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1号公告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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