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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今天(3月1日)正式实施。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修正案对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进一步明确对猥亵儿童罪从重惩处的具体情形,并增设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修正案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修正案增设高空抛物罪,明确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修正案还增设冒名顶替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袭警罪等多项新罪名。
编辑:杨书杰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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