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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这份《意见》明确,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编辑: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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