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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2014年,青海省大力推行“阳光低保”制度,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青海民政部门在对低保户进行核查时,协调银行、社保、住房等相关单位,采取信息比对与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传统方式相结合,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及时清退。
以前在青海,低保户由村一级进行申报,容易产生“人情保”、“关系保”。推行“阳光低保”后,改为由个人到乡镇申报,乡镇要100%入户调查,对评审没有异议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县级民政部门最后还要按照30%的比例入户抽查。
目前,青海省8个市州、46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通过清退“人情保”、“关系保”,截至2014年底,青海省城乡低保对象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对低保结余资金,青海加大临时救助支出,解决好低保边缘群体等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问题,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
编辑: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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