元钱,然后和女儿依旧外出散步。出门前罗顺清对着镜头再次清点了包里的钱数,又在家门的锁芯里塞了棉片,随后和女儿走出了家门。

  罗顺清的女儿:我们还是照样逛街,逛到八点,我说妈,今天晚上贼不会来了,发现了监控肯定不会来了。


  罗顺清:我说这个贼肯定不会来了,我还这样说,我说今天下午安监控,我说肯定要盯着,又是熟人做的,我们娃娃说,别监控出来是我爸。

  这天晚上,罗顺清和女儿在外面逛了一个多小时后回到家中,果然发现了再次被盗的痕迹。

  罗顺清的女儿:回来就把门打开了,我妈就看锁芯,我妈在锁芯上还做了一个泡沫,也不见了,肯定有贼来过了。

  罗顺清:我走进去,我看我的背包拉链,我那天晚上特别注意,把拉链拉到靠哪一方,我都是记得的。

  罗顺清家的视频监控显示,2011年11月11日晚上20点37分,罗顺清和女儿回到家中。画面上,首先进门穿着黑色衣服的是罗顺清,接着进门,穿着白色衣服的是她的女儿。

  回到家后,罗顺清首先打开包拿出钱,她蹲在地上反复数了很多遍。

  罗顺清的女儿:我妈就开始数钱,一数,就少了一千(块钱)。

  罗顺清:我女儿说你不要激动,我给你调(监控)嘛,我就数数,我说钱是丢掉了。

  罗顺清的女儿:我就跑到电脑跟前,就开始调监控。调了,从七点钟开始,我就调调调,七点十五分,就看到我们的门打开了。

  罗顺清:我心里想是谁,会不会是熟贼,我一下就看到是她了。当天晚上穿的那个黑大衣。

  罗顺清的女儿:一下子就倒下去了,我就把我妈妈抱住,我说怎么会是这个人,我惊讶地说,怎么会是这个人,当时真的两个人都吓软了。

  监控录像上清楚地显示:2011年11月11日晚上19点16分,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中年女人走进了监控画面。她径直走向罗顺清放在沙发上的包,很熟练地拉开了拉链,这个女人在包里快速地翻着,很快她拿出了一沓钱,点过数目之后,又从包里抽出一张。然后,这个女人的手在包里似乎做着整理的动作。接着,这个女人拉上拉链后转身离开。整个过程仅仅用了1分05秒。

  罗顺清的女儿:我妈说咋办,她说咋会是她,我对她那么好,她居然这样对我,恩将仇报。

  罗顺清:我当时真的是,脑袋一片空白,当时我说的,简直太缺德了。

  很显然,罗顺清和这个偷钱的女人一定很熟,否则她的情绪不会突然如此失控。通过监控录像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偷钱的女人对罗顺清家十分熟悉,也似乎掌握了罗顺清的生活规律。而且这个女人进门偷钱,一点儿也不慌张,就和在自己家一样?她到底是谁?与罗顺清又是什么关系呢?

  胡志(罗顺清的丈夫):这个条子是你打的,我给你说,这个条子是你自己打的,看到没有,我说媒体,这就是周启兰她给我们,敢撕了,敢撕了。

  周启兰:我怎么不敢啊。

  她就是出现在罗顺清家监控录像中的女人,名叫周启兰。而节目一开始和罗顺清争吵的这个男人,则是周启兰的丈夫王宇春,王宇春和罗顺清的丈夫胡志曾经一起做兰草生意。

  罗顺清:我问你要钱。

  罗顺清和周启兰两人,不仅是紧挨着的邻居,还是相处了二十多年的朋友,关系十分亲密,附近的邻居都知道。

  邻居:曾经跟她关系好得很,那时候她(周启兰)穷得都要吃不起饭了,后来穿的全部是名牌,吃的是名牌,现在变化很大。

  罗顺清说,她实在没有想到,偷钱的人竟然是自己昔日最亲密的朋友,情同姐妹。那么,周启兰为什么要偷罗顺清的钱呢?对此,周启兰是这样解释的。

  周启兰:因为她那个男的,跟我老公两个做兰草生意,晓得嘛,我们栽在他们屋头,他们屋头有园子,兰草园子,晓得嘛,我们那时候,我们没有兰草园子,也许你不晓得什么园子,然后我们把兰草放在他们那儿,他们就说突然说兰草不在了,一下都死了,我肯定不服。

  周启兰解释说,就在几年前,丈夫王宇春与罗顺清的丈夫胡志一起做兰草生意,后来,兰草生意失败了。为此,周启兰和丈夫赔了一大笔钱。周启兰认为,这一切都是罗顺清一家的责任。然而,周启兰的这个说法在罗顺清一家看来,完全是谎言。

  胡志(罗顺清的丈夫):当时我就跟他两个去把(兰)草买来,因为他没有钱,是我一个人出的钱。

  两家之间到底谁是谁非无从考证,但是,无论事实是怎样的,难道周启兰仅仅因为报复,就去朋友罗顺清家里行窃吗?在事情败露之后,她与罗顺清之间又发生了什么?罗顺清所说的家里连续三年来的失窃,究竟是不是周启兰所做的呢?

  罗顺清说,2011年11月11日晚上,她发现偷钱的竟是自己的好友周启兰之后,感到十分气愤。于是,马上找来了丈夫和亲戚朋友商量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罗顺清的女儿:我们想我们还是干脆就私了,先说一下该怎么办,让她自己给我们解释一下,这么好的朋友,搞成这样子,为什么要这样子呢?

  罗顺清:我们娃娃说,兰娘娘你过来一下,她说什么事,就跟她说我们妈妈不舒服。

  打完电话几分钟后,周启兰出现在了罗顺清家里。

  罗顺清:她说什么事,我当时有点激动,说老实话,我说你给我看看什么事,我把监控给她指着,我说我天天跟你,我对你这么好,你还恩将仇报,你天天作贼来偷我,我就这样子说。

  看得出来,罗顺清见到这位昔日的好友周启兰之后,情绪显得异常激动。接下来她会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呢?

  罗顺清:我说你从什么时候偷我的钱,我说你简直太不要脸了,我2007年就开始丢钱,我一直跟你说,我就这样子说,你跟我说,是我们胡志在拿我的钱。

  按照罗家人的说法,周启兰看到监控之后,立即就承认了偷钱的事实。

  罗顺清的丈夫:她说的是,她交代的是从2008年,她说从元月份进行偷的,我问她,你这个钥匙是怎么来的,她说是偷配我们的钥匙。

  罗顺清的女儿:我们说你偷了我们多少钱,她说她也记不得数目了,我们说那你计算一下,你自己一周偷多少次,一次大概偷多少钱。她说反正就是一次多的就上千,少的就上百,就属于这种的,一周就是两三次,就是属于这种。

  根据罗顺清和丈夫胡志的描述,当天晚上,周启兰写下了一张欠条。欠条上的内容是这样的:周启兰从2008年元月份私自偷配罗顺清的防盗门钥匙,在罗顺清不在家时,拿私配的钥匙进入她家,窃取罗顺清手提包里的现金,一般三五天一次,窃取的现金多时1500到1600元左右,少时300到500元左右。从2008年元月到2011年11月11日止,共计30万元。

  罗顺清:那天晚上,她就把条子给我们写起,从哪年开始,就打的那种条子,第二天就给我们拿了两万。

  罗顺清家的神秘窃贼终于浮出水面,周启兰不仅承认偷了罗顺清家的钱,还写下欠条,甚至第二天就拿来了两万块钱,这让罗顺清的心也软了下来。毕竟做了二十多年的好朋友,罗顺清决定既不报案,也不声张,悄悄私了就算了。可罗顺清万万没想到,事发后的第二天,周启兰主动来到什邡市公安局自首了,而且一口咬定自己只偷过一次罗顺清的钱,盗窃金额为900元。

  罗顺清:她完全在派出所说假话,没有一句真话。

  针对罗顺清的说法,周启兰是这样答复的。

  周启兰:我只拿了她两三千块钱。

  周启兰先是承认,自己偷了罗顺清900元,而当记者问到她到底偷了多少钱时,她又承认自己偷了两三千元钱,这些数字都与罗顺清所说的三十万相去甚远。那么,周启兰为什么会给罗顺清签下这张三十万的欠条呢?

  周启兰:当时写欠条,我是为了保命。她说的,你给我写,写的时候,她说你一年还我5万,我罗顺清永远不会给你说出去,把那个放到网上去,欠条就是这样子来的。

  按照周启兰的说法,事发当晚,罗顺清夫妇威胁要把监控视频发到网上,为了不让自己的名誉受损,她才选择了私了。并且按照协议,她第二天一笔偿还了两万块钱。对此,罗顺清夫妇则是另一个说法。

  罗顺清:真的没有威胁她,实话实说,我们怎么可能威胁她嘛,你想一下嘛,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监控里都看到了。

  由于视频监控没有记录下当时的声音,无法知道当时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是从监控画面上可以看到,周启兰确实是在旁边人的指点下,写了一张类似协议的东西。随后,周启兰站在那里沉默了很久,突然对着罗顺清跪了下来。

  胡志(罗顺清的丈夫):她给我对象(妻子)跪着,我把她拉起来,不让她跪着,她就说求饶,她说算了嘛,她说我每年还你5万。

  罗顺清:她把钱退给我们,我们也不报警,她就喊我们原谅她,不报警,也就给她点面子算了。

  周启兰和罗顺清各执一词,由于当天的监控录像没有声音,单从画面显示,无法判断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周启兰自首后,什邡市公安局经过侦查确认,从2011年9月到2011年11月11日,周启兰对罗顺清家进行过3次盗窃,盗得款项人民币1800元。最终,什邡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周启兰犯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共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唐新和(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  法官): 这个案子是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通过我们审理案子的案情来看,检察院起诉的金额,涉案金额是一千八百元,一共是三笔,我们最后的判决,也是完全依照检察院指控的事实认定的。

  这样的判决结果,让罗顺清很不满意。

  罗顺清:恼火得很,你不晓得我们的血汗钱,人家这样子说,等于是好像三十万,等于是她那样子说,等于是证据没有形成锁链,等于是偷了那么多就算了,而且就判半年,你想心里服不服气。

  唐新和(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  法官):被害人也就是本案的失主,她有一个,提交了一个条子,那么我们结合被告人周启兰的,在公安机关的每一次供述,都对这个曾经偷过三十多万元,这个事实予以否认。这个事情是个一对一的证据,再也没有其它证据予以支撑,所以说根据这一事实,我们认为它就是一个不清楚的事实,所以说我们只能就起诉书中所指控的进行判决。

  罗顺清认为,自己手中的这张欠条是周启兰亲手写下的,这足以证明周启兰偷窃金额不止1800元钱。在她看来,周启兰投案自首本身就是为了逃避还钱,做出的金蝉脱壳的苦肉计。自己家三年来被周启兰偷了那么多钱,而周启兰才得到了半年的刑罚,这让罗顺清感到十分气愤。

  2012年的6月29日这天,也就是周启兰刑满释放的当天,罗顺清带着家人找上门来,想要向周启兰讨个说法,也就出现了节目开头的那段激烈争吵。

  罗顺清:我只问她要钱,没有什么。

  周启兰的丈夫:有什么事情应该找法律。

  罗顺清:法律,她犯了国家的法律,法律晓得制裁她,我要钱,我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她修这些房子,全部是偷我的钱,然后偷还不够,然后就把这个房子修起,就偷我的钱来还钱。

  日前,罗顺清来到什邡市公安机关报案,请求重新立案侦查,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周启兰一家索赔28万元欠款,因为她手里掌握着周启兰亲手打出的欠条。而做了二十年邻居和姐妹的周启兰,已经举家搬迁离开了当地。俗话说"家贼难防",罗顺清家多次被偷,关键是周启兰偷配了罗家的钥匙,这个案件再次给大家提个醒,不管多熟悉的朋友,您都要妥善保管好属于个人的物品和信息,比如身份证,家门的钥匙,家中放钱的地方等等,安全防范意识一刻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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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3年05月20日 21:19

视频简介:本期节目主要内容: 家中钱财无故丢失,三年多达三十多万,巨款失窃,案发现场为何没有丝毫线索。妻子怀疑丈夫偷拿了钱,而丈夫却认为妻子产生了幻觉,从此人闹得不可开交。为了抓住盗贼贼,妻子甚至在家中安装了摄像头,而这个神秘的窃贼也终于浮出了水面。令人意外的是,这个窃贼竟然是与自己姐妹相称的好友。 (《经济与法》 20130520 神秘的窃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