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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2014年8.26律师咨询日活动手记

CCTV节目官网-CCTV-12 法律讲堂(生活版) 央视网2014年08月29日 17:52 A-A+

 

  感触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被害人

                                          ——8.26全国律师咨询日答疑解惑有感 何安妮

何安妮律师

何安妮律师

  8.26日上午,有幸参加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主办的全国律师咨询日活动。作为一名以商事诉讼、非诉讼业务为主业的律师,事先也很好奇,究竟大家遇到什么样的问题才会打电话求助央视。虽然颇有心理准备,但听众的来电仍然让我有些许意外。

  一位老年妇女激动地诉说着她的遭遇:在某公司购买产品,买一赠二,赠品可存放在公司继续销售获利。但就在三个月前,该公司老板被公安抓获。问了老太太几个问题,我们确定,这是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但老太的诉求却让我们无比惊讶。她说,“我把钱投这家公司三年都没出事,都怪公安把公司老总抓走,这才让我血本无归。”我们详细解释该公司做法的危害,可老太太始终无法理解。她的坚持是有理由的,因为电视台和报纸都对公司进行过报导,都说是合法的呀。她是该案的被害人,打电话却是为了呼吁监督侦办犯罪案件的公安机关。

  近年来,诸如这类型的案例屡见报端,可仍有大量的案件涌现。不仅投资人,就连从事非法行为公司的普通员工,直至案发也不知道这样的商业模式是犯罪。前不久,本人曾经担任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该人是公司一名极其普通的财务人员,仅仅负责记录每名投资人的投资款,对于他被诉犯罪,他本人完全无法理解。这也难怪,一个月就领几千元的工资,他也付出了劳动,怎么就是犯罪?但是,在明知公司并无实体经营项目,仅仅依靠投资人的“货款”来偿付前期投资人的本金及利润的情况下,仍然为该公司服务,这也符合犯罪的构成。该案开庭时,不少投资人前来旁听案件,诉说着自己的不幸,多年的积蓄血本无归。可是,更让我难过的是,部分公司的职员却付出了自由和亲情的代价。一名员工入职刚两个月被抓。还有一位中年妇女,在公司担任培训主管,被拘禁后就连母亲去世,也没能见上最后一面。她憔悴的面容,过早斑白的头发,在法庭上哭着请求原谅,说从未想过这是犯罪,只因该公司的法律顾问一再向他们说明,这样的模式完全合法。

  8月26日的老太太何尝不是这样,她怎能理解那家公司的行为就是犯罪?他们不是专家,不是律师,对与传统犯罪行为有别的新型经济犯罪行为没有甄别能力。那么,我在想,那些曾经对这些公司进行报导的媒体,曾经为公司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他们呢?难道他们就不曾对这样的商业模式产生怀疑,难道他们真的觉得这样的行为不存在社会危害?很多时候,老百姓依靠媒体、专家的判断来做决定。那么我们的媒体、专家是否应该对自己的报导、言论负起责任,引导老百姓加深对犯罪的防范意识、抵御能力,而不是在经济的驱动下对不当的行为进行宣传,出了事就事不关己。

  参加8.26全国咨询日活动,意识到,虽然有较多的普法宣传,但原来普通人民仍然不像律师所认为的那样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法治宣传、普法教育,任重而道远。而我们的媒体人、法律人真的需要坚守职业道德,为法治贡献一己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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