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余先生与妻子都是年过八旬的老人,在他们的身体状况相继出现问题后,他们的女儿向法院申请成为老人的监护人,然而老人对此却明确表示拒绝。检察官走访调查,发现余先生的女儿逼迫老人卖房,父女矛盾不断激化。法院认为女儿不具备管理父母财产能力,指定老人所在居委会为老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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