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音乐文化、普及民族器乐知识、推出民族器乐新人新作、促进民族音乐的繁荣和发展,奏响文化自信的新时代强音,经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批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于2019年3月启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器乐电视大赛”。
大赛组委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艺赛事若干规定”精神与要求,现制定大赛章程如下:
1、组织委员会
大赛组织委员会为大赛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比赛章程、奖项设置、聘请评委、仲裁纠纷等一切事宜。
2、评审委员会
大赛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定,并在大赛进行中,实时回应监审组提出的问题。
3、监审组
监审组对大赛比赛过程负有监督的权利,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监审组有权对分数提出异议并提请相关评委做出相应解释。
4、公证处
公证处负责对大赛章程、打分过程、打分结果进行监督,自大赛启动至颁奖结束,公证处将全程参与监督本次大赛。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的职业与非职业中国民族乐器演奏者均可报名参赛。
比赛分为独奏和组合两大类进行。
(一)独奏类
1、拉弦类乐器
2、弹拨类乐器
3、吹管类乐器
4、打击类乐器
(二)组合类(传统组合和非传统组合中的选手不可重复)
1、传统组合
以中国传统民族乐器为编制,可演奏任何音乐风格的器乐组合。
2、非传统组合
在中国传统民族乐器组合编制中加入了非传统乐器(如:西洋乐器、电声乐器等)的器乐组合。
以上两种组合方式,每组参赛人数规定在2-15人(含)。凡参加组合类比赛的选手,不限年龄,不分职业和非职业。
(一)独奏类分为:成年职业组、少年职业组、非职业组。
1、成年职业组
凡年满18周岁(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艺术院团及艺术院校从事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的从业人员;各大院校艺术类在校生及毕业生,应在成年职业组参赛。
2、少年职业组
年龄在12-17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的专业艺术院校在校学生。
3、非职业组
各个年龄段的非职业选手均可报名参加。
(二)组合类分为:传统组合、非传统组合,均不限年龄,不分职业与非职业。
总计39名(奖项可空缺)
(一)职业组:24名
1、成年职业组:拉弦类、弹拨类、吹管类、打击类,每类冠、亚、季军各一名。
2、少年职业组:拉弦类、弹拨类、吹管类、打击类,每类冠、亚、季军各一名。
(二)非职业组:6名
冠军一名、亚军两名、季军三名。
(三)组合组:6名
1、传统组合: 冠、亚、季军各一名。
2、非传统组合: 冠、亚、季军各一名。
(四)最佳电视表现奖:1名
(五)最佳中国作品原创奖:1名
(六)最佳编配奖:1名
1、初 赛:评委通过审看选手报名视频进行初评。
2、复 赛:选手进京参加比赛。
3、半决赛:选手进京参加比赛。
4、决 赛:选手进京参加比赛。
5、总决赛:选手进京参加比赛。
6、大赛颁奖晚会
(一)独奏类职业组(设成年组、少年组)
第一阶段:初赛
比赛内容:
1分钟自我推介视频(方式不限),以及1首自选曲目(时长4-6分钟)无伴奏视频。
第二阶段:复赛
比赛内容:
演奏自选曲目1首(4分钟以内),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第三阶段:半决赛
比赛内容:
1、准备1首自选曲目(4分钟以内),可与初赛、复赛曲目相同。选手可自带现场伴奏,不限乐器种类,限制5人以内(含),不可用伴奏带。
2、音乐知识考核。
3、个人才艺展示(3分钟以内)。
第四阶段:决赛
比赛内容:
1、准备1首自选曲目(4分钟以内),不可与半决赛曲目相同。选手可自带现场伴奏,不限乐器种类,限制5人以内(含),不可用伴奏带。
2、一分钟器乐技巧展示。
3、中国传统文化考核。
第五阶段:总决赛
比赛内容:
1、与现场交响乐团合作演奏指定曲目。
2、命题演奏。
3、中国传统文化考核。
(二)独奏类非职业组
第一阶段:初赛
比赛内容:
1分钟自我推介视频(方式不限),以及1首自选曲目(时长4-6分钟)无伴奏视频。
第二阶段:复赛
比赛内容:
自选曲目1首(4分钟以内),可与初赛曲目相同。
第三阶段:半决赛
比赛内容:
1、准备1首自选曲目(4分钟以内),可与初赛、复赛曲目相同。选手可自带现场伴奏,不限乐器种类,限制5人以内(含),不可用伴奏带。
2、音乐知识考核。
第四阶段:决赛
比赛内容:
1、准备1首自选曲目(4分钟以内),不可与初赛、复赛、半决赛曲目相同。选手可自带现场伴奏,不限乐器种类, 限制5人以内(含),不可用伴奏带。
2、中国传统文化考核。
3、一分钟器乐技巧展示。
第五阶段:总决赛
比赛内容:
1、准备1首自选曲目(4分钟以内),不可与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曲目相同。选手可自带现场伴奏,不限乐器种类,限制5人以内(含),不可用伴奏带。
2、中国传统文化考核。
3、个人才艺展示(3分钟以内)。
(三)组合类(含传统组合和非传统组合)
第一阶段:初赛
比赛内容:
1分钟自我推介视频(方式不限),以及1首自选曲目(时长4-6分钟)无伴奏视频。
第二阶段:复赛
比赛内容:
自选曲目1首(4分钟以内),可与初赛曲目相同。不可用伴奏带。
第三阶段:半决赛
比赛内容:
1、准备1首自选曲目(4分钟以内),可与初赛、复赛曲目相同。不可用伴奏带。
2、音乐知识考核。
第四阶段:决赛
比赛内容:
1、准备1首自选曲目(4分钟以内),不可与半决赛曲目相同。不可用伴奏带。
2、中国传统文化考核。
3、一分钟器乐技巧展示。
第五阶段:总决赛
比赛内容:
1、准备1首自选曲目(4分钟以内),不可与半决赛、决赛曲目相同。不可用伴奏带。
2、中国传统文化考核。
3、才艺展示(3分钟以内)
(一)演奏超时扣分
所有现场演奏曲目均不得超过规定时长,凡是超过规定时长的,一律扣分(职业组总决赛除外)。
(二)演奏新作品加分
在决赛、总决赛环节,演奏新创作曲目(2013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未发表过的作品)给予加分。
(三)音乐知识、中国传统文化考核方式
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答题。
(四)伴奏要求
独奏类自选曲目最多可自带5名伴奏人员,伴奏人员及乐器由参赛选手自行解决。独奏类和组合类均不可使用伴奏带。(职业组从复赛到决赛,非职业组和组合组从复赛到总决赛,组委会均会在比赛现场提供钢琴,钢琴伴奏人员需选手自行解决)。
1、报名起止日期:2019年3月28日——6月10日
2、初 赛:2019年6月14日公布初赛结果
3、复 赛:2019年7月1日——7月12日
4、半决赛:2019年7月19日——7月30日
5、决 赛:2019年8月12日——8月29日
6、总决赛:2019年9月4日——9月6日
7、颁奖晚会
(一)线上报名
大赛通知下发之日起,参赛者即可下载央视音乐手机客户端或登录央视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器乐电视大赛》专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视频资料(文件格式:MP4,曲目时长4-6分钟)。报名时间截止为:2019年5月31日24时。
(二)线下报名
大赛通知下发之日起,参赛者即可将报名表、参赛视频拷贝U盘,并将U盘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戏曲和音乐频道《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器乐电视大赛》组委会收。邮编100859。收件时间截止为:2019年5月31日24时(日期以寄出时间为准)。
1、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事纪律。如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可向大赛组委会和大赛监审组举报。违纪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进入复赛的选手需提供本人单位或当地户籍部门提供的政审证明原件,无此证明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不可含有任何违法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内容。选手提供的音乐等作品因涉及他人作品版权、表演者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而引起的纠纷由选手独自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其法律责任自负。
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拥有此次比赛节目及相关素材的全部版权。
5、凡进入到决赛和总决赛的选手本人在京参赛期间的食、宿由大赛组委会承担,其他费用一律自理。
6、所有选手一经参赛即被视为已经阅读、理解本章程的各项条款,同时承诺遵守上述条款及本节目的参赛规则和要求。
7、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8、联系方式:
电话:(0086)10-68509117,(0086)10-68507239
传真:(0086)10-68507239
大赛网络专区:
·手机端:https://vod.cctv.cn/cctv/cctvh5/cctvmusic/share/share.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电脑端:http://tv.cctv.com/special/2019qyds/
大赛邮箱:qyds2019@cctv.com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器乐电视大赛》组委会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