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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进行清理,决定对22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废止1部行政法规。
一是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5部行政法规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的内容;二是对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条例等6部行政法规中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不符的条款进行修改;三是对旅行社条例等13部行政法规中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分类的条款作了相应修改;四是对涉及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事项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4部行政法规的个别条款一并作了修改。
废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编辑:杨书杰
责任编辑: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