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意见》在七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包括: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包括: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包括:引导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五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包括: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六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包括: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七是加强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