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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光伏“双反”案(20130311)

来源:央视网2013年03月11日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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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风云变幻,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利益纵横交织,有法可依,方能明得失。我们寻找过去一年影响市场规则,决定企业兴衰,改变个人命运的重大经济案件。经济与法2012年度经济案件,紧扣市场的脉搏,聆听法制的声音。

  主持: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经济与法》特别节目《2012年度经济案件》。中国有句名言,叫做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从每年发生的重大的经济案例中寻找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教训,给在经济大潮中闯荡的企业从法制的纬度提供一个坐标糸,年度经济案件这个概念就是这样诞生的。2012年年底,我们栏目联合人民法院报,中国行为法学会等专业机构,通过微博和网络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2012年度经济案件,选出了最具典型性的5个不同领域内的案件,那么这5大经济案件到底对2012年的中国经济和大众生活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从今天开始,我们邀请您和我们一同关注。

  主持: 2012年,有个系列案件对中国的一个产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个中国贸易史上最大的诉讼案可能毁灭性地打击这个产业,成为压垮这个产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也可能改变这个产业的畸形发展模式。这就是美国和欧盟对中国发起的光伏双反案。让我们进一段小片,看一下光伏“双反”案的来龙去脉。

  2011年10月19日,由美国Solar World 公司牵头的7家美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称“中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市场非法倾销多晶硅光伏电池,中国政府向国内生产企业提供包括供应链补贴、设置贸易壁垒等非法补贴”,要求“联邦政府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超过10亿美元的关税”。 

  2011年11月9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发布公告,宣布将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这是美国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首次发起双反调查。此次双反调查涉及的中国光伏企业多达75家,基本将国内有一定规模的光伏企业一网打尽。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双反”调查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组织中国光伏企业进行了联合抗辩。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务部主任 陈惠清:我们组织了15家企业来应诉,共同来抗辩。商务部,然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加上企业四体联动一块儿来做。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成员国对他国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确定对方存在倾销的事实,并且对前者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而中国光伏企业指出,中国光伏产品之所以价格低廉,是因为中国光伏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扩大生产规模,制定了具有前瞻性的商业策略。中国输美产品增长源于市场竞争优势,而绝非是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 王亦逾:第一市场需要,第二成本我们也能做下来,第三我们这个成本做下来不是依赖于国家给了我多少的什么免费贷款,什么免费的补贴,都是靠我们自己正常的商业运作和生产的能力的提升技术的研发提升达到的,不是说通过一些不公平的手段取得的。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 王贵清:我们之所以在这个产业链,我们在某一块我们有优势,正是因为我们的优势是一种技术优势,是我们生产规模优势,是我们的管理优势,是我们的成本优势,使我们在这个行业得到发展。

  中国企业还指出,中国的产品出口没有对美国的光伏产业造成损害,相反正是中国产品的物美价廉,为降低美国太阳能价格、提高太阳能普及率做出了重要贡献。美国对中国光伏电池展开双反调查,必将影响美国下游用户的利益,危害美国太阳能行业的长期发展。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 王亦逾:其实整个(美国)太阳能行业它90%的就业和收入都是来源于电站开发,系统的安装,屋顶,工业和居民屋顶,这一块是我们我们成本降低越快,对他们来说,是得益更多,在美国国内,他们组件生产厂不管是产能还是就业人数来说,真的是很小很小的一部分。

  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瞿晓铧:实际上美国的电池片跟组件的制造厂商他竞争不过,主要是他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是他自己这个技术上不能快速的更新,同时他产业规模不够造成的,而并不是由中国产品造成的。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太阳能光伏产品分会秘书长 孙广彬:中国的光伏产品通过近十年的发展,生产出了大量的性价比好的产品,我认为是为全世界应用新能源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如果欧美发达国家的新能源的应用市场没有我们中国性价比这么好的产品,大量生产和应用的话,欧洲的人和美国人不可能这么快速大量的使用到这么好的清洁能源。

  尽管中国企业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进行了积极的抗辩。但是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还是裁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这一裁定曾经让中国光伏企业如释重负。

  2012年5月,第二只靴子落地,美国商务部又公布了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反倾销税,如此之高对中国企业来说可谓一记重击。

  2012年10月和11月,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先后做出终裁:向中国出口美国的光伏电池组件征收18.32%到249.96%的反倾销税和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

  美国双反调查终裁结果已经出炉,高额关税让中国光伏产业很受伤。但业界没有想到的是,欧盟的双反调查也接踵而至。2012年9月,欧盟宣布对中国光伏行业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10月8日,欧盟公布光伏反倾销立案的中国应诉企业名单,抽样调查企业总数达134家。涉及从中国进口的价值210亿欧元的光伏产品,这是迄今为止欧盟委员会立案的最大反倾销案件,业界普遍担心,如果欧盟也效仿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关税,那将是中国光伏产业的灭顶之灾。

  主持人:过去的一年对于中国光伏产业注定是多灾多难的一年,美国和欧盟先后发起“双反调查” 业内人士甚至用光伏生死劫来形容这个系列案件对整个行业的影响。今天我们请到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廖诗评博士跟我们一起来关注光伏双反案。廖博士,你好。

  1、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关注光伏双反案的?

  从2005年起,WTO成员方就开始对原产自中国的各种产品陆续发起了双反调查,其中有些案件还提交给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从那时起,我们就开始关注各种类型的双反案件。具体到光伏双反系列案件,我们是从2011年10月美国企业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调查的时候就开始关注整个案件的发展情况。

  2、美国和欧盟为什么会先后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光伏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是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新型发电系统;

  传统以来,光伏产品的国际市场主要被欧美的供应商所垄断,但近年来,中国的光伏产品企业发展很快,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了一定竞争力,为了遏制中国企业近年来这种上升的态势,美国和欧盟的光伏企业利用各自的规则对中国企业设置贸易壁垒,也就不足为奇;

  进一步看,光伏产品属于能源行业产品,而能源产品往往具有战略性,美国、欧盟等WTO成员方对中国产品采取的双反调查,也不仅仅只是基于纯粹的经济目的,还带有一定的政治战略意味;

  主持人:应该说美国和欧盟的双反调查是为了打压中国光伏企业,给本国企业一个喘息之机。但是却使中国的光伏产业承受更大的压力。我们来看一段记者的调查。
  
    2012年10月初的一天,中午12点,正是吃饭的时间,记者来到距离无锡光伏产业园区不远处,新华路上的一家饭店。饭店里没有一个顾客,不过门口的玻璃门上却多了一张醒目的“本店转让”的字样。

  饭店老板夫妻俩:我们每天应该做到五百块钱就算保本。阳历的八月份,生意就开始下滑了,就是到目前为止生意就没有好过。 我老爸旁边那个厂就是三五千人,一下就倒闭。去年的时候那个129路,我每次去都挤得不得了,(现在)车上空荡荡的,回来也空荡荡,去也空荡荡的,就没有人。

  无锡共有各类光伏及相关配套企业200多家,太阳能电池、组件产量位居全国第一位。几乎包含了光伏产业的全产业链生产的各个主要环节,其中不乏一些中小的光伏企业,在距离无锡尚德不远的一条马路上,一家光伏企业引起了记者的注意,紧闭的大门里面看不见一个人影,只有簇新而气派的厂房和大楼落寞地矗立着。

  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总投资4多亿元的昌盛光伏,最高峰时550名工人加班加点工作,2011年公司虽然不赚钱不过还能勉强维持运营,这一次工厂是真的完全停了下来,眼看着苦心经营的工厂开工三年多就宣告停产,着实让这家企业的创办者感到心痛和无奈。
  
  昌盛光伏负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 陈岱铀:一般说休息好听一点嘛,其实我们也不愿意的,就是说员工流失,是不是?这个因为员工做久的话,他们都是熟练工,新员工过来,就是不良品率如果高的话,其实对成本更不利。资金比较紧张嘛,然后还是该休息的时候还是要休息,因为市场还在走一个下坡路。

  2012年,全国500多家光伏企业中,目前有1/3的中小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小企业的日子不好过,大企业的日子同样难熬。2011年,尚德公司亏损64亿1800万元,赛维LDK亏损41亿3000万元,英利公司亏损32亿900万元。2012年亏损继续扩大。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最大的10家光伏企业债务累计已高大175亿美元,约合1110亿元人民币。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 王亦逾:价格降得太快了,然后成本跟不上,成本没有办法那么快,使得我们暂时间太阳能行业都出现了亏损的情况。

  主持人:过去的一年,中国的光伏困难重重,举步维艰。那么廖博士美国和欧盟的双反调查为什么会对中国的光伏产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依赖出口,两头在外,畸形发展)

  第一,中国企业所遭受的影响与美欧所采取的措施有关。双反措施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这两类措施都允许进口国在指控成立的情况下,对中国的进口光伏产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一般来说,单独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对进口企业的压力已经很大了,很多企业因此就放弃了产品的出口,现在两种税同时征收,光伏企业所受的影响可想而知。

  第二,中国企业之所以遭受如此大的影响,也和光伏产业的发展模式有关。长期以来,中国光伏产业的产品主要是用于出口,头几年出口形势良好,各地见势也就纷纷开办新的光伏企业,各地政府和银行也看好这些企业的出口前景。但现在由于面临双反措施的局面,导致这些企业的产品无法出口盈利。生产的东西卖不出去,资金链出现问题,还不了银行贷款,职工人心不稳等问题一下子都浮出了水面,企业能否继续生存都成了问题。

  此外,中国光伏产业国内市场开拓不力也是导致企业有可能遭受“灭顶之灾”的原因。如果一个产业的出口面临困境,但国内市场还有足够的产能消费能力,产业的发展也许还能“另辟蹊径”。但中国光伏产业在发展过程过分依赖出口,基本上没有培育国内的光伏产品市场,简单的说,卖不到国外的产品,国内也没有办法消化,这种畸形发展的状况无疑加剧了光伏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局面。

  主持人:2012年,中国光伏产业却接连遭受打击,美国和欧美先后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这对于原本已在寒冬中瑟瑟发抖的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面对一场又一场的双反诉讼,中国企业积极应对,试图扭转危局。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光伏产品之所以被征收高额关税,是因为美国在调查中国出口商品的价格是否低于其成本而构成倾销时,使用了不合理的“替代国”价格。(根据中国签署的入世协议,在2016年12月11日之前,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被自动承认。进口国在对华反倾销调查时,可以不使用国内的价格和成本,而选取第三方替代国的价格和成本来裁定来自中国的进口是否为倾销。)

  而这次针对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美国商务部选取的,是几乎没有光伏生产能力的泰国作为“第三国”参考标准,其成本当然会大大高于中国光伏的生产成本。

  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瞿晓铧:但实际上泰国根本就没有太阳能的产业链,泰国每年太阳能组件的生产量不到一百个兆瓦,那么中国有几十个G瓦,这个经济当量是完全不可相比的,但是他们用的泰国来做参照国,那么得出的结果肯定是不公平的。

  按照程序,欧盟将在立案后两个月到九个月时间发布初裁结果,面对中国贸易史最大的诉讼案,中国企业商讨最多的就是怎么联合抗辩“双反”。

  中方诉讼代理人 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磊:中国企业现在目前正在做两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方面就是填反倾销问卷,那么我们需要向欧盟证明我们的生产成本是低于我们的销售价格的,所以我们是有利润的,那么第二点来讲,中国企业正在配合中国政府做反补贴问卷的答卷工作,希望能够向欧盟证明自己没有接受到中国政府的不正当的补贴。

  尽管做了充分的准备,但是前景依然不乐观。因为欧盟和美国一样,也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仍然要选择第三国作为替代国,在此基础上确定可比价格。

  中方诉讼代理人 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磊:一方面当然是欧洲整个的政治和经济气侯导致了他的贸易保护主义有所升温,对于中国企业来讲的话,应诉难度比较大,第二一点就是欧洲和美国一样,在中国企业有一些歧视性的做法,那么最著名的当然就是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于中国企业应诉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业界普遍担心,如果欧盟也效仿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关税,那将是中国光伏产业的灭顶之灾。让中国企业希望犹存的是你,欧盟委员会有一个称作“欧盟利益测试”的环节,如果欧盟委员会向部长理事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欧盟27个成员国最终将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是否征税。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太阳能光伏产品分会秘书长 孙广彬:我们现在也在积极的探讨和欧洲的光伏企业进行沟通,希望通过行业合作的方式来化解这个贸易终端,目前为止我们也感觉到了欧洲的一些企业,包括一些参加起诉方的一些企业,也向我们中国企业表达了一些善意,也是通过业界合作,来化解这个贸易争端。

  1、廖博士,近些年来,中国已经成为最大的双反目标国,(有多少起针对中国的双反调查?)美国、欧盟为什么对中国频频发起双反调查?(体现了中国制造业的发展,有价格优势,同时也有恶性竞争。这是出口大国面临的困境。)

  2004年加拿大对中国烧烤架采取的双反调查是中国出口产品面临的首例双反调查,从那以后,包括美国和欧盟在内的WTO成员方对中国采取双反调查的数量逐年增加,至今累计已经超过50起。

  美国欧盟对中国频繁发起双反调查,既与宏观上国际经济发展的现状有关,也与微观层面上国际经贸法律规则的规定有关。

  从宏观上看,众所周知,中国的对外贸易能力,尤其是货物贸易能力,已经在世界上居于前列,很多企业都将出口作为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这些企业中,有的企业确实在生产、价格、运营甚至技术方面都具有优势,也获得了国际市场的认可,有些企业则是比较倾向于通过成本和价格上的优势打开海外市场,其他国家就会认为当中有恶性竞争的嫌疑,就会运用双反调查这种措施来保护本国的产业。

  从微观层面看,对中国采取双反措施在法律上操作起来相对比较便利,这也造成成员方频繁采取双反调查的结果。由于中国在《入世议定书》中承诺,WTO成员方可以在2016年以前对中国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使用替代国价格或者替代国方法,而替代国的选取在实践中往往由进口国调查机关自由裁量,这就加大了中国产品构成倾销和/或补贴的可能性。

  主持:让我们请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教授谈一下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确实这个反倾销他肯定是针对美国压力比较大的这些产品,他来进行这些程序,从这些年的发展来看,应该是可以看出有这么一个趋势,就是最初的轻工产品或者是一些原材料,因为中国一开始在轻工产品和纺织品这方面有竞争力,然后再往后他被转向一些制成品,甚至是高附加值的一些制成品,比如说前两年天津钢管,钢管的这种反倾销,还有那种特殊轮胎的反倾销,这个产品的附加值都还是比较高的,其实中国已经到了附加值较高的制成品这个被反倾销,这些产品跟美国形成了这个较大的压力,再往下最新的光伏的这个电池,我们就可以看到他已经到了一种高科技了,一种新兴产业,前景非常好的环保产业。这个也是我们在全球化的过程当中,必须要面对的这种麻烦或者说是痛苦吧,在成长的过程中,你有那么强的竞争力,你当然想不断在世界上拓展市场,但是这些国家的产业他受到了这种压力过大,受到损害的时候,他也会提起这种各种反倾销,反补贴的这种调查,提起来,他构成了中国企业在世界上拓展市场的一个障碍,但是还不足以说完全阻挡中国的产品在全世界的这种扩展,因此说反倾销和反补贴较多,从另外一个方面证明了中国的企业他在继续拓展世界市场,所以说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说中国企业它的竞争力比较强的一个体现。

  2、廖博士,中国企业该如何突破美欧国家设下的贸易壁垒?

  一般来说,在面临国外市场贸易壁垒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改善: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要努力提高企业产品的技术含量,推进技术的更新换代,利用技术优势而不是价格优势去占领外国市场,这样诸如双反调查这样的贸易壁垒也就没有了太大的作用;其次,企业可以着手改善光伏产品原材料和市场需求“两头在外”的现状,如由“单纯生产组件”向进行“系统集成”方向发展,努力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设立光伏产品的生产基地和光伏发电站,生产出的产品不仅不会面临进口贸易壁垒的阻挠,也同样能够实现产品进入国外市场的效果。

  主持人:面对美欧的围追堵截,中国的光伏行业也进行了反思,要摆脱困境,走出寒冬,必须改变畸形的发展模式。

  21世纪最初的几年,当零星的中国光伏企业登上世界舞台的时候,已在这个新兴行业经营数年的欧美日老牌“劲旅”似乎并没有把这看着一种威胁,没想到,中国众多企业纷纷介入,地方政府推波助澜,使得光伏产业在短短几年间在中国大地上遍地开花。到2007年,中国的31个省市,自治区,把光伏产业列为重点扶持产业,全国600个城市有300个在大力发展光伏业,建了100多个光伏产业基地。一哄而上为后来的危机埋下了一个巨大的隐忧:在由上游硅料、中游组件、下游电站所构成的光伏产业链中,中国基本是处于中间环节,原材料和设备从国外购买,加工之后,产品销往国外,与传统制造业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局面并未太多实质性的区别。

  孙广彬:90%的市场在海外,这对我们来说确实有一个打击,第二个我们有一半的多晶硅进口是在海外,特别是从美国德国,韩国,进口的多晶硅的原材料在国外,这个时候我们说他是两头在外,负责确实原材料和市场都在外的话,那就是说很多订单或者说未来我们把握不住。

  长期以来,中国光伏产业都存在“两头在外”的困境:上游的多晶硅产品大多是从美韩等国进口的,而下游的需求也在国外。作为全球光伏产业最大的应用市场,欧洲国家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普遍降低光伏补贴,2012年欧洲装机量继续下滑,欧洲市场需求的大幅萎缩对中国光伏企业的打击是非常沉重的,在国内产能过剩危机下,中国光伏业进入行业的发展冬季。接连遭遇行业寒冬和欧美双反,也让中国光伏行业的发展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 王亦逾:本身这个行业就在经历这个整合,从供大于求,很多落后的产能都加进来了,要整合到一个优化产能,优胜劣汰的过程,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自然会经历一个寒冬期,那么正好双反又发生了,就加剧了这个寒冬期的寒冷。

  孙广彬:未来能够在国际市场上或者是国内市场上生存的,一定是那种有先进制造能力,先进管理经验,技术更加先进这样的产品和企业,市场淘汰,这个落后产能的力度,他是间接性的,但是如果说通过双反为我们产品更新,进入先进产业调整可能又推动了我们一下,让我们快速的清醒,盲目的扩张产能可能会导致我们很多的企业最后遭受的困难比原来想象的要更大。

  主持:这次光伏双反案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是什么?

  应该说这次案件给我们的启示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欧美对我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对象已经从传统的制造业转向了高科技含量较高的能源行业,这本身其实说明了中国企业和整个中国出口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已经越来越具有全方位的竞争力,欧美越是在光伏产品进口问题上闹得凶,越说明它们感受到了中国的竞争压力,越是保护本国光伏产业,越说明它们看重这一产业今后的发展前景。像过去有些产业面临此种竞争时,欧美国家也不会采取保护措施,因为它们可能认为这些产业对于本国来说是夕阳产业,应该逐步淘汰或者干脆全部外包了。这也表明,我国将发展能源产业作为经济发展重要目标,这一决策本身其实是非常正确的。

  第二,我们的光伏产业虽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但还比较脆弱,关键是产业的发展模式有些畸形,如果不进行资源整合,而是像现在这样盲目的一哄而上进行生产,就会导致产能过剩,不仅达不到占领国际市场的目的,企业本身的生存都会成为问题。

  主持:让我们再请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教授谈一下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不断地在技术上要有更新,技术上要过硬,这个成本能够降下来,然后价格上我们没有必要压的太低,压的太低的话你的利润空间小了,然后被反倾销的可能性就增大了,一定要好好反思这个东西,如果让这个东西定在一个合理的价位,这个既要靠单个的企业,更多还是要靠行业协会,大家我们自己要相互的约束,相互沟通。

  主持:如何改变畸形发展模式,让光伏企业走出寒冬?

  需要明确的是,不仅是中国的光伏企业,美欧日本的光伏企业日子都不好过,全球的光伏行业都不景气。在这种背景下,中国企业更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改革,毕竟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的企业肯定会在日后行业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具体而言,中国光伏企业不能再将出口作为产品的唯一或者主要销售渠道,要从宣传、分销、零售、售后等各个环节,花大力气培育国内市场,这样既能满足企业的发展要求,又能满足国内消费者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同时,各地方政府和银行也要将目光放长远些,不能因为光伏企业短期内能够带来利益,就不断地扶植各类新项目,而是要谨慎地对企业进行适当引导,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更避免了企业出现问题时银行和政府所面临的风险;此外,还要加速现有光伏企业的资源整合,该合并的合并,该淘汰的淘汰,争取利用光伏产业遭遇双反调查“寒冬”的契机,变坏事为好事,实现光伏产业的良性发展。

  主持:当下,中国光伏面临生死关头,如果能够抓住光伏双反这个契机,给予光伏产业以政策扶持,尽快启动国内市场;加速光伏产业的升级换代、优胜劣汰。使中国光伏产业真正走上健康、平稳的发展道路,这个冬天,我们还是值得期待。感谢收看,明天《经济与法》的年度经济案例我们会关注直接改变了中国饮料市场格局的王老吉商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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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3年03月11日 21:25

视频简介:本节目主要内容:2012年有一个系列案件对中国的一个产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有人说这个系列诉讼案可能会成为压垮这个产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有人说这个诉讼案可能会改变这个产业的畸形发展模式,成为这个行业重新崛起的推手。本期节目讲述光伏“双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