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卫生健康“基本法”6月1日起施行

从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分十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该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

在第十九、二十条,法律明确,“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国家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接受、配合医疗卫生机构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危害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专家认为,这有利于各地落实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最大力度保障民生健康。

“强基层”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亮点之一。总则第十条明确,国家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以基层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高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在医疗卫生人员制度方面,提出“国家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职业发展机制”。分析认为,此举将进一步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这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完善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高度契合。

此外,对民众关心的暴力伤医、药品质量、院前急救等问题,《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也作出回应,提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以及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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