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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父亲的遗嘱(20130225)

来源:央视网2013年02月25日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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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14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场诉讼正在紧张的进行。

  法官:上诉人这一方,还有张毅江是否愿意法庭调解?愿意。被上诉人是否愿意法庭调解?愿意。

  因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都没有到庭,在向双方都说明了相关的法律以及利害关系后,法官暂时休庭,让双方的代理人和当事人电话商量决定。

  两方的代理律人正在和当事人联系。可是,在法庭里面,有人对这样的情况却表示无法接受。

  张毅江哭,出门。

  其实,这法庭上的都是一家人。哭的这个女子名叫张毅江,家里兄妹三人,上诉人就是她的大哥和二哥。而诉讼的另一方,是这兄妹三人的继母李女士。要说打官司,能调解成功那应该是最好的结果,既然当事人双方都愿意调解,应该是好事啊,张毅江为什么还会这么难过呢?要说起张家兄妹与继母的恩恩怨怨,还得从张家老爷子留下的遗嘱说起。

  张老先生的遗嘱一共有三份,其中一份是这样写的:我去世后,属于我的全部财产,包括房子、家俱、书籍、存款等,均归老伴所有。立遗嘱的时间是2003年4月9日,外还有两份遗嘱,内容和这一份差不多。

  張老先生把属于自己的全部财产都留给了自己的老伴,也就是兄妹三人的继母李女士,面对父亲的这份遗嘱,張家三兄妹心情不爽也是可以理解,可是法律规定,如果有遗嘱的一定要按遗嘱继承,再说如何处置自己的遗产,那也是老人的权利,面对这份遗嘱,除了认了,張家兄妹似乎是没有别的选择。可張家兄妹没有认,張家老二张香山乘继母??在家,直接搬进了父亲留下的房屋里过起了日子。张家兄妹说,就算父亲不给任何人留下遗产,也会给老二张香山留下遗产,老二张香山为什么会这么特殊呢?

  这个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就是張家的二儿子张香山。1997年,张香山糖尿病发作,导致尿毒症,又引起双目失明,还冠心病、糖尿病足,需要每周三次透析以维持生命,每年因此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因为他早年下海经商,无法报销医疗费用,所以很快就花光了积蓄。十多年下来,一家人已经变得非常贫困。

  张诚:一直是辗转各个医院。领社会救济还有最低生活保障,一家人过活的。

  现在,张香山一家甚至都没有自己的房子,老夫妻两和张诚小两口,一家四口人租住在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平房里。张诚说,他们之所以搬进爷爷的房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爷爷的房子暖气充足,因为租住的平房没有暖气,冬天非常寒冷,以父亲残疾病重的身体,如果继续住平房里,他的身体会变得更加糟糕。

  他拿出这个遗嘱来,我们都非常震惊,怎么连一本书都不给儿女留,你说多震惊,真的。而且真是的。老爷子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人。

  张老先生的女儿张毅江说,父亲1941年入党,参加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解放后,又为国家的国防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曾多次获得国家颁发的勋章。父亲离休后,因为母亲是北京人,父亲和母亲一起回到了北京。1993年,母亲去世,两年后,74岁的父亲认识了57岁的李女士,很快两人结了婚。

  张毅江的丈夫:因为我们都不在身边,如果有一个比较合适的人列照顾,能够一块,这是件好事。应该说大家还都是,基本上还是支持的。

  2011年初,大哥接到电话,说90岁的老父亲生病了,继母却不让医生抽血检查。

  张毅江夫妇:他不让验血。结果呢医生没有办法,找的休干所,休干所的领导说,我们说话不管用,就给(宝光)打电话,毕竟是大儿子嘛。

  大哥当时在外地,一听说父亲身体不好,他立即赶回北京,到医院看望父亲。

  张毅江夫妇:这才知道老爷子身体状况,马上就打电话通知我们,说父亲的情况不好,你们赶紧来吧。 

  几天后,父亲就去世了。老人去世以后,因为办理后事的相关事宜,二哥张香山的儿子张诚代替父亲几次去找李女士商量事情,可李女士一直避而不见。

  张诚:她责成我爷爷的勤务人员,说张家的人一律不准进门。

  开始,李女士是不让进家门,后来再去找,就一直不在家了。

  张诚:完了以后我们通过多方努力,一直在找她,一直没有。然后后来呢没办法了,我们要拿着这些东西,所以就进了这个门了。

  张诚说,父亲张香山身体不好,需要一个安静而舒适的环境。爷爷生前多次让父亲去他家里养病,考虑到爷爷年纪大了,怕给爷爷添麻烦,父亲一直没有同意,现在爷爷去世了,房子又一直空着,他们搬了进去。可没想到,一进家门,他们就发现,爷爷家里的贵重物品都不见了,包括爷爷的勋章,还有他喜欢的古董字画。更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他们又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李女士将张香山兄妹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全部财产。

  老爷子有哪些遗产呢,张家兄妹说,除了李女士从家里拿走的那些物品,另外,父亲每月的离休工资有15000多元,应该会有部分存款,1999年的时候,父亲和李女士,在西城区买了一套35平米的小房子,而最主要的财产,应该是父亲自己住的那套160多平方米的房子。 那套房子位于北京西四环外不远,因为面积大,价值不菲。在这之前我们说过张老爷子是留有遗嘱的,遗嘱中说的明明白白,全部财产都给老伴李女士。所以张老爷子留下的财产无论是多还是少,按理说都与这三兄妹无关了。可这三兄妹一点也没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他们觉得就冲着老爷子不给老二留一分钱这件事上,这份遗嘱就肯定不对头。

  张香山妻子:老爷子病的时候,干休所政委,说老爷子有什么心愿,说有没有遗嘱,她说没有。完了之后说我们这边有没有,我们这边也说没有。后来就问她,说老爷子有什么心愿?他也说没有。什么都没有当时。

  因为没有遗嘱,当时,大哥问父亲对身后遗产的安排,由于父亲已经无法写字,大哥记录了当时的情景:2011年2月13日上午七时许,我问父亲,“你立过什么字据没有,比如你安排身后事什么的”,他停顿片刻说“没”,我又问,“你身后事怎么办”,父亲说,“按——法”。在这份文字记录的最后,还有两名见证人签了字。

  李振南:老头绝没有日记,我们院里头的任何老人,我走访了多少家,都不相信有遗嘱存在。

  张毅江夫妻:我认为80岁以上的老人,容易糊涂是很正常的。一时清楚一点,一时糊涂一点。 

  写遗嘱的时间是2003年4月,张家兄妹记得,当时,老爷子已经八十多岁了,还刚生过一次病,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再看几份遗嘱上父亲的笔迹,其中两份遗嘱上字迹不清,用词不准确,他们怀疑,这些遗嘱当时都是李女士写好了让老爷子抄的,事情真是这样的吗,由于李女士已经七十多岁了,身体也不好,她委托律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老太太律师:老太太和老爷子是在1995年的上半年认识的,两个人的感情很深厚。

  李女士说,其实在结婚之前,老伴和子女的关系就很不好。1993年,因为大儿子和二儿子当时在海南岛工作,老爷子曾去住过一段时间,但结果很不开心。老爷子平时有写日记的习惯,这些情况在老伴的日记里都能体现出来。

  “我气了一夜,没有一点尊重”“真使人寒心,要子女何用也”。

  李女士说,她和老爷子结婚后,两人的感情非常好,老爷子身边有了做伴的人,心情渐渐平复,但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仍然很难恢复。事实上,她和张老先生结婚后,张香山等兄妹三人很少看望老人,平时和老人也几乎没有联系。

  老太太律师:一年估计没有个一、两个电话。这么大的节假日,也没有电话。老爷子住院的时候,也没有去医院看望过,到这种程度。

  从1995年结婚,到2011年老伴去世,李女士表示,她和老伴相濡以沫,一起渡过了16年的时间。

  律师: 那么我们也看到在医院的定案上,联系上写的全是被上诉人的名字,没有他子女名字。

  关于遗嘱,李女士解释,老伴平时就有练字的习惯,因为子女们不闻不问,那一次,老伴在练字时把心里想的内容写了下来,几张遗嘱就是这么来的,这完全是老伴真实的意思表示。

  律师:老爷子如果说跟子女关系很亲密,能享受到这种天伦之乐的话,那么他不可能写下那么话的。

  至于为什么没有在遗嘱里考虑久病在床的二儿子,李女士认为,老伴有自己的考虑。

  律师:就是在老爷子生前也没有对老二进行过特别的照顾,也没有说给他老二依靠老爷子来进行生活,治病,没有这种情况。

  说起起诉老伴的三个子女的事情,李女士表示,开始她并不想这么做,可老伴去世后,二儿子张香山的儿子张诚就几次上门来闹,最后强行搬了进来,还乘着她出门的时候换了锁,使她回不了家,无奈之下她才提起了诉讼。李女士认为,老伴不把财产留给子女,那是有原因的,一是子女并没有尽到义务,另一方面,也因为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老伴是为了照顾她,让她能够安渡晚年。不过,对李女士的这种说法,子女都无法接受。

  张毅江说,他们兄妹和父亲的关系很好,两个哥哥对父亲更是非常照顾。母亲刚去世的那一年,父亲情绪很不好,当时,身在海南的两个哥哥专门把父亲接到海南去散心,还专门带父亲去三亚游泳。

  张诚:就是我爷爷在海南的时候,前列腺炎,尿不出尿来,插尿管,无法导流,然后我父亲用嘴给我爷爷吸尿,这在海南是成为佳话的。

  可为什么父亲会在日记里写下对子女表示不满的字句呢,张毅江夫妻两分析,可能是因为大哥二哥当时工作都比较忙,陪父亲的时间有限。

  张毅江夫妻:本来觉得是跟着儿女过来了,可是过来以后没人。谁也不能再跟着他。我觉得就是一个老年抑郁症的一种表现。

  父亲和子女的关系一直很好,可自从父亲和李女士结婚后,事情发生了变化。张家兄妹表示,每次他们打电话问候父亲或者去看望父亲,李女士总是从中阻挠。

  张毅江夫妻:那个张诚咱们说应该说是唯一的孙子。他不让。他每次去家里头,都要看脸色。以后呢还要跟他说,没什么事就不要来了。

  每次看望父亲总是闹得不愉快,张家兄妹表示,更让他们担心的是,他们离开以后,李女士会给父亲气受,所以,从那以后,他们减少了去父亲家的次数,电话也少了很多。

  张毅江夫妻:一年里头见不着几次,每次老爷子拉着我都不撒手,每次见过都特别的激动。好像就拉着你的手就不愿意撒手这样。

  张毅江说,甚至父亲生病的事情,李女士也从不告诉他们三兄妹。

  张毅江:一开始是不希望打挠,后来就是隔离政策。

  至于李女士说,她照顾父亲的事情,张家兄妹说,父亲是离休干部,国家给父亲的待遇非常高,平时,家里有两名公务员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还有一名司机,方便父亲出行。

  张毅江夫妻:我们的主要是情感上的,你要说是生活上,根本就不需要任何人照顾他,组织上照顾的非常周到的,两个女孩从我岳母没去世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说到父亲生前并没有给张香山经济上帮助的事情,张家兄妹认为,问题也出在李女士身上。张诚记得,有一次父亲住院治疗的时候,爷爷去医院看望父亲,看到父亲病重的样子,爷爷当时就哭了,还说让父亲回他家里去住,但被李女士阻止了。

  张家兄妹表示,正是担心父亲受气,他们才减少了去父亲家的次数,既使这样,大哥还是会时不时的去看望父亲,父子之间的感情仍然很好,父亲不可能会写下这样一份遗嘱,另外,张家兄妹还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父亲的遗嘱处置了不属于他自己的那份财产。

  张家兄妹表示,父亲住的这套160平方米的房子是1983年父亲退休回北京时单位分的,2002年,基于父亲曾经做出的贡献,以及职务和工龄,单位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将房子卖给父亲,并且以工作期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及补贴支付购买,张家兄妹认为,因此,这套房子应该是父亲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

  张香山的妻子:我婆婆死的时候,我们这家里头成员,没有一个人说妈妈有多少钱,我们都没说妈妈有多少钱,你给我们分分吧,我们没有,我们都没这想法。

  至于父亲和李女士结婚后,1999年,他们以李女士的名字在西城区购买的那套35平方米的房子,这套房子可以认定为父亲和李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张 家兄妹说,父亲的离休工资很高,每月有15000余元,平时开销又很少,可让他们吃惊的是,父亲去世后,存折里的存款只有6万多元。

  仔细回想事情的整个过程,张家兄妹越想越觉得,这一切都是李女士蓄谋已久的阴谋,她早就把目标盯上了张家的财产。就在写下遗嘱的几天后,李女士又带父亲去医院开了精神状态证明。

  张毅江夫妻:我说这个证明,为什么去精神科开的,能不能说一下,是不是有病,没病的话去精神科干吗?

  张毅江说,其实对可能出现的这些问题,父亲也早就想到过,2001年的时候,父亲就和大哥说起过遗嘱的事情,当时,父亲口述,大哥手书,记录了父亲的意愿:铁明同志走得早,是我心中最大的隐痛,我们革命一辈子,没什么东西,她跟着我吃了那么多的苦,一切都应该是铁明的,不论以后我许什么诺,立什么字据,你们都按国家法律办,各有其一。在这段文字的最后,也有两名见证人签字。不过,对张家兄妹的说法,李女士也不认同。李女士说,老伴名下的那套房子本来就是他们两夫妻共同财产。这套房子以前是公房,2002年参加房改,当时是用老伴和自己两个人的工龄共同购买的。

  律师:他们提到的共同财产只是体现工龄的问题,但是工龄在一去世的截至,已经截至,就不涉及到工龄的问题了,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我的当事人的话,这个老爷子只能用自己的工龄来买房,他不能用前妻的工龄加上他的工龄来买房,这是不可能。

  而西城区的那套房产,李女士说,那是用自己婚前财产来购买的,所以当时才写了自己的名字。至于老伴的存款里只有6万元钱,那是因为老伴早就说了,不留任何财产。

  律师:都是在家庭了,在房子里面,房子装的很豪华,他厨房反复装了三次,其他地方不要说了,包括家具,包括家用电器,都是买的比较高档的。

  同期:张诚:咱们可以看整个屋子里头整个陈旧都是老式最老式的这种装修布局。

  张家兄妹和李女士各有各的说法,一方说老伴留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了自己,另一方却主张,父亲的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而且应该照顾重病残疾且生活确实困难的张香山,那么,对此,法院将会做出怎样判决,稍后请继续收看。

  2012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张老先生亲笔写的遗嘱,格式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虽然张家兄妹对遗嘱的真实性有异议,但都没有提出充分的证据予以反驳,因此法院对遗嘱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效力予以确认。

  另外,关于两套房产权属的问题,法院认为,两套房屋的买卖以及产权证的发放都发生张老先生在和李女士结婚后,其中,张老先生名下160平米的那套房产,购买时使用了和李女士两人的工龄,李女士名下35平米的房产,李女士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是用婚前财产购买,因此,两套房屋都属于张老先生和李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至于没有在遗嘱中给生活困难的张香山留下财产份额,法院认为,张香山并不能证明没有生活来源。

  法院判决:张老先生名下的房产和存款,属于张老先生遗产的二分之一份额由李女士继承,李女士名下的西城区的那套35平方米的房产,其中属于张老先生的二分之一份额由李女士继承。一审法院判决后,大儿子和二儿子张香山不服提起了上诉。

  2012年12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可能是因为天气寒冷,二儿子张香山这两天发起了高烧,正躺在北京的一所医院里住院治疗,因此,他们的儿子张诚代替父亲来到了法院。

  张香山的妻子:你看,这是糖尿病足,这样了。

  张诚说,前两天,医院甚至已经给他们下了病危通知书。考虑到张香山家的实际困难,法庭上,法官提出了调解的建议。

  法官:对于这张老先生的遗嘱呢,他是符合合法有效遗嘱的构成要件。但是呢法律有规定,对于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是保留必要的份额,那么张成的父亲,张香山这方呢,所以确实需要补偿,我们从这个角度呢,去跟李秀如这方讲,最后呢她也同意给他进行补偿,然后这个事调解解决。然后呢反过来我们再跟这个上诉人张香山这方讲呢,他提出的诉讼请求,已经超出了。如果按照法定继承,他也不可能继承这个份额,按法定继承,他只能继承父亲遗产的八分之一的份额,就是说按照法定继承他也超出了,所以说他提的这要求太高,而且他也考虑他父亲病的很厉害,确实急需用钱治病,然后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经过法官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后,李女士和张家兄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张家兄妹认可张老先生的遗嘱合法有效,诉争的两套房产和张老先生的存款都归李女士所有,李女士支付张香山32万元钱,张香山一家在2013年4月30日前搬出诉争房屋。

  法官:最终的调解结果呢,法院认为呢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考虑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社会效果也比较好。

  几天后,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张诚替父亲拿到了27万元钱,另外5万元待搬出房屋时由法院发还。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虽然老人没有在遗嘱中提到重病残疾的二儿子,但是法院通过调解帮助诉讼双方达成以上调解协议。单身老年人再婚现在已经是很常见的现象,老人们可以互相做伴,解决单身老人孤独,子女忙于工作,无法一直照顾在身边的问题。不过,在单身老人再婚的过程中,财产问题一直是困扰老人和子女,甚至影响单身老人再婚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里,我们想提醒想要再婚的单身老人,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可以请法律专业人士来帮忙,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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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3年02月25日 21:01

视频简介:本节目主要内容:张老先生在生前立了遗嘱,将属于自己的全部财产全部留给自己的老伴,而张家的儿女却对此表示不满,二儿子甚至在继母外出的情况下直接入住到家中,而最终一家人闹上法庭,本期节目讲述父亲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