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出台意见 加大对贫困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

  3月7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意见明确了贫困当事人的范畴,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当事人符合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等七类情形之一,且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当事人,应确认为贫困当事人。

  根据意见,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贫困当事人的,应当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指定检察人员优先办理,并在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案件情况、给予救助情况、扶贫脱贫措施建议等书面材料移送扶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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