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事故案宣判 49名责任人获刑

11月7日至9日,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所涉27件刑事案件一审分别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等9家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9日,各法庭分别依法对上述案件涉及的被告单位及24名直接责任人员和25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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