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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定令计划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作出判决。
鉴于令计划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7日依法对令计划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对指控令计划的每一起犯罪事实,法庭传唤证人出庭作证、播放证人作证录像,或通过多媒体系统,一一展示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鉴定意见等证据,以及令计划本人的供述,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实令计划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7708. 5383万元;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材料,严重破坏国家保密制度;滥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陈某、张某某及其亲属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令计划当庭表示全部接受,没有意见。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令计划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犯罪情节严重;滥用职权,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鉴于其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认罪悔罪表现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令计划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介绍,对令计划辩护人提出的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辩护意见,法庭予以采纳。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令计划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编辑:赵延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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