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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今后要运用保险手段为解决医疗责任赔偿问题建立一条第三方的途径和渠道。
医疗责任保险是对医疗机构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依合同约定进行赔付的保险。目前医疗责任保险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医疗责任保险,即由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医疗损害责任事件,由保险公司代为赔付。2013年, 6千余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数的60%。二是建立医疗风险互助金。福建、江苏等省的部分地市,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医疗机构联合设立医疗风险互助金,由医疗机构缴纳、存入指定账户,专款用于调解后的赔付。三是针对风险高的手术等治疗方式,部分地区、医院积极探索医疗意外险,由患者购买保险,作为以上两种保险的补充。
目前,卫计委正在各地开展试点,鼓励、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保。
编辑: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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