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节目主要内容: 近日,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对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在预收费期限方面,意见提出,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新闻1+1》 20240513 养老机构预收费,如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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