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网
更新时间:2018年07月10日 00:50
视频简介:本期节目主要内容: 明正统五年,河南彰德府汤阴县民妇,控告其儿媳妇辱骂自己,请求县太爷治儿媳不孝之罪。按照《大明律》的规定:儿媳骂公公婆婆,乃是绞刑。知县按律拟罪,申报各级上司核准。山西道监察御史同意将该媳妇处绞,而贵州道监察御史则认为该媳妇辱骂婆婆是情有可原的,应该将该媳妇释放回家。监察御史核实,为什么会出现一个绞、一个无罪释放的巨大差别呢?都察院将此情况奏报给皇帝。正统帝又会怎么判决?敬请收看本期节目。(《法律讲堂(文史版)》 20180709 明清御批案·无德婆婆告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