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当局强推“政治档案条例”被批政治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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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蓝绿激烈攻防之下,备受争议的“政治档案条例”在民进党人数优势下三读通过。“政治档案条例”三读条文规定,1945年8月15日到1992年11月6日之间的政治档案,应交由台当局档案部门于6个月内完成清查,并转移为“台当局档案。如果政党拒绝将认定的政治档案移归为“台当局档案”,最高处500万元新台币罚款;弃毁隐匿政治档案,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蓝营人士批评称,条文针对国民党太明显,是赤裸裸的政治清算,应不限截止时间,让“3·19枪击案”及连胜文枪击案等也列为政治档案以供检视。民进党方面则称,一些历史谜团国民党不应该再去掩盖,有真相才有和解,这是完成“转型正义”的最后拼图。不过,台媒评论认为,民进党早就不断用政治曲解真相,用追杀代替和解,这不过是蔡英文当局为选举所做的政治操作,是完成对蓝营“政治追杀工程”的最后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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